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关于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6-03-02
关于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适应广大投资者的理财要求,保护持有人的利益,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 日起对公司管理的国联安通盈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 C 类基金
份额,并将对本基金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新增收取销售服务费的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后,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投资者申购时可以
自主选择与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原有的基
金份额在开放申购赎回后,全部转换为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 A 类份额。A 类
和 C 类基金份额销售费率如下表所示:
1、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0664
申购费率适用以下前端收费费率标准: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70%
100 万元≤M<200 万元 0.50%
200 万元≤M<500 万元 0.3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70%
100 万元≤M<200 万元 0.50%
200 万元≤M<500 万元 0.3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标准如下:
持有时间(T) 赎回费率
T<7 日 1.5%
7 日≤T<30 日 0.75%
30 日≤T<1 年 0.6%
1 年≤T<2 年 0.30%
T≥2 年 0%
注:就赎回费而言,1 年指 365 天。
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有期少
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有期等于或长计入基金财
产;对持续有期等于或长30日、少于日、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不低
于总额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有期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有期等于或等于或
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
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有期等于或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不低于
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以上每个月按照30天计算。赎回费的其余部分
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2、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新增加的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02485
申购费率为 0
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5%
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标准如下: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30 日以下 0.5%
30 日以上(含) 0%
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或者调低赎回费率,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
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
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登记机构收到后按
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
延。
销售服务费专门用于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
二、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网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渠道包括:
本公司直销机构: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9 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庹启斌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联系人:茅斐
公司网址:www.vip-funds.com 或 www.gtja-allianz.com
代销机构: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161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089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275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cn
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8211
联系人:黄莹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5)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中心 29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华侨城深南大道 9010 号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电话:0755-82570586
联系人:罗艺琳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
6)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010-65051166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7)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深圳市罗湖区笋
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26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8 楼 深圳市罗
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26 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25832583
联系人:毛诗莉 王立洲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888
网址:www.fcsc.com
8)名称: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608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9) 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联系人:王玉山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10) 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9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
联系人:练兰兰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1) 名称: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
联系人:宋丽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12) 名称: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 12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 12 层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
联系人:周嬿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3) 名称: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14) 名称: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广场 E 座 18 楼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68419822
联系人:周轶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15) 名称: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3201 内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3201 内
法定代表人:王斐
电话:010-59393923
联系人:付少帅
客户服务电话:400-059-8888
网址:www.wy-fund.com
16) 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20691835
联系人:单丙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7) 名称: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电话:010-67000988
联系人:李皓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 http://www.zcvc.com.cn
18) 名称: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电话:021-50583533
联系人:赵沛然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6-266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19) 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联系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20) 名称: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电话:400-898-0618
联系人:马鹏程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址: www.chtfund.com
21) 名称: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010-57418829
联系人:魏争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5095
网址:www.niuji.net
22) 名称: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1 幢 10 楼 1001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1 幢 10 楼 1001 室
法定代表人:陈峥
电话:0571-88337529
联系人:邵俊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0058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23) 名称: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 16 楼 B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 16 楼 B 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惠
电话:021-80133828
联系人:徐烨琳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24) 名称: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层 A 区
法定代表人:杨懿
电话:15810206817
联系人:张燕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25) 名称: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话:021-20665952
联系人:宁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6) 名称: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 层 16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 层 1603 室
法定代表人:董浩
电话:010- 56580666
联系人:张婷婷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1176
网址:https://www.jimufund.com/
27) 名称: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号楼 3 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021-52822063
联系人:凌秋艳
客户服务电话: 4000-466-788
网址:http://www.66zichan.com
28) 名称: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一号楼 B 区 4 楼 A50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桥路 1386 号文广大厦 15 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电话:021-22267943
联系人:朱真卿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
网址:www.dtfunds.com
29) 名称: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C 座 7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电话:88312877
联系人:段京璐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http://www.yilucaifu.com/
30)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 1115 室,1116 室及 1307
室
法定代表人: TAN YIK KUAN
电话:0755 8946 0500
联系人:项晶晶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如有其他销售渠道新增办理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
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就《国联安通盈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
进行了修订。本项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的修订未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形成
任何重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的具体
修订内容如下:
1、在《基金合同》“第二部分 释义”中增加:
“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两个
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2、在《基金合同》“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中增加:
“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类别。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
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日该
类基金份额余额总数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且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
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或对基金
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3、将《基金合同》“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与转换 六、申购和
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中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
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
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
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
修改为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
募说明书》。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修改为
“4、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4、将《基金合同》“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三、基金份额
持有人”中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修改为: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与 C
类基金份额由于基金份额净值的不同,基金收益分配的金额以及参与清算后的剩
余基金财产分配的数量将可能有所不同。”
5、将《基金合同》“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中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修改为: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
将“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中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调低赎回费率”
修改为: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调低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或在不影响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
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6、在《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中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
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
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
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修改为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
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后,将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
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
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
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
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7、在《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增加“3、销售服务费;”,以下种类序号依
次修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增加: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
日 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
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登记机构代收,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
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专门用于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
8、将《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
则”中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修改为: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
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
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9、将《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中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
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
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
(七)临时报告
……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
修改为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
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
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各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
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
媒体上。
……
(七)临时报告
……
16、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
更;
……
27、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
10、《基金合同》“第二十五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中对上述修订内容
进行修订。
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登载于公司网站。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tja-allianz.com 或 www.vip-funds.com)
或拨打客服电话 021-38784766 或 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