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汇财通货币:2021年年度报告
2022-03-30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1 年年度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2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5
2.2 基金产品说明......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5
2.4 信息披露方式......6
2.5 其他相关资料......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6
3.2 基金净值表现......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8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2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3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4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15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6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6
§5 托管人报告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6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6
§6 审计报告 ......16
6.1 审计意见......17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17
6.3 其他信息......17
6.4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17
6.5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18
§7 年度财务报表 ......19
7.1 资产负债表......19
7.2 利润表......2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22
7.4 报表附注......23
§8 投资组合报告 ......48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48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49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49
8.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 天情况说明......50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50
8.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51
8.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51
8.8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1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51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53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53
9.2 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53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54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54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4
§11 重大事件揭示......54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54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54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55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55
11.5 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55
11.6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55
11.7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55
11.8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55
11.9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情况 ......58
11.10 其他重大事件......59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60
§13 备查文件目录 ......60
13.1 备查文件目录......60
13.2 存放地点......61
13.3 查阅方式......61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汇财通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0709
交易代码 00070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7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331,081,521.47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在力求本金安全、确保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
投资目标
资回报。
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可投资品种的容量,在严谨深入的研究分析基础
上,综合考量宏观经济形势、市场资金面走向、信用债券的信用评级、协
投资策略 议存款交易对手的信用资质以及各类资产的收益率水平等,确定各类货币
市场工具的配置比例并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在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
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为投资人创造稳定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风
风险收益特征
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 息 披 露 姓名 杨牧云 郭明
负责人 联系电话 021-38969999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service@huaan.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50099 95588
传真 021-68863414 010-66105798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注册地址 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32层 号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办公地址 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32层 号
邮政编码 200120 100140
法定代表人 朱学华 陈四清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huaan.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31
层、32 层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市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0 楼
合伙)
上海市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31
注册登记机构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层、32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595,942,402.19 228,488,691.20 332,094,434.24
本期利润 595,942,402.19 228,488,691.20 332,094,434.24
本期净值收益率 2.1405% 2.0434% 2.582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0,331,081,521.47 11,692,838,239.31 9,934,523,791.7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 1.00 1.00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累计净值收益率 25.2572% 22.6323% 20.1766%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
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收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收 业绩比较基
阶段 益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益率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5154% 0.0007% 0.3403% 0.0000% 0.1751% 0.0007%
过去六个月 1.0256% 0.0006% 0.6805% 0.0000% 0.3451% 0.0006%
过去一年 2.1405% 0.0009% 1.3500% 0.0000% 0.7905% 0.0009%
过去三年 6.9190% 0.0011% 4.0537% 0.0000% 2.8653% 0.0011%
过去五年 15.4057% 0.0025% 6.7537% 0.0000% 8.6520% 0.0025%
自基金合同生效 25.2572% 0.0029% 10.0788% 0.0000% 15.1784% 0.0029%
起至今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 年 7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过去五年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已按再投资 直接通过应付赎
年度利润分配合
年度 形式转实收 回款转出金额 应付利润本年变动 备注
计
基金
2021 年 595,942,402. - - 595,942,402.19 -
19
2020 年 228,488,691. - - 228,488,691.20 -
20
2019 年 332,094,434. - - 332,094,434.24 -
24
合计 1,156,525,52
7.63 - - 1,156,525,527.63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 号文批准于 1998 年 6 月设立,是国内
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 1.5 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目前的
股东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香港和上海设有子
公司——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旗下共管理华安创新混合、华安 MSCI 中国 A、华安现金富利货币、华安稳定收益债
券、华安黄金易 ETF、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混合、华安全球美元收益债券等 188 只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资产规模达到 5,968.62 亿元人民币。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证券从业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说明
