华夏海外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的公告
2018-10-11
华夏收益债券C(QDII)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自 2018 年 10 月 12 日起对华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申购、定期定 额申购业务上限进行调整,即人民币份额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 请金额应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美元份额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 请金额应不超过 15 万美元。 如人民币份额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金 额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或美元份额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金额超过 15 万美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 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