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2019年第1季度报告
2019-04-18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A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第1季度报告 2019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4月18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4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 交易代码 00089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12月2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8,619,089.86份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积极 投资目标 配置优质债券、合理安排组合期限,力争获取超 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 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自上而 下决定资产配置及组合久期,并依据内部信用评 级系统,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实施 投资策略 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 合投资收益。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策略以精选个股 为主,发挥基金管理人专业研究团队的研究能 力,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考察上市公司的增值 潜力。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X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 率X9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 风险收益特征 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 金。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A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896 000897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2,703,161.73份 5,915,928.13份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19年1月1日-2019年3月31日)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A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287,626.32 117,307.96 2.本期利润 457,910.06 181,106.97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01 0.0288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2,595,895.83 5,763,539.48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916 0.9742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A 阶段 净值增长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收 ①-③ ②-④ 率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三个 3.18% 0.16% 4.14% 0.15% -0.96% 0.01% 月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C 阶段 净值增长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收 ①-③ ②-④ 率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三个 3.07% 0.16% 4.14% 0.15% -1.07% 0.01% 月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2月2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2)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7年8月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调整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的议案》。自该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6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税后)”修改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债新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具体请见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介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8年3月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变更后的《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8年4月11日起正式生效。自2018年4月11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债新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修改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90%”。具体请见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介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鑫元聚 鑫收益 增强债 学历:金融工程硕士研究 券型证 生。相关业务资格:证券投 券投资 资基金从业资格。从业经 基金、鑫 历:2009年7月至2015年 元鑫趋 7月,任职于中国国际金融 势灵活 有限公司,担任研究部副总 配置混 经理,2015年7月加入鑫元 合型证 基金担信用研究主管,2016 券投资 年7月担任研究部总监, 基金、鑫 2018年6月担任权益投研部 元欣享 总监兼首席权益投资官。 灵活配 2016年7月26日起担任鑫 置混合 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 型证券 券投资基金(原鑫元半年定 投资基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鑫元 2016年7 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9 丁玥 价值精 月26日 - 9年 月4日起担任鑫元鑫趋势灵 选灵活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配置混 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2 合型证 月14日起担任鑫元欣享灵 券投资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基金、鑫 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月 元行业 23日起担任鑫元价值精选 轮动灵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活配置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5 混合型 月31日起担任鑫元行业轮 发起式 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资基金、 2018年11月14日起担任鑫 鑫元核 元核心资产股票型发起式 心资产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股票型 同时兼任基金投资决策委 发起式 员会委员。 证券投 资基金 的基金 经理;兼 任权益 投研部 总监、首 席权益 投资官、 基金投 资决策 委员会 委员 鑫元聚 学历:工商管理、应用金融 鑫收益 硕士研究生。相关业务资 增强债 格: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 券型证 格。从业经历:1997年7月 券投资 至2001年9月,任职于中 基金、鑫 国人寿保险公司河南省分 元鸿利 公司,2002年3月至2005 债券型 年11月,担任北京麦特诺 证券投 亚咨询有限公司项目部项 资基金、 目主管,2007年2月至2009 鑫元欣 年9月、2011年2月至2015 享灵活 年6月,先后担任泰信基金 配置混 管理有限公司渠道部副经 合型证 理、理财顾问部副总监、专 券投资 户投资总监等职务,2015年 基金、鑫 6月加入鑫元基金担任专户 王美芹 元全利 2016年8 - 11年 投资经理,2016年8月5日 债券型 月5日 起担任鑫元聚鑫收益增强 发起式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鑫 证券投 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资基金、 券投资基金)、鑫元鸿利债 鑫元臻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利债券 经理,2017年12月14日起 型证券 担任鑫元欣享灵活配置混 投资基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金、鑫元 经理,2018年10月25日起 荣利三 担任鑫元全利债券型发起 个月定 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期开放 理,2019年1月25日起担 债券型 任鑫元臻利债券型证券投 发起式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 证券投 2月12日起担任鑫元荣利三 资基金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的基金 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经理 理。 