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金融工程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
格证书,14 年基金行业从业经历。
朱才敏 本基金的 2014-11-20 - 14 年 2007 年 7 月应届生毕业进入华安
基金经理 基金,历任金融工程部风险管理
员、产品经理、固定收益部研究
员、基金经理助理等职务。2014
年 11 月至 2017 年 7 月,同时担
任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华安季季鑫短期理
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月
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4 年 11 月起,
同时担任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
金、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5 月
起同时担任华安新回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6 年 4 月至 2018 年 10 月,
同时担任华安安禧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10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安禧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6年 9月至 2018年1 月,
同时担任华安新财富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2 月,同
时担任华安新希望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 12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新
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3 月起,
同时担任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 年 5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鼎
信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7 月至 2021 年 3 月,同时担任
华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9年 8月至 2021年3 月,
同时担任华安年年丰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21 年 3 月起,同时担任华
安科创主题 3 年封闭运作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添
颐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1 年 7 月起,同时
担任华安添和一年持有期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的 硕士研究生,11 年基金行业从业
李邦长 基金经 2019-07-01 - 11 年 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
理、固定 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收益部助 师,2010 年 3 月加入华安基金管
理总监 理有限公司,先后从事基金运营、
债券交易和债券研究等工作,
2014年9月起担任基金经理助理。
2016 年 3 月至 2019 年 12 月,同
时担任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季季鑫短
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
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3 月
起,同时担任华安日日鑫货币市
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11 月
起,同时担任华安鼎丰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年 12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鼎
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7 月
起,同时担任华安汇财通货币市
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3 月
起,同时担任华安现金宝货币市
场基金、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
华安现金润利浮动净值型发起式
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硕士研究生,11 年债券、基金行
业从业经验。曾任上海国际货币
经纪公司债券经纪人。2010 年 8
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先后担任债券交易员、基金经理
助理。2014 年 8 月至 2017 年 7 月
担任华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及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4年 8月至 2015年1 月,
同时担任华安七日鑫短期理财债
孙丽娜 本基金的 2021-03-08 - 11 年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 2014年10月起同时担任华安现金
富利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2 月起担任华安年年盈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5 年 6 月至 2021 年 3 月,
同时担任华安添颐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 月,同时担
任华安安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12
月至 2021 年 3 月,同时担任华安
新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3 月至
2020 年 1 月,同时担任华安现金
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 年 5 月至 2020 年 10 月,同
时担任华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8 年 9 月至 2021
年 3 月,同时担任华安安浦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 年 11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鑫
福 4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 年 1 月
起,同时担任华安鑫浦 87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21 年 3 月起,同时担
任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华
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华安现
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华安现金润
利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
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7 月起,
同时担任华安添祥 6 个月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
硕士研究生,6 年金融、基金行业
本基金的 从业经验。曾任上海国利货币经
庄文清 基金经理 2021-03-09 - 6 年 纪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交易员。
助理 2017 年 2 月加入华安基金,历任
集中交易部交易员。现任固定收
益部基金经理助理。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
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022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发布公告,自 2022 年 2 月 7 日起,朱才敏女士不再担任此基金的基金经
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
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邮件发送、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集中交易部以投资组合名义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价格优先、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通过内部共同的 iwind 群,发布询价需求和结果,做到信息公开。若是多个投资组合进行一级市场投标,则各投资组合经理须以各投资组合名义向集中交易部下达投资意向,交易员以此进行投标,以确保中签结果与投资组合投标意向一一对应。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风险管理部投资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 日内、5日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风险管理部会同基金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各类投资组合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各类投资组合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
本报告期内,因组合流动性管理或投资策略调整需要,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次数为4 次,未出现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1 年,海外疫情反复发酵,供需矛盾加剧,通胀压力进一步上升。国内宏观经济大体平稳运行,出口“一马当先”展现强劲韧性,消费和地产增速有有所走弱,通胀水平保持稳定。货币政策以稳为主,狭义流动性保持合理充裕,资金利率大体平稳。无风险利率在基本面和流动性的共振下有所下行。
本基金重视组合流动性和安全性,在此基础上灵活调整仓位和追求收益。资产配置以同业存款和存单为主,合理分布资产到期,积极进行波段操作,努力为持有人赚取收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投资回报: 2.1405% 比较基准: 1.350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22,俄乌冲突加剧全球金融市场动荡,增加世界经济复苏不确定,同时推升通胀水平。海外加息潮影响渐显,美联储加息和缩表的幅度和进度有可能超预期。国内宏观经济面临“供给冲击、需求收缩、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在逆周期和跨周期政策共同发力下,内需动能有望先后发力,经济有望企稳。货币政策将坚持以内为主,稳增长的诉求提高,流动性预计偏友好,资金利率维持低位运行。债券收益率在“宽货币、宽信用、宽财政”共同推进下,大概率将以震荡为主。
本基金将积极关注货币市场的投资机会,把握阶段性资金利率冲高的机会,配置短融、存单和存款,锁定收益。同时也会配置逆回购,平衡组合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收益性。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合规监察稽核部从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的合规运作出发,重点在法律事务、合规管理、内部稽核、信息披露、反洗钱、员工行为规范等方面开展工作,深化员工的合规意识,推动公司的合规文化和内部风险控制机制的完善与优化。
合规和稽核工作重点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继续深化“主动合规”理念,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合规教育培训,强化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推动公司建立良好的内控环境和合规文化。
