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高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精度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4-10-18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高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精度
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10月18日起,提高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精度,据此相应修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精度
自2024年10月18日起,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精度由保留到小数点后第3位(0.001元)提高至保留到小数点后第4位(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二、 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相关条款
根据上述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精度方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此外,基金管理人对法律文件中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本次修订系因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精度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而作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本基金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本基金上述修订自2024年10月18日起生效。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也将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jt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28-0606(免长途费)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附件: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文件修改对照表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文件修
改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基金合同》原文内容 《基金合同》修改后内容
第 六 部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分 基 2、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 2、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
金 份 额 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的 申 购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与赎回 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 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
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
或公告。 或公告。
第 七 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分 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金 合 同 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当 事 人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3号院2
及 权 利 号楼801-16室 号楼1至16层01内六层1-211室
义务 法定代表人:严军 法定代表人:徐进
设立日期:2014年7月3日 设立日期:2014年7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4】650号文 监会证监许可【2014】650号文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亿元 注册资本:3亿元
存续期限:2014年7月3日至长期 存续期限:2014年7月3日至长期
联系电话:010-57383999 联系电话:010-87940900
第 十 四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部分 基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金 资 产 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 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
估值 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 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
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 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
的,从其规定。 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
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并按规定公告。 值,并按规定公告。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 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
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第 二 十 涉及上述修改内容一并进行修改。
四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内 容
摘要
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托管协议》原文内容 《托管协议》修改后内容
一、基金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托 管 协 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议 当 事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3号
人 院1号楼801-16室 院2号楼1至16层01内六层1-21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
仰山公园2号楼1栋西侧一层、二层 山公园2号楼1栋西侧一层
邮政编码:100012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57383999 电话:010-87940900
法定代表人:严军 法定代表人:徐进
成立日期:2014年7月3日 成立日期:2014年7月3日
八、基金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序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序
资 产 净 1、基金资产净值 1、基金资产净值
值 计 算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
和 会 计 基金份额总数后得到的基金份额的资 金份额总数后得到的基金份额的资产净
核算 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
的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 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
四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 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
金财产。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产。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
(含第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 第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
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 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 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
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 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
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或超过 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或超过基金资
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公 产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及
司应当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 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错
证监会;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0%时,基
0.50%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通报 金管理人应当公告、通报基金托管人并
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发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发生净值计算错
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
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
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 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
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 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事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