注:1.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日期; 2.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 4.3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关于公平交易流程的各项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活动。本公司通过系统控制和人工控制等各种方式,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的相关环节均得到公平对待。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时机进行监控分析,未发现有违公平交易要求的情况。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权限及授权管理办法》、《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对本基金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4.4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季度,受逆周期调控政策及权益市场异常火爆影响,债券市场走势分化,长端利率债收益 率上行明显,而短端信用债收益率则继续大幅下行,债市投资者观望情绪浓厚,策略趋于保守。 组合操作方面,我们在报告期内灵活调整了股票仓位,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为组合增厚了收益。 展望二季度,我们认为股债或都将迎来阶段拐点,我们将持续关注经济基本面和政策方面的信号,择机对组合资产配比进行调整,争取为投资者创造持续、稳定的回报。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鑫元聚鑫收益增强A基金份额净值为0.9916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18%;截至本报告期末鑫元聚鑫收益增强C基金份额净值为0.9742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0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14%。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注: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解决方案。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108,010.00 9.73 其中:股票 2,108,010.00 9.73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7,438,421.90 80.52 其中:债券 17,438,421.90 80.52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00,570.98 3.23 8 其他资产 1,411,392.76 6.52 9 合计 21,658,395.64 100.00 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479,260.00 8.0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 - 应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515,200.00 2.81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 - 业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113,550.00 0.62 合计 2,108,010.00 11.48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2607 中公教育 40,000 515,200.00 2.81 2 002353 杰瑞股份 18,000 428,220.00 2.33 3 300673 佩蒂股份 6,000 327,840.00 1.79 4 300119 瑞普生物 20,000 281,800.00 1.53 5 002250 联化科技 25,000 259,000.00 1.41 6 000852 石化机械 20,000 182,400.00 0.99 7 600895 张江高科 5,000 113,550.00 0.62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878,335.90 10.23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1,280,100.00 61.4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1,280,100.00 61.44 4 企业债券 4,212,488.00 22.9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67,498.00 0.37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7,438,421.90 94.98 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10214 01国开14 100,000 10,280,000.00 55.99 2 019517 15国债17 17,990 1,878,335.90 10.23 3 136688 16鸿商01 13,700 1,365,068.00 7.44 4 122940 09咸城投 10,000 1,019,500.00 5.55 5 127121 15苏国信 10,000 1,015,200.00 5.53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报告期内,组合阶段性地参与了国债期货套保。 5.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报告期内,组合阶段性地参与了国债期货套保操作,以当季主力合约为主。套保效果基本符合组合投资目标。 5.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5.10.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1,230.3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59,200.0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16,807.60 5 应收申购款 4,154.7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411,392.76 5.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A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9,485,185.58 6,455,545.96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57,976.21 16,822.06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6,840,000.06 556,439.89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703,161.73 5,915,928.13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7.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8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资 者 序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期初 申购 赎回 份额占 类 号 达到或者超过20% 份额 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比 别 的时间区间 机 1 20190101-20190331 10,846,804.01 0.00 6,000,000.00 4,846,804.01 26.03% 构 个 - - - - - - - 人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已有单一投资者所持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20%,中小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时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一)赎回申请延期办理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的条件,因此当发生巨额赎回时,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小额赎回申请也需要按同比例部分延期办理或延缓支付的风险。 (二)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大量变现,会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影响;且如遇大额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净值保留位数四舍五入等问题,都可能会造成基金资产净值的较大波动。 (三)基金投资目标偏离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很可能导致基金规模骤然缩小,基金将面临投资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券时交易困难的情形,从而使得实现基金投资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基金合同提前终止或其它相关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因此,在极端情况下,当单一投资者大量赎回本基金后,可能造成基金资产净值大幅缩减,对本基金的存续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复、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复、营业执照。 9.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处。 9.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