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 月 21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 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0 年 10 月 0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00068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8 月 12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3,832,099.81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依托基金管理人研究团队的研究成果,持续深度挖掘具有长期
                        发展潜力的行业和上市公司,分享其在中国经济增长的大背景下的可
                        持续性增长,以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资本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充分依据公司股票研究部行
                        业研究员模拟组合和公司行业研究成果,采用“自下而上”精选个股
                        策略,同时辅以“自上而下”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策略,在有效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1、资产配置:本基金依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投资部门
                        对于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运用宏观经济模型
                        (MEM)做出对于宏观经济的评价,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
                        提出资产配置建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后形成资产配置方案。
                        2、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策略,充分发
                        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充分依据公司股票研究部行业研究员模拟
                        组合,利用基金管理人股票研究数据库(SRD)对企业内在价值进行
                        深入细致的分析,并进一步挖掘出具有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
                        投资。
                        3、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
                        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
                        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4、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对单个券种的分析判断与其它信用类
                        固定收益品种的方法类似。在信用研究方面,本基金会加强自下而上
                        的分析,将机构评级与内部评级相结合,着重通过发行方的财务状况、
                        信用背景、经营能力、行业前景、个体竞争力等方面判断其在期限内
                        的偿付能力,尽可能对发行人进行充分详尽地调研和分析。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90%+中证全债指数×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
                        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
                        合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0 年 10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160,038.64
2.本期利润                                                            22,100,111.42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976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92,185,732.97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2.03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9.55%      0.80%    12.34%      0.89%    -2.79%    -0.09%
 过去六个月      22.13%      1.22%    22.57%      1.21%    -0.44%      0.01%
过去一年      30.44%      1.30%    24.86%      1.29%      5.58%      0.01%
过去三年      33.62%      1.26%    28.88%      1.21%      4.74%      0.05%
过去五年      36.77%      1.36%    38.76%      1.12%    -1.99%      0.24%
 自基金合同    107.05%      1.72%    113.55%      1.37%    -6.50%      0.35%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 80%-95%投资于股票资产,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将基金资产的 5%-20%投资于现金和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 2014 年 8 月 1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
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工学硕士。曾任职于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
                                                公司信息安全部产品策略岗位。2014 年 8
 曾理 本基金的 2020 年 4 月 18    -      6 年  月加入本公司,历任量化及 ETF 投资部量
      基金经理      日                        化程序员、量化及指数投资部基金经理助
                                                理,自 2018 年 10 月起担任量化及指数投
                                                资部基金经理。
      本基金的                                管理学硕士。曾先后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
      基金经  2020 年 11 月                    限公司产品规划部产品设计师、量化投资
 崔俊杰 理、ETF    26 日        -      12 年  部量化研究员、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总经
      投资部投                                理助理兼基金经理、副总经理兼基金经
      资总监                                  理;自 2019 年 12 月加入本公司,自 2020
                                                年 7 月起担任 ETF 投资部基金经理,现任
                                                ETF 投资部投资总监兼基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1 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公司旗下指数基金因指数成份股调整,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
易。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交易所证券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和银行间债券 5 日内反向交易,但结合交易时机及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0 年 11 月工业增加值当月同比 7.00%,前值 6.90%,后疫情时代复苏态势愈加明显。12
月 PMI 指数为 51.90,维持在 50 以上,延续三季度以来的良好表现。11 月 PPI 同比-1.50%,环比
0.5%,自 5 月以来逐月上升;11 月 CPI 同比下跌 0.50%,前值上涨 0.50%,环比-0.60%,基本保
持稳定。11 月 M2 同比增速 10.70%,M1 同比增速 10.00%,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同比增长 13.60%,
增速继续抬升。11 月末外汇储备 3.18 万亿美元。由于海外疫情持续爆发,外需仍然旺盛,四季度延续三季度的高复苏态势,但环比修复的幅度逐步进入长期趋势区间。在此期间,上证综指、
沪深 300、中证 500、创业板指和科创 50 的收益率分别为 7.92%、13.60%、2.82%、15.21%和-1.82%,
各行业龙头企业逐渐从疫情中恢复,且部分外需旺盛的行业快速发展,令主要指数表现存在一定的分化。
    本基金操作思路上,依然以基本面选股为主,坚持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选股思路,重点把握细分行业和个股的投资策略,重点关注估值合理、盈利能力强、成长潜力高的公司,力争获取长期投资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0 年 4 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9.5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2.34%。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42,385,561.46                82.66
      其中:股票                              242,385,561.46                82.66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0,000.00                  0.00
      其中:债券                                  10,000.00                  0.00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5,000,000.00                  8.53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5,197,252.78                  8.59
  8  其他资产                                    649,935.10                  0.22
  9  合计                                    293,242,749.34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6,140,116.00            2.10
  C  制造业                                      147,043,944.41            50.33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                -
