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收益债券(QDII):关于调整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限制的公告
2016-06-02
华夏收益债券A(QDII)
关于调整华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限制的公告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一步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华 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6 年 6 月 2 日起调整华 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限制,即人民币份额 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金额应不超过人民币 20 万元, 美元份额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金额应不超过 3 万美 元。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公司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要求。如人民币份额 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金额超过人民币 20 万元或美元份额单日累计 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金额超过 3 万美元,华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