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鸿利:2024年第1季度报告
2024-04-22
鑫元鸿利债券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24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4 月 22 日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1 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3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鑫元鸿利 基金主代码 00069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6 月 26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50,217,775.01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证适当流动性的前提下, 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 较基准的收益,为投资者创造稳定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 80%。在此约束下,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趋 势、金融货币政策、供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行为 因素等进行评估分析,对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货币资产 等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从而决定其配置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 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鑫元鸿利 A 鑫元鸿利 C 鑫元鸿利 D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694 020974 014005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784,152,994.26 份 519,789.69 份 365,544,991.06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1 季度报告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 报告期(2024 年 1 月 1 日- 报告期(2024 年 3 月 13 报告期(2024 年 1 月 1 日- 标 2024 年 3 月 31 日) 日-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鑫元鸿利 A 鑫元鸿利 C 鑫元鸿利 D 1.本期已实 3,963,247.62 167.72 2,783,017.84 现收益 2.本期利润 9,119,245.72 452.05 7,196,478.78 3.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本 0.0164 0.0037 0.0185 期利润 4.期末基金 855,019,485.87 566,591.14 398,481,090.82 资产净值 5.期末基金 1.0904 1.0900 1.0901 份额净值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鑫元鸿利 D 类基金份额实际存续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开始。 (4)鑫元鸿利 C 类基金份额实际存续从 2024 年 3 月 14 日开始。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鑫元鸿利 A 业绩比较基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75% 0.03% 2.34% 0.09% -0.59% -0.06% 过去六个月 3.75% 0.03% 3.81% 0.07% -0.06% -0.04% 过去一年 6.04% 0.04% 6.65% 0.06% -0.61% -0.02% 过去三年 11.20% 0.05% 16.59% 0.06% -5.39% -0.01% 过去五年 16.05% 0.08% 25.55% 0.07% -9.50% 0.01%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1 季度报告 自基金合同 51.82% 0.09% 60.74% 0.08% -8.92% 0.01% 生效起至今 鑫元鸿利 C 业绩比较基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差④ 自基金合同 0.16% 0.02% 0.30% 0.06% -0.14% -0.04% 生效起至今 注:(1)鑫元鸿利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增设 C 类基金份额。 (2)鑫元鸿利 C 类基金份额实际存续从 2024 年 3 月 14 日开始。 鑫元鸿利 D 业绩比较基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75% 0.03% 2.34% 0.09% -0.59% -0.06% 过去六个月 3.76% 0.03% 3.81% 0.07% -0.05% -0.04% 过去一年 6.04% 0.04% 6.65% 0.06% -0.61% -0.02% 自基金合同 8.37% 0.05% 13.22% 0.06% -4.85% -0.01% 生效起至今 注:(1)鑫元鸿利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增设 D 类基金份额。 (2)鑫元鸿利 D 类基金份额实际存续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开始。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1 季度报告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1 季度报告 注:(1)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 2014 年 6 月 26 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建仓期为 6 个月, 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2)鑫元鸿利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增设 D 类基金份额。 (3)鑫元鸿利 D 类基金份额实际存续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开始。 (4)鑫元鸿利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增设 C 类基金份额。 (5)鑫元鸿利 C 类基金份额实际存续从 2024 年 3 月 14 日开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学历:经济学硕士研究生。相关业务资 格: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历任北京 汇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南京银 行金融市场部资产管理部和金融市场部 本基金的 投资交易中心债券交易员,2014 年 6 月 基金经 2021 年 3 月 加入鑫元基金担任基金经理助理,现固 赵慧 理、固定 25 日 - 9 年 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现任鑫 收益部副 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安鑫 总经理 宝货币市场基金、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悦利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中短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悦享 60 天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1 季度报告 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璟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添 鑫回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鑫元慧享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 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日期; 2. 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3.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关于公平交易流程的各项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活动。本公司通过系统控制和人工控制等各种方式,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的相关环节均得到公平对待。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时机进行监控分析,未发现有违公平交易要求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已制订并不断完善内部异常交易监控管理相关制度,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基金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执行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与记录工作机制。