  E  建筑业                                        6,280,900.00            2.15
  F  批发和零售业                                    604,273.00            0.21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67,637.00            0.06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697,431.13            3.66
  J  金融业                                        53,892,748.14            18.44
  K  房地产业                                      1,808,465.14            0.62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463,062.00            3.24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241,040.64            0.42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4,371,694.00            1.50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74,250.00            0.23
  S  综合                                                      -                -
      合计                                        242,385,561.46            82.96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519      贵州茅台          6,722      13,430,556.00          4.60
  2      601318      中国平安        141,857      12,338,721.86          4.22
  3      000333      美的集团        111,721      10,997,815.24          3.76
  4      601166      兴业银行        467,400      9,754,638.00          3.34
  5      600276      恒瑞医药          80,100      8,927,946.00          3.06
  6      600031      三一重工        234,788      8,212,884.24          2.81
  7      000858      五 粮 液          27,013      7,883,744.05          2.70
  8      002475      立讯精密        135,444      7,601,117.28          2.60
  9      300059      东方财富        242,160      7,506,960.00          2.57
  10      000001      平安银行        381,139      7,371,228.26          2.52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0,000.00            0.00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0,000.00            0.00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3616        韦尔转债            100        10,000.00            0.00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况 、政策倾向、资金流向和技术指标等因素。
    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
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 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股票代码:000001)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银保监罚决字〔2020〕7 号)。其因汽车金融事业部将贷款调查的核心事项委托第三方完成、代理保险销售的 人员为非商业银行人员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处以 720 万元罚款。
    平安银行于 2020 年 10月 16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
决定书(甬银保监罚决字〔2020〕66 号)。其因贷款资金用途管控不到位、借贷搭售、对房地产开发贷及预售资金监管不力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处以 100 万元罚款。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 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平安银行进行了投资。
    2、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股票代码:601318)因其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 年 8月 6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0〕58 号)。其因未按车辆实际使用性质承保商业车险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被罚款 50 万元。手续费支出未分摊至各分支机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被罚款 25 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 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中国平安进行了投资。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股票代码:601166)因其信用卡中心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银保
监银罚决字(2020)23 号)。其因信用卡授信审批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被处以 50 万元罚款。
    兴业银行于 2020 年 8月 31 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闽银保监
罚决字〔2020〕24 号)。其因同业投资用途不合规、授信管理不尽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理财资金间接投资本行信贷资产收益权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6,361,807.97 元,并合计处以罚款 15,961,807.97 元。
    2020 年 8 月 21 日,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因黄金租赁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20〕18 号),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50 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 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兴业银行进行了投资。
    4、其余七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2,620.4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533,692.53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055.63
  5    应收申购款                                                        67,677.7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49,935.10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3,013,661.78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27,927,823.75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7,109,385.72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3,832,099.81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资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者类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期初      申购      赎回
 别    序号  达到或者超过 20%  份额      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的时间区间
 机构    1  20201030-20201231        - 63,592,474.83        - 63,592,474.83      44.21
        2  20201030-20201231        - 63,592,474.83        - 63,592,474.83      44.21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 20%的情况,可能会出现如下风险:
1、大额申购风险
在出现投资者大额申购时,如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则可能降低基金净值涨幅。
2、如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以下风险: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2)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 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
办理造成影响;
(3)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4)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5)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6)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以有效防止和化解上述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存
  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更新招募说明书等规定,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基金参与存托凭
  证投资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
  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等,并在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中增加投资
  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本次修订属于法律法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修订自
  2020 年 11 月 4 日起正式生效。有关详细信息参见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发布的《景
  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