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鸿利: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04-21
鑫元鸿利债券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17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 年 4 月 21 日 鑫元鸿利 2017 年第 1 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4 月 19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03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鑫元鸿利 交易代码 00069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6 月 26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03,788,872.53 份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证适当流动性的前提下, 投资目标 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 较基准的收益,为投资者创造稳定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 80%。在此约束下,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趋 投资策略 势、金融货币政策、供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行为 因素等进行评估分析,对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货币资产 等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从而决定其配置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 风险收益特征 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 2 页 共 13 页 鑫元鸿利 2017 年第 1 季度报告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7 年 1 月 1 日 - 2017 年 3 月 31 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6,117,049.89 2.本期利润 7,765,045.49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52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764,012,779.93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7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阶段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0.43% 0.06% -0.33% 0.08% 0.76% -0.02% 第 3 页 共 13 页 鑫元鸿利 2017 年第 1 季度报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 2014 年 6 月 26 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建仓期为 6 个月,建 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姓名 职务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鑫元半年 学历:工商管理、应 定期开放 用金融硕士研究生。 债券型证 相关业务资格:证券 券投资基 投资基金从业资格。 2016 年 8 月 王美芹 金、鑫元 - 10 年 从业经历:1997 年 7 5日 鸿利债券 月至 2001 年 9 月,任 型证券投 职于中国人寿保险公 资基金的 司河南省分公司, 基 金 经 2002 年 3 月至 2005 年 第 4 页 共 13 页 鑫元鸿利 2017 年第 1 季度报告 理;基金 12 月,担任北京麦特 投资决策 诺亚咨询有限公司项 委员会委 目部项目主管,2007 员 年 2 至 2015 月 6 月, 先后担任泰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渠道部副 经理、理财顾问部副 总监、专户投资总监 等职务,2015 年 6 月 加入鑫元基金担任专 户投资经理,2016 年 8 月 5 日起担任鑫元半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鑫元鸿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同时 兼任基金投资决策委 员会委员。 鑫元一年 学历:数量经济学专 定期开放 业,经济学硕士。相 债券型证 关业务资格:证券投 券投资基 资基金从业资格。从 金、鑫元 业经历:2008 年 7 月 稳利债券 至 2013 年 8 月,任职 型证券投 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 资基金、 公司,担任资深信用 鑫元鸿利 研究员,精通信用债 债券型证 的行情与风险研判, 券投资基 参与创立了南京银行 金、鑫元 内部债券信用风险控 合享分级 制体系,对债券市场 2014 年 6 月 张明凯 债券型证 - 8年 行情具有较为精准的 26 日 券投资基 研判能力。2013 年 8 金、鑫元 月加入鑫元基金管理 半年定期 有限公司,任投资研 开放债券 究部信用研究员。 型证券投 2013 年 12 月 30 日至 资基金、 2016 年 3 月 2 日担任 鑫元合丰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基 纯债债券 金经理,2014 年 4 月 型证券投 17 日至今任鑫元一年 资基金、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鑫元安鑫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宝货币市 2014 年 6 月 12 日至今 场基金、 任鑫元稳利债券型证 第 5 页 共 13 页 鑫元鸿利 2017 年第 1 季度报告 鑫元鑫新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收益灵活 理,2014 年 6 月 26 日 配置混合 至今任鑫元鸿利债券 型证券投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资基金、 金经理,2014 年 10 月 鑫元双债 15 日至今任鑫元合享 增强债券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型证券投 基金的基金经理, 资基金的 2014 年 12 月 2 日至今 基 金 经 任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理;基金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决策 的基金经理,2014 年 委员会委 12 月 16 日至今任鑫元 员 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现鑫元合 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6 月 26 日至今 任鑫元安鑫宝货币市 场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5 年 7 月 15 日 至今任鑫元鑫新收益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6 年 4 月 21 日 起任鑫元双债增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同时兼任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 委员。 注:1. 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 日期; 2. 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 同的规定,基金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 第 6 页 共 13 页 鑫元鸿利 2017 年第 1 季度报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内部关于公平交易流程的各项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 购和二级市场交易活动。本公司通过系统控制和人工控制等各种方式,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的相关环节均得到公 平对待。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和反向 交易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时机进行监控分析,未发现有违公平交易要求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鑫元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权限及授权管理办法》、《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鑫 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对本基金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 查。