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睿丰:关于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的公告
2019-10-26
宝盈睿丰创新混合C
关于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要求和《宝盈睿丰 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宝盈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对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 相关条款进行修改。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本次修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要求,本公司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章节中与《信息披露办法》相关 的内容和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进行了修订,并相应调整了托管协议涉及的内容。本次针对本基金基金合同具体修改的内容参见附件《宝盈睿丰创新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2、本次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修改不涉及原有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3、本次修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披露。同 时,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要求,本公司将在三个工作日内相应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本公司 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网址如下: 本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byfunds.com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网址:http://eid.csrc.gov.cn/fund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 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 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 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附件:《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