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关于电子直销平台开通协助投资者购买合作商户实物黄金业务的公告
2017-11-02
关于华安基金电子直销平台开通协助投资者购买合作商户实物黄金业
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需求,丰富电子直销平台的理财服务功能,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安基金”或“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将于 11 月 2 日开通协助投资者购
买合作商户实物黄金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说明
华安基金协助电子直销平台投资者购买合作商户实物黄金业务(以下简称“网上购买实
物黄金业务”)是指华安基金向电子直销平台使用“藏金宝”服务的投资者提供的一项附加
服务,旨在方便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指定基金份额转换为指定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再以
货币基金份额赎回款支付交易对价(不包含黄金加工、快递等费用),并以其原先持有或当
日申购的指定货币基金的赎回款作为黄金加工手续费及快递、保险等其他费用,向合作商户
购买实物黄金产品。华安基金通过电子直销平台“黄金商城”向投资者与合作商户提供交易
便利,以便投资者和合作商户达成交易。
二、适用基金
1、指定基金
目前指定基金为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A 类份额(基金代
码:000216),若新增其他适用基金,请以后续业务公告为准。
2、指定货币市场基金
目前指定货币市场基金为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0709),若新增其
他适用基金,请以后续业务公告为准。
三、适用合作商户
华安基金将依据审慎原则选择合作商户,对合作商户尽职调查,包括调查商户的股本结
构、资金实力、专业资质、运营经验、诚信记录、市场口碑等。最大限度地保证商户能提供
高质量的商品与服务,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合作商户可通过华安基金电子直销平台“黄金商城”发布商品信息。“黄金商城”是华
安基金电子直销平台推出的,为投资者与合作商户达成交易提供便利的商品信息发布平台。
合作商户对所发布商品信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负责,不得发布虚假或存在误导的,以及包含
违法违规、涉嫌侵犯他人权利、有违公序良俗的信息等。一旦出现前述不良行为,华安基金
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四、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业务适用于通过华安电子直销平台使用“藏金宝”服务的投资者。若新增适用投资者
范围,请以后续业务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通过华安基金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五、业务规则
详见《华安基金电子直销平台开通协助投资者购买合作商户实物黄金业务规则》(见华
安基金网站)。
六、业务办理时间
2017 年 11 月 2 日起,投资者全天均可办理网上购买实物黄金业务,本公司可根据业
务需要,调整业务办理时间。
七、购买限额
每个投资者每个交易日可购买实物黄金的限额为 100 克(含)。本公司后续如有调整,
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站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八、业务费用
华安基金暂不对协助投资者网上购买实物黄金业务收取费用,如有调整将另行公告。
九、重要提示
合作商户作为实物黄金的销售机构,负责向提出实物黄金购买需求的投资者提供符合相
关国家标准的商品以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包装、开具发票、物流配送、保险、退/换
货、维修及售后服务等。如因商品质量、规格等问题导致投资者与合作商户产生纠纷的,由
投资者与合作商户协商解决。
十、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官方网址:www.huaan.com.cn
客服电话:4008850099
2、投资者办理购买合作商户商品业务可访问华安基金网站查阅相关业务规则。
十一、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本公司电子直销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电子直销业务相关协议及规
则,了解电子直销交易的固有风险,并判断是否能够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损失。投资者应慎
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交易信息,特别是基金账号和交易密码。
“网上购买实物黄金业务”是本公司向投资者提供的一项附加服务,本公司有权根据业
务需要暂停或终止业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