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2024-04-19
景顺沪港深股票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部分条款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不同类型的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4月19日起对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同时对《基金合同》和《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的修改。本次修改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 A类基金份额登记业务办理机构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登记业务办理机构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保持不变,为000979。另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基金代码为021313。 2、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率为0.60%/年。 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不含7日)的投资者,本基金将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大于7日(含7日)但少于30日(不含30日)的投资者,本基金将收取0.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对于持有期大于30日(含30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5、表决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A类基金份额和每一份C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6、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投资范围删除了中小板,并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更新《基金合同》中的相关表述。这些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改详见附件,并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上述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上述修订自2024年4月19日起生效。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gwf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8-606 (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一: 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中华人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法》(以下简称“《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 下简称“《民法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第一部分 前 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 言 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 规。 法规。 第一部分 前 (新增) 言 八、基金管理人深知个人信息对投资者的重要性,致力于投 资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 监管要求的规定处理投资者的个人信息,包括通过基金管理 人直销、销售机构或场内经纪机构购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旗下基金产品的所有个人投资者。基金管理人需处理 的机构投资者信息中可能涉及其法定代表人、受益所有人、 经办人等个人信息,也将遵守上述承诺进行处理。 (新增) 61、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 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第二部分 释 62、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 义 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 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 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 份额 (新增) 第三部分 基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金的基本情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 况 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 不同,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 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 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明。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对 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整 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 式、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 人需及时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第六部分 基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金份额的申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 购与赎回 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 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 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第六部分 基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金份额的申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 购与赎回 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算的各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 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 2、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 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 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 第六部分 基 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迟计算或公告。 金份额的申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 3、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 购与赎回 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 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 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 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 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 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产承担。 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 4、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 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 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 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 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 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 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 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 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 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 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 5、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 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6、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法律法规 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 规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 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 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 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 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个月 财产。 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 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 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 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 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不低于赎回 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 7、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份 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 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 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 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 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 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 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 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介上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 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 第六部分 基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 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 金份额的申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 购与赎回 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 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 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 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 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 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 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 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 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 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 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 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如果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3)如果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 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 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人可以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20%以上的部分延期办理赎 20%以上的部分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对于当日非延期 回申请。对于当日非延期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非延 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非延期赎回申请量占非 期赎回申请量占非延期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 延期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 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 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 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 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 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 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 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 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 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 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 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 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六部分 基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金份额的申 公告 2、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 购与赎回 2、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工作日各类基金 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近1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第七部分 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金合同当事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 人及权利义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务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第七部分 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金合同当事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人及权利义 务 一、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 第八部分 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有人大会: 金份额持有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C类基 人大会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在不影响现有基金份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 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 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或在不影响现有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 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 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沪港股 票及存托凭证)、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 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 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 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 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 第十二部分 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 基金的投资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 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 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 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 券、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 (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 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 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 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部分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基金资产估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 值 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 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 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 的,从其规定。 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 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 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 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 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 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 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某类基金份额净值小 第十四部分 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 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 基金资产估 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份额净值错误。 值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基金 (2)错误偏差达到某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 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 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 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 某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当公告。 第十四部分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估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值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五部分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费用与 3、本基金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新增)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 服务费年费率为0.6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 第十五部分 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 基金费用与 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税收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 次月初3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 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 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 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 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人协商解决。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 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 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 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 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 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各类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 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 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该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第十六部分 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的收益 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 与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 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 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 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 对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红; 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 选择一种分红方式;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该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 类基金份额的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某一类别的基金 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 于该类基金份额的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 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 第十六部分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 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 基金的收益 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 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 与分配 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 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 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 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执行。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第十八部分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 基金的信息 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销售 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销售机构网站或者 披露 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 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 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 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 载明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 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 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 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 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 点五; 之零点五; 23、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 第十八部分 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 基金的信息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基 披露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 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 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 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附件二: 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本基金将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 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及存托 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沪 三、基金托管 凭证)、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 人对基金管 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 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 理人的业务 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 监督和核查 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 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 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 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 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中小 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 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 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 的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 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相关规定。 三、基金托管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人对基金管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 理人的业务 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 监督和核查 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 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 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 四、基金管理 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 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 人对基金托 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 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 管人的业务 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 核查 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 的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 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八、基金资产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各类 净值计算和 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 会计核算 总份额后的数值。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 该类基金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 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 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 财产。 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 《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其他法律、《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其他法律、 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 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 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 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份额资产 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各类基金 净值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 份额资产净值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 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理 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 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 金托管人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因 金托管人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 此,本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是基金管理人,就与本基金有关 金资产净值。因此,本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是基金管理人, 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 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 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 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 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法律法规以及监 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 最新规定估值。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类基金份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各类基金份 九、基金收益 额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 额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各类基金份额每次收益 分配 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该类基金份额该次可供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行收益分配;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 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 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 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 额持有人可对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 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份额免收申购费。同一投资人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的同一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 该类基金份额的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某一类别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 不能低于该类基金份额的面值;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 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 息披露程序 息披露程序 十、信息披露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份 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基金定 额累计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基 期报告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 金定期报告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 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 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 认。 章确认。 (新增)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 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6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 十一、基金费 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 用 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七)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七)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十一、基金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 用 致,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 致,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 会决议通过。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十一、基金费 (八)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 (八)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的复核程序、 用 时间。 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托管人对不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对不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 以及《基金合同》的其他费用有权拒绝执行。 以及《基金合同》的其他费用有权拒绝执行。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销售服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定进行复核。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在次月初3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 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 在次月初3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 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 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 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 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 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在次月初3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 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 在次月初3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 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 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 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 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 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 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 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次月初3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 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 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 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 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