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开源沪深300指数: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4-06-19
前海开源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公告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前海开源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前海开源沪深300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065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6月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前海开源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前海开源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94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13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4年6月17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476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234,687,022.67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33,597.68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234,687,022.67
利息结转的份额 33,597.68
合计 234,720,620.35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09,892.39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468%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4年6月17日
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届时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决定并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qhky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99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