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估值
变更的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下列股票:东旭光电(000413)。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第[2017]13 号)和
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决定自 2019 年 12 月 4 日起,对
旗下证券投资基金(除 ETF 外)所持有的上述股票进行估值调整,调整后的估值价格为 1.65 元;同时,
对 ETF 联接基金持有的标的 ETF,在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考虑上述股票的调整因素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
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并提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