(2)积极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督促公司各项业务平稳、有序开展。
(3)强化内控建设,推动落实公司各项业务操作流程标准化,进一步细化各业务环节的操作流程及工作职责,降低操作风险。
(4)构建贯穿公司各业务和产品条线的合规咨询服务体系,积极参与新产品、新业务评估工作,提供合规意见和建议,保障新产品、新业务合规开展。
(5)对公司内部重要规章制度、重大决策、产品和业务方案、重要法律文本、对外披露材料、宣传推介材料等进行合规性审查,严把合规质量关。
(6)定期组织开展内部审计、专项稽核、合规有效性评估,对公司前中后各业务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和漏洞,促进合规和内控管理水平的提升,保障公司稳健经营。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提高合规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负责在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严重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评估重大事件对投资品种价值的影响程度、评估对基金估值的影响程度、确定采用的估值方法、确定该证券的公允价值;同时将采用的估值方法以及采用该方法对相关证券的估值与基金的托管银行进行沟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首席投资官、公司分管运营、专户的领导、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固定收益部负责人、投资研究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产品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全球投资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
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本报告期华安汇财通货币累计收益分配金额595,942,402.19 元。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人数低于 200 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利润分配、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严格遵循《证券投资基金法》、《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 60971571_B09 号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6.1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经营
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6.3 其他信息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6.4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6.5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 胜 张旭颖
上海市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0 楼
2022 年 3 月 25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产 附注号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7.4.7.1 14,457,323,780.81 3,867,024,469.79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5,828,554,333.04 4,977,890,922.64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5,828,554,333.04 4,927,890,922.6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50,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2,854,817,382.45 3,653,477,720.21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117,967,650.42 41,442,864.9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9,653,344.90 59,300,267.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33,278,316,491.62 12,599,136,245.07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930,596,204.80 900,053,259.9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7,241,623.67 2,716,898.16
应付托管费 1,341,041.39 503,129.29
应付销售服务费 6,705,207.08 2,515,646.48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273,540.99 115,747.36
应交税费 229,912.36 77,600.95
应付利息 598,439.86 96,723.62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249,000.00 219,000.00
负债合计 2,947,234,970.15 906,298,005.76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7.4.7.9 30,331,081,521.47 11,692,838,239.31
未分配利润 7.4.7.1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30,331,081,521.47 11,692,838,239.3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3,278,316,491.62 12,599,136,245.07
注: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1.00 元,基金份额总额 30,331,081,521.47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附注号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779,132,049.95 301,993,063.02
1.利息收入 769,101,996.80 300,046,820.8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326,770,451.95 121,885,279.29
债券利息收入 279,937,322.70 112,066,571.4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268,174.22 220,199.4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62,126,047.93 65,874,770.73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0,029,943.15 1,946,242.1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7.4.7.13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4.1 10,029,943.15 1,946,242.1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4.2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5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6 - -
股利收益 7.4.7.17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7.4.7.18
填列)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9 110.00 -
减:二、费用 183,189,647.76 73,504,371.82
1.管理人报酬 7.4.10.2 77,081,194.83 30,625,414.19
2.托管费 7.4.10.2 14,274,295.30 5,671,372.97
3.销售服务费 71,371,476.74 28,356,864.96
4.交易费用 7.4.7.20 189.50 -
5.利息支出 19,906,174.63 8,492,036.44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9,906,174.63 8,492,036.44
6.税金及附加 191,126.60 45,484.31
7.其他费用 7.4.7.21 365,190.16 313,198.9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595,942,402.19 228,488,691.2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95,942,402.19 228,488,691.2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11,692,838,239.31 - 11,692,838,239.3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595,942,402.19 595,942,402.1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
少以“-”号填列) 18,638,243,282.16 - 18,638,243,282.1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20,961,806,733.67 - 420,961,806,733.67
2.基金赎回款 -402,323,563,451.51 - -402,323,563,451.5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595,942,402.19 -595,942,402.19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30,331,081,521.47 - 30,331,081,521.47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9,934,523,791.78 - 9,934,523,791.7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 228,488,691.20 228,488,691.20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
少以“-”号填列) 1,758,314,447.53 - 1,758,314,447.5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02,158,727,847.32 - 202,158,727,847.32
2.基金赎回款 -200,400,413,399.79 - -200,400,413,399.7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228,488,691.20 -228,488,691.20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11,692,838,239.31 - 11,692,838,239.3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 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朱学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学华,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林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607 号《关于核准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
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7 月 17 日生效,首次设立募集
规模为 251,657,902.48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 1 年以内
