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增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07-28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增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
售机构及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根据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签署
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自 2015 年 7 月 28 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自 2015 年 7 月 28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同花顺办理中融
增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新动力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自 2015 年 7 月 28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同花顺办理中融
货币市场基金、中融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中融融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新机遇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
(以下简称“定投”)、转换等业务。
二、费率优惠
自 2015 年 7 月 28 日,投资人通过同花顺网上交易系统
办理上述基金申购或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按 4 折优惠,但
优惠后申购费率如果低于 0.6%,则按 0.6%执行;原申购费
率低于 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各基金原费
率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
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赎回期的
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
务公告。
2.投资者通过同花顺办理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
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元。
3.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
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电子商务产
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电话:0571-88911818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2.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免长途话费),(010)
85003210
网址:www.zrfunds.com.cn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
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于
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