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低南方理财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托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5-07-21
南方理财金交易型货币A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低南方理财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 金托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南方理财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7月21日起,调低旗下南方理财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托管费率,并更新必要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方案 本基金的托管费年费率由0.1%调低至0.05%。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基金合同进行了必要的修订。本次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内容如下: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 第 十 六 … … 基金费用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与税收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 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 基金管理人将据此相应修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同时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更新基金合同中的部分表述或信息,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上述修改同步进行相应调整。 三、重要提示 1、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将自2025年7月21日起生效,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