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鸿利: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本基金诉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一案的公告
2017-03-27
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鑫元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诉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债
券交易纠纷一案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 年 3 月 27 日
第 1 页 共2 页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管理人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名称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000694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原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鑫元鸿利债
诉讼当事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被告 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诉讼具体事项 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为“13 山水
MTN1”发行人。由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
筹措足额偿债资金,“13 山水 MTN1”不能
按期足额偿付,发行人构成实质性违约。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近日已受理鑫
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代表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起诉“13 山水 MTN1”发行人公司债券交
易纠纷一案。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公司已为本案做了相应的准备,并将按照《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27 日
第 2 页 共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