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通过网上直销系统认购、申购、赎回数量限制的公告
2015-05-15
兴业货币A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通过网上直销系统 认购、申购、赎回数量限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个人投资者的网上理财需求,根据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 下的兴业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46)、兴业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001019)、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A 类/B 类 (000721/000722)、兴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0963)、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272)、兴业收益增 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C 类(001257/001258)、兴业聚优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001321)等基金(以下简称“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自 2015 年 5 月 15 日起,对通过本公司个人网上直销系统办理上述基金申 购、赎回的单笔数量限制以及兴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C 类 (001257/001258)、兴业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321)认购 的单笔数量限制做如下事项公告: 一、具体数量限制方案 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限制 单笔申购申请最低金额 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兴业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000546 100 1 券投资基金 兴业年年利定期开放债 001019 100 1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 000721 0.01 0.01 基金 A 类 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 000722 5000000 0.01 基金 B 类 兴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000963 100 1 金 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 001272 100 1 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 001257 100 1 券投资基金 A 类 兴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 001258 100 1 券投资基金 C 类 兴业聚优灵活配置混合 001321 100 1 型证券投资基金 2.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限制 单笔赎回申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最低持有份额 最低份额(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 兴 业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证 在网上直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 000546 100 券投资基金 份额余额不足 100 份的,在赎回 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 兴 业 年 年 利 定 期 开 放债 在网上直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 001019 100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余额不足 100 份的,在赎回 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 兴 业 货 币 市 场 证 券 投资 在网上直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 000721 0.01 基金 A 类 份额余额不足 0.01 份的,在赎回 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 在网上直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 兴 业 货 币 市 场 证 券 投资 000722 1 份额余额不足 1 份的,在赎回时 基金 B 类 需一次全部赎回,低于 500 万份 自动降级为货币 A 类,最低持有 份额参照货币 A 类执行。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 兴 业 多 策 略 灵 活 配 置混 在网上直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基 000963 100 份额余额不足 100 份的,在赎回 金 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 兴 业 聚 利 灵 活 配 置 混合 在网上直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 001272 100 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余额不足 100 份的,在赎回 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 兴 业 收 益 增 强 债 券 型证 在网上直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 001257 100 券投资基金 A 类 份额余额不足 100 份的,在赎回 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 兴 业 收 益 增 强 债 券 型证 在网上直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 001258 100 券投资基金 C 类 份额余额不足 100 份的,在赎回 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 兴 业 聚 优 灵 活 配 置 混合 在网上直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 001321 100 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余额不足 100 份的,在赎回 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3. 申请认购基金的金额限制 单笔认购申请最低金额 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兴 业 收 益 增 强 债 券 型证 001257 100 1 券投资基金 A 类 兴 业 收 益 增 强 债 券 型证 001258 100 1 券投资基金 C 类 兴 业 聚 优 灵 活 配 置 混合 001321 100 1 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其他事项 1、上述具体数量限制方案符合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将据此在 定期更新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2、本公告仅对调整上述基金在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的认购、申购、赎回业 务的单笔数量限制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情况,请仔 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 话(40000-95561)咨询有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 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