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海外债:关于调整华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的公告
2019-07-05
华夏收益债券A(QDII)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决定自 2019 年 7 月 5 日起调整华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具体情况如下: 自 2019 年 7 月 5 日起,本基金 A 类、C 类人民币份额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 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金额均应不超过人民币 10 万元,A 类美元份额单 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金额应不超过 15000 美元。如单 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金额超过上述规定限制,本基金有权 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 新)及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