(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
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货币市场基金的,在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前提下,本基金可参与其他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不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贷款和应收款项。本基金持有的交易
性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债券投资等。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本基金对所持有的债券投资以摊余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本会计期间内,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接近其公允价值。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 债券投资
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对于贴息债券,该等利息应作为债券投资成本;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2) 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使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
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其相当于公允价值。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或损失。
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具体如下:
(1) 银行存款
本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银行实际协议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2) 债券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附息债券、贴现券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每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 回购协议
1)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2)本基金持有的买断式回购以协议成本列示,所产生的利息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回购期间对涉及的金融资产根据其资产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估值。回购期满时,若双方都能履约,则按协议进行交割。若融资业务到期无法履约,则继续持有现金资产;若融券业务到期无法履约,则继续持有债券资产,实际持有的相关资产按其性质进行估值;
(4) 其他
1)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2)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当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价格产生重大偏离,基金管理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
3)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
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7.4.4.8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实际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另外,根据中国证监会令第 120 号《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出现因提前支取而导致的利息损失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使用风险准备金予以弥补,风险准备金不足的,应当使用固有资金予以弥补;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附息债券、贴现券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每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债券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债券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及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5) 其他收入在本基金履行了基金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7.4.4.9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 “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4) 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 本基金每日收益支付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投资人在每日收益支付时,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则增加投资人基金份额;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则保持投资人基金份额不变;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净收益小于零,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
(6) 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税项
7.4.6.1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
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
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本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
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本基金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
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7.4.6.2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 年修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 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7.4.6.3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4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
所得税。
7.4.7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7,323,780.81 17,024,469.79
定期存款 14,450,000,000.00 3,850,000,000.00
其中:存款期限 -
1 个月以内 -
存 款 期
限 1-3 个月 - -
存 款 期
限 3 个月以上 14,450,000,000.00 3,850,000,000.00
其他存款 - -
合计 14,457,323,780.81 3,867,024,469.79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摊余成本 影子定价 偏离金额 偏离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15,828,554,333.04 15,838,949,000.00 10,394,666.96 0.0343
合计 15,828,554,333.04 15,838,949,000.00 10,394,666.96 0.0343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合计 15,828,554,333.04 15,838,949,000.00 10,394,666.96 0.0343
上年度末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摊余成本 影子定价 偏离金额 偏离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4,927,890,922.64 4,933,496,000.00 5,605,077.36 0.0479
合计 4,927,890,922.64 4,933,496,000.00 5,605,077.36 0.0479
资产支持证券 50,000,000.00 50,070,000.00 70,000.00 0.0006
合计 4,977,890,922.64 4,983,566,000.00 5,675,077.36 0.0485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衍生金融资产/负债余额。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2,854,817,382.45 -
合计 2,854,817,382.45 -
上年度末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3,653,477,720.21 -
合计 3,653,477,720.21 -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2,641.77 1,869.84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74,684,250.17 21,279,361.20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 -
应收债券利息 30,804,801.48 15,233,429.52
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226,805.48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12,475,957.00 4,701,398.86
应收申购款利息 - -
其他 - -
合计 117,967,650.42 41,442,864.90
7.4.7.6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其他资产余额。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273,540.99 115,747.36
合计 273,540.99 115,747.36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预提账户维护费 9,000.00 9,000.00
预提审计费 120,000.00 90,000.00
预提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合计 249,000.00 219,000.00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1,692,838,239.31 11,692,838,239.31
本期申购 420,961,806,733.67 420,961,806,733.67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402,323,563,451.51 -402,323,563,451.51
本期末 30,331,081,521.47 30,331,081,521.47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本期利润 595,942,402.19 - 595,942,402.19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变动数 - - -
其中:基金申购款 - - -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595,942,402.19 - -595,942,402.19
