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11-17
国联货币A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根据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签署的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5 年 11 月 17 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自 2015 年 11 月 17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信达证券办理中 融增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中证一带一 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融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融 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融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和中融新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开户、申购、赎回业务。 自 2015 年 11 月 17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信达证券办理中 融货币市场基金、中融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中融融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新机遇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中融融安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融稳健 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 资(以下简称“定投”)、转换等业务。 二、 费率优惠 自 2015 年 11 月 17 日起,投资者通过信达证券网上交易、 电话委托等非现场委托方式申购基金的,享受申购费率优 惠。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 4 折,且不 低于 0.6%;原申购费率低于 0.6%的,则按基金原合同条款 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信达证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定投申购基金 的,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优惠为 原费率的 4 折,且不低于 0.6%;原申购费率低于 0.6%的, 则按基金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信达证券代销的基 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 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 三、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赎回期的 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 务公告。 2.投资者通过信达证券办理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 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元。 3.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客服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2.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免长途话费),(010) 85003210 网址:www.zrfunds.com.cn 五、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 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于 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