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4-12-26
关于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
基金主代码 000896
基金管理人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鑫元聚鑫收益增强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鑫元聚鑫收益
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恢复大额申购起始日 2024年12月26日
恢复大额转换转入起始 2024年12月26日
恢复相关业 日
务的起始日 恢复大额定期定额投资 2024年12月26日
及原因说明 起始日
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 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入、定期定额投资)的原
因说明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鑫元聚鑫收益增 鑫元聚鑫收益增 鑫元聚鑫收益增
强A 强C 强D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896 000897 017584
该分级基金是否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 是 是 是
入、定期定额投资)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4年12月26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恢复接受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金额超过1,000,000.00元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606-6188(免长途通话费)、021-68619600,或登录公司网站www.xy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
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