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24 年一季度,债市收益率总体走低。1 月配置行情叠加降息预期和偏弱的风险偏好下,债市收益率快速下行,10 年期国债收益下行突破 2.45%;2 月春节前权益市场先跌后稳,债市窄幅震荡,春节后资金利率下行,新一轮存款利率调降预期升温,临近月末保险协存纳入同业存款监管的消息提振债市情绪,10 年期国债收益下行至 2.35%;3 月上旬两会经济目标设定未超预期叠加央行释放宽松信号,10 年国债收益突破 2.30%创年内新低,中下旬后特别国债发行方式、地产政策和人民币汇率压力反复扰动下,债市情绪转向谨慎,10 年国债收益围绕 2.30%附近震荡。整体而言,一季度在政府债券供给偏慢格局下,资产荒演绎较为极致,各期限收益率快速下行,长端利率品种表现亮眼,曲线走平。 报告期内,本基金积极关注中短久期票息类资产的配置机会和长端利率的波段机会,严控信用风险、精选个券的同时做好资产端与负债端匹配,实现了净值的稳步增长。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鑫元鸿利 A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904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7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34%。截至本报告期末鑫元鸿利 C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90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1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30%。截至本报告期末 鑫元鸿利 D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901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75%,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为 2.34%。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需要对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进行说明的情况。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439,316,388.28 99.66 其中:债券 1,432,934,993.17 99.22 资产支持证券 6,381,395.11 0.44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1 季度报告 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254,305.12 0.29 8 其他资产 672,029.42 0.05 9 合计 1,444,242,722.82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03,257,071.04 8.2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71,638,262.30 5.71 4 企业债券 349,765,272.69 27.8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93,472,984.63 7.45 6 中期票据 886,439,664.81 70.69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432,934,993.17 114.26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210207 21 国开 07 500,000 51,314,426.23 4.09 2 2180080 21 乌建发债 400,000 32,700,330.96 2.61 3 102383463 23 靖江城投 300,000 30,584,754.10 2.44 MTN001 4 102383459 23 伊犁财通 300,000 30,576,213.11 2.44 MTN005 5 102480439 24 南京新港 300,000 30,221,593.44 2.41 MTN002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1 季度报告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260918 振华 2 优 50,000 5,089,856.99 0.41 2 260864 23 德银 A 40,000 1,291,538.12 0.10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867.4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1 季度报告 5 应收申购款 666,161.99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672,029.42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鑫元鸿利 A 鑫元鸿利 C 鑫元鸿利 D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06,567,676.03 - 314,681,685.16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611,464,785.96 519,789.69 122,743,636.21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33,879,467.73 - 71,880,330.31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84,152,994.26 519,789.69 365,544,991.06 注:(1)鑫元鸿利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增设 C 类基金份额。 (2)鑫元鸿利 C 类基金份额实际存续从 2024 年 3 月 14 日开始。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管理人持有的本 386,548.13 基金份额 报告期期间买入/申购总份 - 额 报告期期间卖出/赎回总份 - 额 报告期期末管理人持有的本 386,548.13 基金份额 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 0.0336 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持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1 季度报告 有本基金 386,548.13 份。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资 持有基金 者 份额比例 期初 申购 赎回 份额占比 类 序号 达到或者 份额 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 别 超过 20%的 时间区间 机 1 20240101- 140,462,590.13 - -140,462,590.13 12.2118 构 20240116 个 - - - - - - - 人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已有单一投资者所持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 20%,中小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时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一)赎回申请延期办理或暂停赎回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的条件,因此当发生巨额赎回时,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小额赎回申请也需要按同比例部分延期办理、延缓支付或暂停赎回的风险。 (二)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大量变现,会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影 响;且如遇大额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净值保留位数四舍五入等问题,都可能会造成基金资产净值的较大波动。 (三)基金投资目标偏离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很可能导致基金规模骤然缩小,基金将面临投资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券时交易困难的情形,从而使得实现基金投资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基金合同提前终止或其它相关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因此,在极端情况下,当单一投资者大量赎回本基金后,可能造成基金资产净值大幅缩减,对本基金的存续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1 季度报告 3、《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复、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复、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处。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