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增加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12-25
国联货币A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增加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 及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长 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签署的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5 年 12 月 25 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自 2015 年 12 月 25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长江证券办理 中融增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中证一带 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 融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融中证白酒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新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融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融日日盈交 易型货币市场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自 2015 年 12 月 25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长江证券办理 中融货币市场基金、中融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中融融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新机遇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中融融安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稳 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 投资(以下简称“定投”)、转换等业务。 二、 费率优惠 自 2015 年 12 月 25 日,投资者通过长江证券网上交易 系统方式办理上述基金申购或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按 4 折 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如果低于 0.6%,则按 0.6%执行; 原申购费率低于 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各 基金原费率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 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赎回期的 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 务公告。 2.投资者通过长江证券办理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 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元。 3.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 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客服电话:95579 网址:http://www.95579.com 2.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免长途话费),(010) 85003210 网址:www.zrfunds.com.cn 五、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 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于 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