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中国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2-11-3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中国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协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决定参加中国银行基金申购费率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管理的通过中国银行代销的处于开放申购状态的前端收费模式基金。
截至目前,本公司管理的通过中国银行代销的处于开放申购状态的前端收费模式基金包括:华夏成长混合(前端)、华夏债券(A类)、华夏回报混合(前端)、华夏经典混合、华夏收入股票、华夏稳增混合、华夏回报二号混合、华夏蓝筹混合(LOF)、华夏复兴股票、华夏全球股票(QDII)、华夏行业股票(LOF)、华夏希望债券(A类)、华夏沪深300指数、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类)、华夏恒生ETF联接、华夏安康债券(A类)。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华夏成长混合(前端)对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金额超过50万元的申购业务进行限制,华夏债券、华夏希望债券对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申购业务进行限制,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公司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要求。上述基金恢复办理正常申购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优惠活动期间
本次优惠活动期间自2012年12月3日起,截止时间将另行公告。
提示:根据相关法规规定,2012年11月30日15:00之后至2012年12月2日的申请将视为下一开放日即2012年12月3日的交易。
(三)费率安排
投资者在优惠活动期间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申购参与本次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其申购费率在该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规定的相应前端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8折优惠 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申购参与本次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其申购费率在该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规定的相应前端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6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具体情况如下:
1、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优惠后的费率执行。
2、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
3、若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规定的相应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二、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管理的在中国银行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处于开放定期定额申购状态的前端收费模式基金。
截至目前,本公司管理的在中国银行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处于开放定期定额申购状态的前端收费模式基金包括:华夏成长混合(前端)、华夏债券(A类)、华夏回报混合(前端)、华夏经典混合、华夏红利混合(前端)、华夏收入股票、华夏稳增混合、华夏回报二号混合、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华夏蓝筹混合(LOF)、华夏复兴股票、华夏全球股票(QDII)、华夏行业股票(LOF)、华夏希望债券(A类)、华夏沪深300指数、华夏恒生ETF联接、华夏安康债券(A类)。
(二)优惠活动期间
本次优惠活动期间自2012年12月3日起,截止时间将另行公告。
提示:根据相关法规规定,2012年11月30日15:00之后至2012年12月2日的申请将视为下一开放日即2012年12月3日的交易。
(三)费率安排
投资者在优惠活动期间通过中国银行柜面、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办理参与本次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其申购费率在该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规定的相应前端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8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具体情况如下:
1、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优惠后的费率执行。
2、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
3、若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规定的相应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三、重要提示
(一)本次优惠活动期间,适用基金及业务办理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中国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二)本公司管理的通过中国银行代销的开放式基金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一览表》进行查询。本公司管理的在中国银行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开通状况一览表》进行查询。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一)中国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站:www.boc.cn
(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网站:www.ChinaAMC.com
有关上述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中国银行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协商一致,自2012年11月28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推荐的“指数收益法”对停牌股票美的电器进行估值。本公司将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