本期末 0.00 - -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31 日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50,479.64 136,500.15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326,619,972.31 121,748,779.14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 -
其他 - -
合计 326,770,451.95 121,885,279.29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股票投资收益。
7.4.7.13 基金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基金投资收益。
7.4.7.14 债券投资收益
7.4.7.14.1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
31日 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交总 45,284,404,415.18 12,498,066,518.22
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 45,091,037,425.85 12,451,270,858.25
本总额
减:应收利息总额 183,337,046.18 44,849,417.84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10,029,943.15 1,946,242.13
7.4.7.14.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卖出资产支持证券成交总
额 50,396,909.59 -
减:卖出资产支持证券成本 50,000,000.00 -
总额
减:应收利息总额 396,909.59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7.4.7.15 贵金属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基金投资收益。
7.4.7.16 衍生工具收益
7.4.7.16.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7.4.7.16.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7.4.7.17 股利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股利收益。
7.4.7.1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7.4.7.19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 -
其他 110.00 -
合计 110.00 -
7.4.7.20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 -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189.50 -
交易基金产生的费用 - -
其中:申购费 - -
赎回费 - -
合计 189.50 -
7.4.7.21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1日
审计费用 120,000.00 90,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银行汇划费 87,990.16 65,998.95
预提账户维护费 36,000.00 36,000.00
其他费用 1,200.00 1,200.00
合计 365,190.16 313,198.95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重大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发布的公告,经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
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469 号文核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的股权转让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除上述事项外,本基金无其他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
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1)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发布的公告,经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
东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69 号文核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的股权转让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4.10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10.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10.1.3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10.1.4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回购交易。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10.2关联方报酬
7.4.10.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
日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
理费 77,081,194.83 30,625,414.19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
维护费 35,735,103.35 15,051,724.95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7%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基金管理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10.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
日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
14,274,295.30 5,671,372.97
管费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基金托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10.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 本期
名称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752,409.98
合计 13,752,409.98
上年度可比期间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628,483.45
合计 9,628,483.45
注: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交易的各关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联方名称
工商银行 - - - - 2,068,700,000. 499,268.2
00 2
国泰君安 - - - - 250,000,000.0 125,410.9
0 6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交易的各关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联方名称
中国工商银 - - - - 2,030,128,000. 63,249.34
行 00
7.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7.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7,323,780.81 150,479.64 17,024,469.79 136,500.15
7.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已按再投资形式转 直接通过应付 应付利润 本期利润分
备注
实收基金 赎回款转出金额 本年变动 配合计
595,942,402.19 - - 595,942,402. -
19
7.4.12 期末(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人民币 2,930,596,204.80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期末估值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单价
112180042 21 南京银行 2022-01-06 100.00 5,430,000 543,000,000.00
CD109
112120299 21 广发银行 2022-01-04 98.71 5,430,000 536,017,533.69
CD299
190202 19 国开 02 2022-01-04 100.03 3,340,000 334,105,371.69
112120292 21 广发银行 2022-01-04 98.84 3,260,000 322,215,286.72
CD292
219951 21 贴现国债 2022-01-04 99.86 2,135,000 213,202,565.29
51
112180042 21 南京银行 2022-01-06 100.00 1,800,000 180,000,000.00
CD109
219949 21 贴现国债 2022-01-04 99.90 1,400,000 139,865,621.07
49
112121486 21 渤海银行 2022-01-04 98.64 1,333,000 131,483,162.26
CD486
012103466 21 光大集团 2022-01-04 99.93 1,111,000 111,027,164.71
SCP020
112188045 21 宁波银行 2022-01-06 99.60 1,085,000 108,071,013.03
CD237
112188045 21 宁波银行 2022-01-06 99.60 1,075,000 107,074,966.82
CD237
112120299 21 广发银行 2022-01-04 98.71 1,000,000 98,714,094.60
CD299
2103686 21 进出 686 2022-01-04 99.94 900,000 89,946,236.53
170403 17 农发 03 2022-01-04 100.02 780,000 78,013,363.91
219954 21 贴现国债 2022-01-04 99.77 500,000 49,886,580.90
54
219957 21 贴现国债 2022-01-04 99.68 500,000 49,840,834.60
57
190202 19 国开 02 2022-01-04 100.03 360,000 36,011,357.43
219958 21 贴现国债 2022-01-04 99.64 300,000 29,892,887.03
58
219951 21 贴现国债 2022-01-04 99.86 213,000 21,270,326.19
51
219951 21 贴现国债 2022-01-04 99.86 15,000 1,497,910.29
51
合计 31,967,000 3,181,136,276.76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
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融出证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在力求本金安全、确保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合规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与部门风险合规员各负其责的多层次的风险管理体系,形成高效运转、有效制衡的监督约束机制,保证风险管理的贯彻执行。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制订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颁布统一的风险定义和风险评估标准;在管理层层面设立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讨论和制定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在业务操作层面风险管理职责主要由合规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风险管理各项工作。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形成常规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
