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货币市场:关于调整申购与赎回最低数额限制的公告
2014-11-22
关于调整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申购与赎回最低数额限制的公告
根据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11月24日起,对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兴业货币,基金代码:A类000721)申购与赎回最低数额限制等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 调整方案
1、 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通过兴业基金直销中心柜台以及直销前置自助式平台(http://directbank.cib.com.cn/hall/show/home/home.do)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由人民币1元调整为人民币0.01元。
2、 赎回份额的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最低数量限制由1份调整为0.01份,最低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由1份调整为0.01份。
二、 其他提示
1、如基金代销机构有不同规定,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3、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咨询有关事宜。
三、 风险提示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不等于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