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5-01-23
易方达沪深300非银ETF联接
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联接 基金主代码 00095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1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93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4年12月29日 至2015年1月20日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5年1月22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51,699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3,405,072,989.82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553,207.57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3,405,072,989.82 利息结转的份额 553,207.57 合计 3,405,626,197.39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5,141,033.79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151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5年1月22日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0万份以上;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的日期或开放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