放在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所批准的具有基金托管资格和基金代销资格的银行,并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交易对手的经验进行筛选,因而与这些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此外,本基金还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
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除发生巨额赎回、连续 3 个交易日累计赎回 20%以上或者连续 5 个交
易日累计赎回 30%以上的情形外,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自 2017 年 10月1日起施行)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监控基金平均剩余期限、平均剩余存续期限、高流动资产占比、持仓集中度、投资交易的不活跃品种(企业债或短期融资券),并结合份额持有人集中度变化予以实现。
一般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12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240 天,且能够通过出售所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债券应对流动性需求;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不得超过 9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8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合计不得低于 20%;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6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30%。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 10%。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综合上述各项流动性指标的监测结果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流动性情况良好。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存在相应的利率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通过“影子定价”对本基金面临的市场风险进行监控,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
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1 年 12 月 6 个月以内 6 个月-1 年 1-5 年 不计息 合计
3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2,957,323,780.8 1,500,000,000.00 - - 14,457,323,780.8
1 1
交易性金融 15,779,860,435.0 48,693,898.00 - - 15,828,554,333.0
资产 4 4
买入返售金 2,854,817,382.45 - - - 2,854,817,382.45
融资产
应收证券清 - - - - -
算款
应收利息 - - - 117,967,650.42 117,967,650.42
应收申购款 - - - 19,653,344.90 19,653,344.90
资产总计 31,592,001,598.3 33,278,316,491.6
- 137,620,995.32
0 1,548,693,898.00 2
负债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 - - - - -
负债
衍生金融负 - - - - -
债
卖出回购金 2,930,596,204.80 - - - 2,930,596,204.80
融资产款
应付证券清 - - - - -
算款
应付赎回款 - - - - -
应付管理人 - - - 7,241,623.67 7,241,623.67
报酬
应付托管费 - - - 1,341,041.39 1,341,041.39
应付销售服 - - - 6,705,207.08 6,705,207.08
务费
应付交易费 - - - 273,540.99 273,540.99
用
应交税费 - - - 229,912.36 229,912.36
应付利息 - - - 598,439.86 598,439.86
应付利润 - - - - -
递延所得税 - - - - -
负债
其他负债 - - - 249,000.00 249,000.00
负债总计 2,947,234,970.
2,930,596,204.80 - - 16,638,765.35
15
利 率 敏 感 度 28,661,405,393.5 30,331,081,521.4
缺口 1,548,693,898.00 - 120,982,229.97
0 7
上年度末
2020 年 12 月 6 个月以内 6 个月-1 年 1-5 年 不计息 合计
3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3,517,024,469.79 350,000,000.00 - - 3,867,024,469.79
交易性金融 4,857,883,920.12 120,007,002.52 - - 4,977,890,922.64
资产
买入返售金 3,653,477,720.21 - - - 3,653,477,720.21
融资产
应收利息 - - - 41,442,864.90 41,442,864.90
应收申购款 - - - 59,300,267.53 59,300,267.53
12,599,136,245.0
资产总计 12,028,386,110.12 1,548,693,898.00 - 100,743,132.43
7
负债
卖出回购金 900,053,259.90 - - - 900,053,259.90
融资产款
应付管理人 - - - 2,716,898.16 2,716,898.16
报酬
应付托管费 - - - 503,129.29 503,129.29
应付销售服 - - - 2,515,646.48 2,515,646.48
务费
应付交易费 - - - 115,747.36 115,747.36
用
应交税费 - - - 77,600.95 77,600.95
应付利息 - - - 96,723.62 96,723.62
其他负债 - - - 219,000.00 219,000.00
负债总计 900,053,259.90 - - 6,244,745.86 906,298,005.76
利率敏感度 11,128,332,850.22 470,007,002.52 - 94,498,386.57 11,692,838,239.31
缺口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行了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市场利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分析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市场利率上升 25 个基点 -12,915,146.20 -2,851,504.85
市场利率下降 25 个基点 12,939,579.92 2,855,952.30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无重大其他价格风险。
7.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4.1 公允价值
7.4.14.1.1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其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7.4.14.1.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1.2.1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
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15,828,554,333.04 元,属于第三层
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4,977,890,922.64 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7.4.14.1.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重大变动。
7.4.14.1.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7.4.14.2 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4.3 其他事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 号)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本基金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其他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4.4 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5,828,554,333.04 47.56
其中:债券 15,828,554,333.04 47.56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854,817,382.45 8.58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7 计 14,457,323,780.81 43.44
8 其他各项资产 137,620,995.32 0.41
9 合计 33,278,316,491.62 100.00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3.06
1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序号 项目 金额
(%)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2,930,596,204.80 9.66
2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
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 20%。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1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1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2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 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 情况。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 值的比例(%)
1 30 天以内 12.88 9.66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2 30 天(含)—60 天 15.91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3 60 天(含)—90 天 12.2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4 90 天(含)—120 天 11.16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5 120 天(含)—397 天(含) 57.0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率债
合计 109.26 9.66
8.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 天情况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 240 天。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867,897,139.99 2.86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730,106,476.49 2.4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730,106,476.49 2.41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239,594,258.74 4.09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12,990,956,457.82 42.83