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未出现涉及本 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季度,国内债券市场经受了经济基本面、政策面及资金面的多重影响延续去年底以来的调 整格局:开年以来,经济基本面呈现稳步回升态势,房地产热销从二线城市进一步蔓延至三、四 线城市。根据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防控金融风险的思想指导,央行先后两次调高银行间市场资 金利率,加之同业存单的天量发行,银行间资金面整体趋近。3 月份,受央行 MPA 考核的影响, 银行机构逐步减少对非银机构的资金融出,非银机构资金面愈发紧张。回望整个一季度,债券市 场各期限、品种收益率全面上行,债券收益率曲线平坦化特征明显。3 月底,受山东民企信用事 件爆发的影响,进一步引发市场对债券市场区域性风险的担忧。 组合操作上,管理人采取了稳健的操作思路。1-2 月份继续保持较低债券比例以保持组合较 好的流动性,并通过逆回购融出资金来降低组合的净值波动风险,后期随着信用债短端收益率调 整到位,则逐步加大了高性价比的短端品种配置比例以提高组合的静态收益水平。 接下来,管理人认为,在缺乏终端需求的持续回升,工业品价格也将趋于稳定,去年三季度 第 7 页 共 13 页 鑫元鸿利 2017 年第 1 季度报告 以来的加库存也即将步入尾声,不排除经济基本面有环比走弱的可能。另外,随着央行 MPA 考核 压力的阶段性缓解,金融机构的杠杆率将逐步回落,金融监管新规对债券市场的影响将有可能从 “强冲击”向“慢变量”演变。管理人将根据组合流动性的情况,逐步调整组合持仓,以获得更 为稳定的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鑫元鸿利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4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需要对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进行说明的情况。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977,243,560.40 96.28 其中:债券 1,977,243,560.40 96.28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397,463.67 0.51 8 其他资产 65,891,308.47 3.21 9 合计 2,053,532,332.54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第 8 页 共 13 页 鑫元鸿利 2017 年第 1 季度报告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比例(%) 1 国家债券 163,195,800.00 9.25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08,811,000.00 6.1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08,811,000.00 6.17 4 企业债券 606,228,760.40 34.37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40,174,000.00 13.62 6 中期票据 858,834,000.00 48.69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977,243,560.40 112.09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例(%) 17 附息国 1 170004 1,000,000 101,000,000.00 5.73 债 04 2 170301 17 进出 01 800,000 79,656,000.00 4.52 13 伊泰煤 3 1382164 600,000 60,432,000.00 3.43 MTN1 14 富兴 4 101455018 500,000 53,280,000.00 3.02 MTN002 14 镇江新 5 101459031 500,000 52,115,000.00 2.95 区 MTN001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第 9 页 共 13 页 鑫元鸿利 2017 年第 1 季度报告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如是,还应对相关证券的投资 决策程序做出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如是,还应 对相关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做出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8,597.0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4,951,412.63 5 应收申购款 498.75 6 其他应收款 20,920,800.00 7 待摊费用 - 第 10 页 共 13 页 鑫元鸿利 2017 年第 1 季度报告 8 其他 - 9 合计 65,891,308.47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507,410,161.83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503,375.56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4,124,664.86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 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03,788,872.53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 持有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资 申 者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序 期初 购 赎回 份额 类 达到或者超过 20% 持有份额 号 份额 份 份额 占比 别 的时间区间 额 机 1 20170101-20170331 996,535,145.94 - - 996,535,145.94 66.27 构 2 20170101-20170331 389,999,000.00 - 2,000,000.00 387,999,000.00 25.80 第 11 页 共 13 页 鑫元鸿利 2017 年第 1 季度报告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已有单一投资者所持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 20%,中小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 时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一)赎回申请延期办理或暂停赎回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的条件,因此当发生巨额赎回时,中小投资者可能 面临小额赎回申请也需要按同比例部分延期办理、延缓支付或暂停赎回的风险。 (二)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大量变现,会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影响;且如 遇大额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净值保留位数四舍五入等问题,都可能会造成基金资产 净值的较大波动。 (三)基金投资目标偏离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很可能导致基金规模骤然缩小,基金将面临投资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 券时交易困难的情形,从而使得实现基金投资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基金的其他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因此,在极端情况下,当单一投资者大 量赎回本基金后,可能造成基金资产净值大幅缩减,对本基金的存续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为“13 山水 MTN1”发行人。由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 债资金,“13 山水 MTN1”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发行人构成实质性违约。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已受理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代表鑫元鸿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起诉“13 山水 MTN1”发行人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一案。 具体请见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介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复、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复、营业执照。 第 12 页 共 13 页 鑫元鸿利 2017 年第 1 季度报告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处。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21 日 第 13 页 共 1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