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开源沪深300指数:2016年度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2016-03-04
             
            
            
                      前海开源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度
                   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 年 3 月 4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前海开源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前海开源沪深 300 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0656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6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前
                                    海开源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公告依据
                                    合同》、《前海开源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6 年 2 月 24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1.300
             (单位: 元)
截 止 收 益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
                                 1,447,994.55
分 配 基 准 利润(单位: 元)
日 的 相 关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
指标         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
                                 434,398.37
             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单位: 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
                                 2.50
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 2016 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符合基金分红条件,故进行分红,分
红方案为每 10 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2.50 元。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
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6 年 3 月 7 日
 除息日              2016 年 3 月 7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6 年 3 月 8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
 红利再投资相关
                      2016 年 3 月 8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6 年 3 月 9 日
 事项的说明
                      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 收 相 关 事 项 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
 说明                 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 用 相 关 事 项 的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
 说明                 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
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
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以在本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
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 2016 年 3 月 7 日)最
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
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在上述规定时
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5)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自红利发放日起计算。
    (6)权益登记日之前(含 2016 年 3 月 7 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
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
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7)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
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qhkyfund.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1-666-998)咨
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
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
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
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