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鸿利: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1号)
2018-02-09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 年第 1 号)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 年第 1 号)
重要提示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于2014年6
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585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
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
(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
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
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其发行
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对象的私募发行。因此,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整体的
债券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 年第 1 号)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
年12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9月30日。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 年第 1 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2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12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18
第四部分 基金名称和基金类型............................................................................. 31
第五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 32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33
第七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36
第八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37
第九部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38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42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43
第十二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45
1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 年第 1 号)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名称: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2 层 217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 909 号 12 层
法定代表人:肖炎
设立日期:2013 年 8 月 29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
1115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7 亿元
存续期限:永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20892000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肖炎先生,董事长。现任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曾在中
国农业银行任职,历任南京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常州分行行长、党委书
记。
徐益民先生,董事。南京大学商学院 EMBA,现任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兼党委书记。历任国营第七七二厂财务处会计、企管处干事、四分厂会计、
劳资处干事、十八分厂副厂长、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副总会计师兼处长,南京
(新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会计财处处长,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副总会计师,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兼任党委书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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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赛先生,董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现任鑫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兼任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历任南京银行债券交易员,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同时兼任诺安基金债券型、保本型、货
币型基金的基金经理、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陆国庆先生,独立董事。南京大学企业管理博士、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后,
现任湖南大学金融学院研究所长。历任湖南省岳阳市国土管理局地产管理副主任
科员,湖南省国土管理局地产管理主任科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研究、
投资银行部门副总经理。
安国俊女士,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财政学博士,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
融研究所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历任财政部主任科员、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金融
市场部高级经理。
王艳女士,独立董事。上海交通大学金融学博士,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金
融系副教授。历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职员,中国证监会
深圳监管局行业调研主任科员等。
2、监事会成员
潘瑞荣先生,监事长。硕士研究生,现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稽核部
总经理。历任南京市财政局企业财务管理处主任科员,南京市城市合作银行财务
会计处副处长,南京市商业银行会计结算部总经理等。
陆阳俊先生,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
总监。历任南化集团建设公司财务处会计,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主
管、副经理、经理等。
张明凯先生,职工监事。河海大学数量经济学硕士,现任鑫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经理。曾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深信用研究员。
马一飞女士,职工监事。上海师范大学经济学学士,现任鑫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综合管理部人事主管。曾任职于汉高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市场部,中智上海经
济技术合作公司,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肖炎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张乐赛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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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燕女士,督察长。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监察稽核高级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现兼任鑫沅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鑫沅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李雁女士,副总经理。东南大学动力工程学士。曾任职于南京信联证券计划
财务部,历任南京城市合作银行资金交易及结算员,南京银行资金交易部部门经
理、金融同业部副总经理,现兼任市场营销部总监。
王辉先生,副总经理。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南京
市分行金融机构管理方面的工作,南京证券上海营业部副总经理,世纪证券上海
营业部总经理及上海营销中心总经理、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兼
任上海鑫沅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宇先生,副总经理。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 EMBA 工商管理硕士、复
旦大学软件工程硕士,历任申银万国证券电脑中心高级项目经理,中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监事会成员,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美芹女士,学历:工商管理、应用金融硕士研究生。相关业务资格:证券
投资基金从业资格。从业经历:1997 年 7 月至 2001 年 9 月,任职于中国人寿保
险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02 年 3 月至 2005 年 12 月,担任北京麦特诺亚咨询有
限公司项目部项目主管,2007 年 2 至 2015 月 6 月,先后担任泰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渠道部副经理、理财顾问部副总监、专户投资总监等职务,2015 年 6 月加
入鑫元基金担任专户投资经理,2016 年 8 月 5 日起担任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12 月 14
日起担任、鑫元欣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同时兼任基金投
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张明凯先生,学历:数量经济学专业,经济学硕士。相关业务资格:证券投
资基金从业资格。从业经历:2008 年 7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职于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担任资深信用研究员,精通信用债的行情与风险研判,参与创立了南
京银行内部债券信用风险控制体系,对债券市场行情具有较为精准的研判能力。
2013 年 8 月加入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研究部信用研究员。2013 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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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30 日至 2016 年 3 月 2 日担任鑫元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4 月 17 日
至今任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6 月 12 日至今
任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6 月 26 日至今任鑫元鸿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 年 10 月 15 日至今任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 年 12 月 2 日至今任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 年 12 月 16 日至今任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原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6 月 26 日
至今任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7 月 15 日至今任鑫元鑫新
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4 月 21 日起任鑫元双债
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8 月 24 日起任鑫元鑫趋势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同时兼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5、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最高决策机构,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
范性文件、基金合同与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对各项重大投资活动进行管理与决策。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如下:
张乐赛先生:总经理
丁玥女士: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欣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兼研究部
总监
王美芹女士: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鑫元欣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张明凯先生: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
