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基金: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2015-08-18
光大国企改革股票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 号)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5 年 8 月 17 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中 海发展”(股票代码:600026)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其中所用指数为中基协基金 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简称“AMAC 行业指数”)。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银行协商,待该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 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