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鸿利:2018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8-07-19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18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 年 7 月 19 日
鑫元鸿利 2018 年第 2 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 年 07 月 17 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8 年 04 月 01 日起至 06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鑫元鸿利
交易代码 00069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6 月 26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36,193,884.52 份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证适当流动性的前提下,
投资目标 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
比较基准的收益,为投资者创造稳定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的 80%。在此约束下,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
趋势、金融货币政策、供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
投资策略
行为因素等进行评估分析,对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货
币资产等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从而决定其配
置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
风险收益特征 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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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2018 年 4 月 1 日 - 2018 年 6 月 30 日
主要财务指标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393,356.40
2.本期利润 13,441,766.31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06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79,799,320.81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257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3)为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投资者,在维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自 2017 年 8 月 1 日起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小数点保留精度由小数点后 3 位提高至
小数点后 4 位,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具体请见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介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阶段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1.74% 0.05% 2.16% 0.10% -0.42%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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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 2014 年 6 月 26 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建仓期为 6 个月,建
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姓名 职务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鑫元聚鑫 学历:工商管理、应
2016 年
王美芹 收益增强 - 10 年 用金融硕士研究生。
8月5日
债券型证 相关业务资格: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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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投资基 投资基金从业资格。
金、鑫元 从业经历:1997 年
鸿利债券 7 月至 2001 年 9 月,
型证券投 任职于中国人寿保险
资基金、 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鑫元欣享 2002 年 3 月至
灵活配置 2005 年 12 月,担任
混合型证 北京麦特诺亚咨询有
券投资基 限公司项目部项目主
金的基金 管,2007 年 2 月至
经理 2015 年 6 月,先后担
任泰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渠道部副经理、
理财顾问部副总监、
专户投资总监等职务,
2015 年 6 月加入鑫元
基金担任专户投资经
理,2016 年 8 月 5 日
起担任鑫元聚鑫收益
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原鑫元半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鑫元鸿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17 年 12 月 14 日起
担任鑫元欣享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
注:1. 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
日期;
2. 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
同的规定,基金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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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内部关于公平交易流程的各项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
购和二级市场交易活动。本公司通过系统控制和人工控制等各种方式,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的相关环节均得到公
平对待。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和反向
交易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时机进行监控分析,未发现有违公平交易要求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鑫元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权限及授权管理办法》、《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鑫
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对本基金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
查。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未出现涉及本
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二季度,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国内经济基本面反复,货币市场流动性先紧后松,资本
市场波动加大,投资者风险偏好持续降低。债券方面,长端利率债收益率在季初延续三月份的下
行,之后由于央行置换式降准与资金面趋紧而快速上行。五月份信用市场违约事件频发促使市场
风险偏好快速下降,六月份随着央行一系列呵护市场的措施出台长端利率再次快速下行,10 年
国债收益率创下年内新低,但信用债 AAA 以外各品种的收益率逆势上行,信用利差继续走阔。股
市方面,贸易战升级、信用债违约及股权质押爆仓等风险高悬,股市呈现单边下跌态势。截止六
月底,上证指数创出 2782.38 点新低。
本基金在保持仓位基本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调整了组合信用债持仓,并择机参与了长端利
率债波段,组合净值稳步提升。接下来,管理人将继续加强对经济基本面及货币政策的预判,持
续优化组合持仓,为投资人争取更好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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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2257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74%,业
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16%。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需要对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进行说明的情况。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814,071,386.30 96.42
其中:债券 814,071,386.30 96.42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797,706.44 0.69
8 其他资产 24,425,297.05 2.89
9 合计 844,294,389.79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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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18,559,785.00 15.2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18,559,785.00 15.20
4 企业债券 372,865,601.30 47.8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70,890,000.00 21.91
6 中期票据 151,756,000.00 19.46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814,071,386.30 104.39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例(%)
18 中铝集
1 011800655 500,000 50,140,000.00 6.43
SCP005
2 170215 17 国开 15 500,000 49,710,000.00 6.37
14 新海连
3 101463012 400,000 40,684,000.00 5.22
MTN002
17 恒逸
4 011756058 400,000 40,228,000.00 5.16
SCP007
18 柯桥国
5 011800627 400,000 40,132,000.00 5.15
资 SCP001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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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投资范围中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投资范围中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6,059.0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4,408,382.72
5 应收申购款 10,855.3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4,425,29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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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46,299,875.68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48,635,604.57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58,741,595.73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
"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36,193,884.52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
持有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
持有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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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资
者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序 期初 申购 赎回 份额占
类 达到或者超过 持有份额
号 份额 份额 份额 比
别 20%的时间区间
机
1 20180401-20180630 544,022,111.95 0.00 58,000,000.00 486,022,111.95 76.40%
构
个 - - - - - - -
人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已有单一投资者所持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 20%,中小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时
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一)赎回申请延期办理或暂停赎回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的条件,因此当发生巨额赎回时,中小投资者可能
面临小额赎回申请也需要按同比例部分延期办理、延缓支付或暂停赎回的风险。
(二)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大量变现,会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影响;且如
遇大额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净值保留位数四舍五入等问题,都可能会造成基金资产
净值的较大波动。
(三)基金投资目标偏离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很可能导致基金规模骤然缩小,基金将面临投资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
券时交易困难的情形,从而使得实现基金投资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基金的其他相关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
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因此,在极端情况下,当单一投资者大量赎回本基金后,可能造成
基金资产净值大幅缩减,对本基金的存续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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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复、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复、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处。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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