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安保基金: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最低申购金额的公告
2016-02-27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旗下基金最低申购金额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寿安保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6 年 2 月 29
日起调整旗下基金的最低申购金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国寿安保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0613)、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A 类 000668;C 类 000669)、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31)、国寿安
保尊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1847;C 类 001848)、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01241)、国寿安保
智慧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672)、国寿
安保稳定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类 001845,
C 类 002309)、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代码:A 类 001846,C 类 002312)、国寿安保稳健增利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148)、国寿安
保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521)、国
寿安保核心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2376)。
二、调整规则
本公司决定自 2016 年 2 月 29 日起将上述基金的单个账
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人民币 100 元。
1、上述基金各代销机构对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另有规定
的,以代销机构为准。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上述基金的,
须遵循代销机构所设定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敬请投资者
留意。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上述基金的,
须遵守本公司设定的上述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即单个账户单
笔最低申购金额从原先的 1000 元调整为 100 元。
3、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点申购上述基金的,仍保
持原有规则不变。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所有。
2、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
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
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
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
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