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鑫元鑫新收益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鑫趋势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颜昕女士: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鑫元货币市场基金、鑫元合享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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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鑫元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
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得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广利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赵慧女士:鑫元货币市场基金、鑫元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汇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招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添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鑫元一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鸿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陈令朝先生: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郑文旭先生: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
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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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
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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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0)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1)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
相关限制。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
牟取不当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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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扎实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与全员风险管理,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
理的基石,以组织架构作为风险管理的载体,以制度的切实执行作为风险管理的
核心,以内部独立部门的有效监督作为风险管理的关键,以充分使用先进的风险
管理技术和方式方法作为风险管理的保障,强调对于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持续
关注和资源投入。
1、内部控制目标
(1)保证基金管理人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
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财务及其他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内部控制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
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程
序,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金
资产、固有财产、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 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组织体系与职责
基金管理人已建立健全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独立风险管理部门、业务部门
四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并分别明确风险管理职能与责任。
(1)董事会对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负有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与
合规审计委员会,负责研究、确定风险管理理念,指导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
(2)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部署风险管理工作。经营管理层设风险控制委员
会,负责确定风险管理理念、原则、目标和方法,促进风险管理环境、文化的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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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组织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审议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审议重大风险事件。
(3)监察稽核部作为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落实。监察稽核部在督察长的领导下
负责协同相关业务部门落实投资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道德风险等各类风
险的控制和管理,督促、检查各业务部门、各业务环节的制度执行情况。
(4)各业务部门负责根据职能分工贯彻落实风险管理程序,执行风险管理措
施。根据风险管理工作要求,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严格遵守风险管理
制度、流程和限额,严格执行从风险识别、风险测量、风险控制、风险评价到风
险报告的风险管理程序,对本部门发生风险事件承担直接责任,及时、准确、全
面、客观地将本部门及本部门发现的风险信息向风险管理部门报告。
4、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基金管理人依据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时性等内部控制制度制订
原则,已构建较为合理完备并易于执行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具体包
括四个层面:
(1)一级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层面的经营管理纲领性制度。
(2)二级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
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
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3)三级制度:包括公司范围内适用的全局性专项管理制度与各业务职能部
门管理制度。
(4)四级制度:包括各业务条线单个部门内部或跨部门层面的业务规章、业
务规则、业务流程、操作规程等具体细致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5、内部控制内容
(1)控制环境。控制环境构成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
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风险评估。基金管理人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内外部风险进
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建立完整的风险控制程序,包括风
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监督;对各部门和各业务循环存在的风险点
进行识别评估,并建立相应的控制措施;使用科学的风险量化技术和严格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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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控制对投资风险实行定量分析和管理。
(3)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多道内部
控制防线,制定并执行包括授权控制、资产分离、岗位分离、业务流程和操作规
程、业务记录、绩效考核等在内的多样化的具体控制措施。
(4)信息沟通。基金管理人维护内部控制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
报告系统。
(5)内部监控。基金管理人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
监察稽核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与反馈,保证内部控
制制度的有效落实,并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
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适时改进。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
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声明以上关于风险
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不断完
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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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8 人,平均年龄
30 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
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
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
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
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
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
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 资产、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
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
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 专户资产、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
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
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7 年 6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745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四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
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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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54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
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
交割事宜;
(6)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7)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1)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职责。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
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
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
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
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
来做。继 2005、2007、2009、2010、2011、2012、2013、2014 年八次顺利通过
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 SAS70(审计标准第 70 号)
审阅后,2015 年、2016 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均通过 ISAE3402(原 SAS70)
审阅,迄今已第十次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
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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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 年第 1 号)
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
进水平。目前,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
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
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
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
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
