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云端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并实施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06-17
天弘云端生活优选混合
关于天弘云端 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开通 基金转换业务并实施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15年6月18日起开通天弘云端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同时,本公司与相关销售机构协商一致,对上述业务实施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含直销柜台与网上交易)。 2、场外非直销机构 (1)代销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东莞农商行、平安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长安银行、晋商银行、吴江农商行、哈尔滨银行。 (2)代销券商:齐鲁证券、光大证券、中航证券、新时代证券、中信建投、长江证券、申万宏源、国泰君安、广州证券、信达证券、华安证券、国金证券、东海证券、西藏同信证券、爱建证券、东莞证券、华龙证券、联讯证券、兴业证券、天相投资顾问。 二、转换业务规则 本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三、优惠活动方案 (一)根据本公司与以下代销机构签订的协议,对本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分别推出不同的费率优惠,具体请见下表: 销售机构 网上交易 柜台交易 齐鲁证券 4折 无优惠 西藏同信证券 4折 4折 兴业证券 4折 无优惠 (二)具体说明 1、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其转入基金或转出基金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照上述折扣收取 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不享受优惠,按原费率执行。 2、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监管规定的要求进行公告。 四、重要提示 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2、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暂停基金转换。 3、本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定若发生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