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管家货币:关于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6-08-19
信澳慧管家E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信达澳银慧管家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信达澳银慧管家货 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信达澳银慧管 家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决定对信达澳银慧管家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修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系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12 月 17 日颁布的证监会令【第 120 号】《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 理办法》的规定修改,相关修改内容对基金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详见本公司网站 (www.fscinda.com)。基金管理人将在下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及摘要时对 上述基金的修改内容进行更新。 投资者可以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18(免长途 话费)或登录网站(www.fscinda.com)咨询相关信息。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 1:信达澳银慧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附件 2:信达澳银慧管家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