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沪深300指数增强: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5-02-0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沪深300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1月16日发布的《华夏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华夏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2月6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根据本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银财富”)、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兰德”)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15年2月4日起,投资者可在上述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东北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东北证券网站:www.nesc.cn;
(二)万银财富客户服务电话:400-081-6655;
万银财富网站:www.wy-fund.com;
(三)深圳新兰德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深圳新兰德网站:8.jrj.com.cn;
(四)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