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
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
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
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
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
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
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
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
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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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 年第 1 号)
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
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
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
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
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
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
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
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
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
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
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
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
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
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
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
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
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
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
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
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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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 年第 1 号)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
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
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
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
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
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
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
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
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
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
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
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
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
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
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
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
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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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 年第 1 号)
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
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
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
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
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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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2 层 217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 909 号 12 楼
法定代表人:肖炎
联系电话:021-20892066
传真:021-20892080
联系人:周芹
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021-68619600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及赎回
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含微信交易):www.xyamc.com(微信名称:鑫元基金微理财
(微信账号:xyamc_ebuy))。
2、销售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客服电话:95588
网站:www.icbc.com.cn
(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 50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昇荣
客服电话:96400(江苏) 4008896400(全国)
网站:www.njcb.com.cn
(3)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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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23 4008888508
网站:www.hzbank.com.cn
(4)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客服电话:0769-961122
网站:www.drcbank.com
(5)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吴江区中山南路 1777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吴江区中山南路 1777 号
法定代表人:陆玉根
客服电话:96068(苏州) 4008696068(全国)
网站:www.wjrcb.com
(6)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5-20 楼,22-2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5-20 楼,22-27 楼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客服电话:021-962999 4006962999
网站:www.srcb.com
(7)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 66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 66 号
法人代表人:王自忠
客服电话:0512-96065
网站:www.zrcbank.com
(8)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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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 4288 号
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 4288 号
法人代表人:马铁刚
客服电话:96888
网站:www.cccb.cn
(9)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 3 号
办公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 3 号
法人代表人: 傅子能
客服电话:4008896312
网站:www.qzccbank.com
(10)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办公地址: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客户服务电话:(0519)96005
网站:www.jnbank.com.cn
(1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 闫冰竹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12)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A 座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丽华大厦 A 座
法定代表人:阎俊生
客服电话:95105588
网站:www.jshbank.com
(13) 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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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楼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网站:www.swhysc.com
(1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400888888
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15) 中泰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95538
网站: www.zts.com.cn/
(16)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服电话:4008008899
网站:www.cindasc.com
(1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站:www.csc.com.cn
(18)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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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站:www.zxwt.com.cn
(1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95558
网站:www.ecitic.com
(2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人: 王开国
客服电话:4008888001
网站:www.htsec.com
(2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站:www.gtja.com
(22)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
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
厦 20 楼 2005 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站:www.swhysc.com
(23)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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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9 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客服电话:4008205999
网站:www.shhxzq.com
(24)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客户服务电话: 400-990-8826
网站:www.citicsf.com
(25)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25、27、2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陈太康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站:http://www.qh168.com.cn
(26)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砖墙集镇 7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新街口中山东路 9 号天时国际商贸大厦 11 楼 E 座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户服务电话:025-56663409
网站:www.huilinbd.com
(27)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2 5
法人代表人: 闫振杰
客服电话:4008886661
网站:http://www.myfun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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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 26 楼
法人代表人: 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站:www.1234567.com.cn