8 其他 - -
9 合计 15,828,554,333.04 52.19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 - -
率债券
8.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2121453 21 渤海银行 CD453 10,000,000 988,638,828.49 3.26
2 112180042 21 南京银行 CD109 9,500,000 950,000,000.00 3.13
3 112188045 21 宁波银行 CD237 7,000,000 697,232,342.10 2.30
4 112120299 21 广发银行 CD299 7,000,000 690,998,662.22 2.28
5 112118317 21 华夏银行 CD317 6,000,000 593,118,217.05 1.96
6 112121452 21 渤海银行 CD452 5,000,000 497,797,625.59 1.64
7 112186673 21 苏州银行 CD281 5,000,000 495,314,188.41 1.63
8 112109190 21 浦发银行 CD190 5,000,000 494,750,342.27 1.63
9 112120292 21 广发银行 CD292 5,000,000 494,195,225.03 1.63
10 112120297 21 广发银行 CD297 5,000,000 493,722,347.66 1.63
8.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含)-0.5%间的次数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577%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152%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146%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情况说明
无。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情况说明
无。
8.8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计价采用摊余成本法,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
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每日计提收益。
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维持在 1.00 元。
8.9.22021 年 5 月 17 日,渤海银行因地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贷款不合规、违规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
产项目发放贷款等违法违规事项,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罚决字〔2021〕13 号)给予罚款 9720 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 年 6 月 10 日,宁波银行因代理销售保险不规范,被宁波银保监局(甬银保监罚决字〔2021〕
36 号)给予罚款人民币 25 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该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2021年 7 月 13 日,宁波银行因违反规定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甬外管罚〔2021〕7 号)责令改正,给予罚款 100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1048476.65 元的行政处罚。2021 年 7 月 13 日,宁波银行因违规为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占压财政存款等违法违规事项,被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甬银处罚字〔2021〕2 号)给予
警告,并处罚款 286.2 万元的行政处罚。2021 年 7 月 30 日,宁波银行因贷款被挪用于缴纳土地款或
土地收储、开发贷款支用审核不严等违法违规事项,被宁波银保监局(甬银保监罚决字〔2021〕57号)给予罚款人民币 275 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该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2021 年 12月 29 日,宁波银行因信用卡业务管理不到位,被宁波银保监局(甬银保监罚决字〔2021〕81 号)给予罚款人民币 30 万元,并责令该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的行政处罚。
2021 年 5 月 17 日,华夏银行因违规使用自营资金、理财资金购买本行转让的信贷资产等违法违规
事项,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罚决字〔2021〕19 号)给予罚款 9830 万元的行政
处罚。2021 年 8 月 13 日,华夏银行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中国人
民银行(银罚字〔2021〕25 号)给予罚款 486 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 年 4 月 23 日,浦发银行因 2016 年 5 月至 2019 年 1 月未按规定开展代销业务,被中国银行保
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29 号)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 760 万元
的行政处罚。2021 年 7 月 13 日,浦发银行因监管发现的问题屡查屡犯、配合现场检查不力等违法
违规事项,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罚决字〔2021〕27 号)给予罚款 6920 万元的
行政处罚。2021 年 11 月 15 日,浦发银行因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报送错误,被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
市分局(上海汇管罚字〔2021〕3121210802 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 6 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本基金投资 21 渤海银行 CD453、21 宁波银行 CD237、21 华夏银行 CD317、21 浦发银行 CD190、
21 渤海银行 CD452 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117,967,650.42
4 应收申购款 19,653,344.90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37,620,995.32
8.9.4 其他需说明的重要事项标题
无。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户数(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额 占总份额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比例 比例
4,309,643 7,037.96 232,855,244.37 0.77% 30,098,226,277.10 99.23%
9.2 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
序号 持有人类别 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比例
1 其他机构 64,207,127.62 0.21%
2 券商类机构 50,154,965.30 0.17%
3 其他机构 30,037,289.55 0.10%
4 其他机构 20,936,510.60 0.07%
5 其他机构 20,026,156.33 0.07%
6 个人 16,013,007.15 0.05%
7 个人 15,405,935.50 0.05%
8 其他机构 14,445,463.01 0.05%
9 个人 14,049,464.17 0.05%
10 基金类机构 13,296,134.43 0.0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
30,814,093.38 0.10%
金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 >100
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10~5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 年 7 月 17 日)基金份额总额 251,657,902.48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1,692,838,239.31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420,961,806,733.67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402,323,563,451.51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331,081,521.47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2021 年 2 月 6 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督察长变更的公告》,杨牧
云先生新任本基金管理人的督察长。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根据工作需要,任命刘彤女士担任本公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全面主持资产托管部相关工作。刘彤女士的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信息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李勇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职务。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本基金财产的诉讼。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无。
11.6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年度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 120,000.00 元。
目前的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11.7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8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8.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
占当期股 占当期佣
券商名称 单元 备注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金总量的
数量
额的比例 比例
长城证券 1 - - - - -
东兴证券 1 - - - - -
兴业证券 1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北京高华证券 1 - - - - -
广发证券 1 - - - - -
中信证券 1 - - - - -
中金财富证券 2 - - - - -
华金证券 1 - - - - -
广发华福证券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长江证券 1 - - - - -
东北证券 1 - - - - -
信达证券 1 - - - - -
红塔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 1 - - - - -
国泰君安证券 1 - - - - -
民生证券 1 - - - - -
中金公司 1 - - - - -
开源证券 1 - - - - -
