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执行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17-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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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执行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 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税[2017]56 号)及《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等相关税收规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 执行相关增值税政策,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对公司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所产生的增值税及附加 税费由基金财产承担,并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缴纳。 公司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如后 续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公司将及时根据新的政策法规作出相应调 整。 特别提示:由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将直接从基金财产中扣缴,因此将可能导 致基金税费支出增加、基金财产减少及份额净值降低,从而影响投资者的收益水 平,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800 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