(29)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人代表人: 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站:www.ehowbuy.com
(30)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人代表人: 李晓涛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站: www.ijijin.cn
(31)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 1218 号 1 幢 202 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人代表人: 陈柏青
客服电话:95188
网站: www.antfortune.com
(32)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2
6
法人代表人: 薛峰
客服电话: 4006788887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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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 www.zlfund.cn 和 www.jjmmw.com
(33)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陆家嘴软件园 10 号楼 12 楼
法人代表人: 沈继伟
客服电话: 400-033-7933
网站: www.leadbank.com.cn
(34)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 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2 楼
法人代表人: 汪静波
客服电话: 400-820-0025
网站: :www.noahwm.com
(35)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法人代表人: 罗细安
客服电话: 400-001-8811
网站: www.zcvc.com.cn
(36)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法人代表人: 燕斌
客服电话:400-046-6788
网站:www.91fund.com.cn
(37)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 1807-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 1807-5 室
法人代表人:金佶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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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fund.bundtrade.com
(3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人代表人:孙东青
客户服务电话: 400-910-1166
网站: www.cicc.com
(39)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法定代表人:胡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网站:http://www.hongdianfund.com/
(40)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 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41) 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一号楼 B 区 4 楼 A506 室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一号楼 B 区 4 楼 A506 室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021-22267995
网站:www.dtfunds.com
(42)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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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www.lufunds.com
(43)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客服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44) 上海久富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莱阳路 2819 号 1 幢 10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莱阳路 2819 号 1 幢 109 室
法定代表人: 赵惠蓉
客服服务电话:400-102-1813
网址:www.jfcta.com
(45)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田厦金牛广场 A 座 36 楼、37 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田厦金牛广场 A 座 36 楼、37 楼
法定代表人:顾敏
客服服务电话:400-999-8800
网址:www.webank.com
(46)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om
(47)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服服务电话:400-82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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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 年第 1 号)
(48)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18 号 A10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法定代表人: 王翔
客服服务电话:021-65370077
网址:www.jiyufund.com.cn
(49)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 418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 418
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客服服务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www.jinqianwo.com
(5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18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5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服电话:95511-8
(52) 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 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A 座 5
层
28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 年第 1 号)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客服电话::010-59013895
网站:http://www.wjasset.com
(53)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服服务电话:95118/ 400-088-8816
网址:http://fund.jd.com/
(54)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服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二、登记机构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2 层 217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 909 号 12 楼
法定代表人:肖炎
联系电话:021-20892000
传真:021-20892111
联系人:包颖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层
负责人: 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29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 年第 1 号)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刘佳、姜亚萍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联系人:薛竞、陈轶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陈轶杰
30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 年第 1 号)
第四部分 基金名称和基金类型
基金名称: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别:债券型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1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 年第 1 号)
第五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证适当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
理,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为投资者创造稳定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
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资产支
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款、通知存款、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买入股票和权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
32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 年第 1 号)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在此约束
下,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金融货币政策、供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行
为因素等进行评估分析,对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货币资产等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
踪,从而决定其配置比例。
2、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在债券组合的构建和调整上,本基金综合运用久期配置、期限结构配置、收
益率曲线策略、杠杆放大策略、套利策略等组合管理手段进行日常管理。
(1)久期配置策略
久期配置是根据对宏观经济数据、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方面的分析来确定组
合的整体久期,在遵循组合久期与运作周期的期限适当匹配的前提下,有效地控
制整体资产风险。当预测利率上升时,适当缩短投资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测利率
水平降低时,适当延长投资组合的目标久期。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对宏观经济周期和货币政策分析下,对收益率曲线形态可能变化给
予方向性的判断;同时根据收益率曲线的历史趋势、未来各期限的供给分布以及
投资者的期限偏好,预测收益率期限结构的变化形态,从而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
结构。通过采用集中策略、两端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
进行动态调整,从而达到预期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3)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代表长、中、短期债券收益率差异变化,相同久期债券
组合在收益率曲线发生变化时差异较大。通过对同一类属下的收益率曲线形态和
期限结构变动进行分析,首先可以确定债券组合的目标久期配置区域并确定采取
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其次,通过不同期限间债券当前利差与历
史利差的比较,可以进行增陡、减斜和凸度变化的交易。
(4)杠杆策略
杠杆放大操作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买断式回购、质押式回购等方
式融入低成本资金,并购买剩余年限相对较长并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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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 年第 1 号)
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
(5)套利策略
在市场低效或无效状况下,本基金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积极运用各类套利
方法对固定收益资产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与调整,捕捉交易机会,以获取超额收益。
1)回购套利
本基金将适时运用多种会回购交易套利策略以增强静态组合的收益率,比如
运用回购与现券的套利、不同回购期限之间的套利进行相对低风险套利操作等,
从而获得杠杆放大收益。
2)跨市场套利
跨市场套利是指利用同一只债券类投资工具在不同市场(主要是银行间市场
与交易所市场)的交易价格差进行套利,从而提高固定收益资产组合的投资收益。
3、债券投资策略
(1)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信用类债券,以提高组合收益能力。信用债券相对央票、
国债等利率产品的信用利差是本基金获取较高投资收益的来源,本基金将在内部
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和内部信用风险控制的框架下,积极投资信用债券,获取信用
利差带来的高投资收益。
债券的信用利差主要受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市场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二
是债券本身的信用变化。本基金依靠对宏观经济走势、行业信用状况、信用债券
市场流动性风险、信用债券供需情况等的分析,判断市场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
行业走势,确定各期限、各类属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依靠内部评级系统分析各