天风证券 1 - - - - -
申港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1 - - - - -
财富里昂 1 - - - - -
上海证券 1 - - - - -
中泰证券 2 - - - - -
华融证券 1 - - - - -
恒泰证券 1 - - - - -
华西证券 1 - - - - -
申万宏源 2 - - - - -
国金证券 2 - - - - -
华泰证券 1 - - - - -
安信证券 1 - - - - -
德邦证券 1 - - - - -
中银国际 1 - - - - -
川财证券 1 - - - - -
东方财富 1 - - - - -
瑞银证券 1 - - - - -
东吴证券 1 - - - - -
中天证券 1 - - - - -
华创证券 1 - - - - -
国都证券 1 - - - - -
注:1、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交易单元供本基金证券买卖专用,选择标准为:
(1)内部管理规范、严谨;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可靠、诚信,能够公平对待所有客户;
(2)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够针对本基金业务需要,提供高质
量的研究报告和较为全面的服务;
(3)具有战略规划和定位,能够积极推动多边业务合作,最大限度地调动整体资源,为基金投资赢取机会;
(4)其他有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商业合作考虑。
2、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1) 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综合服务进行评估
由相关部门牵头并组织有关人员依据上述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和《券商服务评价办法》,对候选交易单元的券商服务质量和综合实力进行评估。
(2) 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
牵头部门汇总对各候选交易单元券商的综合评估结果,择优选出拟新增单元,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对拟新增交易单元的必要性和合规性进行阐述。
(3) 候选交易单元名单提交分管领导审批
公司分管领导对相关部门提交的《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及其对券商综合评估的结果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4)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3、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2021 年 8 月完成租用托管在工商银行的德邦证券上交所 51647 交易单元。
2021 年 12 月完成租用托管在工商银行的申万宏源北交所 720123 交易单元。
11.8.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 占当期回 占当期权证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券成交总 成交金额 购成交总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比例
长城证券 - - - - - -
东兴证券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北京高华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中金财富证券 - - - - - -
华金证券 - - - - - -
广发华福证券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东北证券 - - - - - -
信达证券 - - - - - -
红塔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国泰君安证券 - - - - - -
民生证券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开源证券 - - - - - -
天风证券 - - - - - -
申港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财富里昂 - - - - - -
上海证券 - - - - - -
中泰证券 - - - - - -
华融证券 - - - - - -
恒泰证券 - - - - - -
华西证券 - - - - - -
申万宏源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华泰证券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德邦证券 - - - - - -
中银国际 - - - - - -
川财证券 - - - - - -
东方财富 - - - - - -
瑞银证券 - - - - - -
东吴证券 - - - - - -
中天证券 - - - - - -
华创证券 - - - - - -
国都证券 - - - - - -
11.9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情况
无。
11.10 其他重大事件
法定披露日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期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0 年第 4 季度报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 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01-21
定媒介
关于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春节”假期前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2 暂停大额申购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02-04
定媒介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督察长变更的公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3 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02-06
定媒介
关于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暂停大额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4 申购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02-24
定媒介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5 更新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03-05
定媒介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6 (2021 年第 1 号)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03-05
定媒介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7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03-06
定媒介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变更的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8 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03-09
定媒介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9 更新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03-10
定媒介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0 (2021 年第 2 号)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03-10
定媒介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1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0 年年度报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03-30
定媒介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1 年第 1 季度报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2 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04-21
定媒介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1 年第 2 季度报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3 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07-20
定媒介
14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1 年中期报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2021-08-30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定媒介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基金直销申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5 购资金专户的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09-11
定媒介
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 2021 年第 3 季度报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6 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10-27
定媒介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7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变更的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11-02
定媒介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投资者开户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8 证件类型的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11-20
定媒介
关于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延长工行直联结算方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9 式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12-27
定媒介
关于基金电子直销平台延长“微钱宝”账户交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20 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12-27
定媒介
注:前款所涉重大事件已作为临时报告在指定媒介上披露。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2、《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3、《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4、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设立的文件;
5、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原件;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13.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 http://www.huaan.com.cn。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