信用债券的相对信用水平、违约风险及理论信用利差,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未
来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信用债券进行投资,减持信用利差被低估、未来信用利差
可能上升的信用债券。
(2)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策略
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并限制投资者数量上
限,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差。同时,受到发债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波动性较高、
信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的影响,整体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
这两个特点要求在具体的投资过程中,应采取更为谨慎的投资策略。本基金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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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 年第 1 号)
投资该类债券的核心要点是分析和跟踪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并综合考虑信用
基本面、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要素,确定最终的投资决策。对于中小企业私募
债券,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以持有到期为主。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当前国内资产支持证券市场以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为主(包括以银行贷款资
产、住房抵押贷款等作为基础资产),仍处于创新试点阶段。产品投资关键在于
对基础资产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分析,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具体政策
框架下,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化模型相结合,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
后进行投资。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
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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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 年第 1 号)
第七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
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
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也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首只债
券类指数。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组
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每日计算并发布中证全债的收盘指数及相应的债券属性指
标,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投资分析工具和业绩评价基准。该指数的一个重要特点在
于对异常价格和无价情况下使用了模型价,能更为真实地反映债券的实际价值和
收益率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
基金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
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果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参
照的指数在未来不再发布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后,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选取相似的或可替代的指数作为
业绩比较基准的参照指数,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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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 年第 1 号)
第八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
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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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 年第 1 号)
第九部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
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报告中所载数据截止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
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项目 金额(元)
号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885,914,765.30 96.14
其中:债券 885,914,765.30 96.1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 -
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7 6,104,069.61 0.66
计
8 其他资产 29,484,293.69 3.20
9 合计 921,503,128.60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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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 年第 1 号)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号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80,029,000.00 9.4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80,029,000.00 9.46
4 企业债券 419,324,765.30 49.5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40,675,000.00 16.64
6 中期票据 245,886,000.00 29.08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885,914,765.30 104.76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 占基金资产净值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号 比例(%)
17 进出
1 170301 500,000 49,900,000.00 5.90
01
14 新海连
2 101463012 400,000 41,316,000.00 4.89
MTN002
14 丹投
3 101459055 400,000 40,696,000.00 4.81
MTN001
17 富通
4 101753015 300,000 30,882,000.00 3.65
MTN001
5 1480361 14 兴化债 400,000 30,860,000.00 3.65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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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 年第 1 号)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 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编制日前一年内受
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投资决策程序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0.2 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投资
决策程序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
情况。
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7,235.1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9,840,241.29
5 应收申购款 1,517.30
6 其他应收款 9,615,300.00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9,484,29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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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 年第 1 号)
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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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 年第 1 号)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历史时间段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截止时间 2017 年 9 月 30 日)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基准收益
阶段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率标准差
准差② 率③
④
2015 年
1月1
日至
9.00% 0.09% 8.74% 0.08% 0.26% 0.01%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月1
日至
2.64% 0.08% 2.00% 0.09% 0.64% -0.01%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月1
日至
1.28% 0.06% -0.19% 0.07% 1.47% -0.01%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7月1
日至
1.32% 0.03% 0.56% 0.04% 0.76% -0.01%
2017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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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 年第 1 号)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
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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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 年第 1 号)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
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8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
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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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 年第 1 号)
第十二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
理活动,
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 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有关财
务数据截止日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二、 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情况、主要人员
情况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三、 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相关内容进行
了更新。
四、 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登记机构、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
五、 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投资组合报告”的内
容,截止日期更新为 2017 年 9 月 30 日,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
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六、 在“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历史时间段本基金份
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截止日期更新为 2017
年 9 月 30 日,该部分内容均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七、 在“第二十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
法定代表人及注册资本信息。
八、 在“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网上留
言的栏目位置信息。
九、 在“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本报告期内的信
息披露事项。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