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3季度报告
2025-10-28
鑫元稳利债券
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25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5 年 10 月 28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鑫元稳利 基金主代码 00065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6 月 12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74,181,525.60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证适当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 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为投资 者创造稳定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金融货币政策、供求因素、估值因 素、市场行为因素等进行评估分析,对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货币资 产等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从而决定其配置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 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 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5 年 7 月 1 日-2025 年 9 月 30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3,087,924.43 2.本期利润 -544,120.59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11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00,894,533.33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56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业绩比较基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11% 0.05% -1.12% 0.09% 1.01% -0.04% 过去六个月 0.79% 0.05% 0.81% 0.10% -0.02% -0.05% 过去一年 2.24% 0.06% 3.06% 0.12% -0.82% -0.06% 过去三年 8.31% 0.05% 14.36% 0.09% -6.05% -0.04% 过去五年 17.06% 0.04% 26.84% 0.08% -9.78% -0.04% 自基金合同 55.84% 0.06% 71.33% 0.08% -15.49% -0.02%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 2014 年 6 月 12 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建仓期为 6 个月,建 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学历:管理学硕士。相关业务资格:证 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历任渤海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交易员,厦门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资金营运中心主 管、总经理助理。2021 年 11 月加入鑫 元基金,历任固收投资经理,现任基金 俞敏超 本基金的 2024 年 6 月 - 9 年 经理。 现任鑫元中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 基金经理 28 日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鑫元中债 3-5 年国 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瑞利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恒 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鑫元安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 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日期; 2. 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3.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中国证监会及行业协会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关于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活动。本公司通过系统控制和人工控制等各种方式,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的相关环节均得到公平对待。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时机进行监控分析,未发现有违公平交易要求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已制订并不断完善内部异常交易监控管理相关制度,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基金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执行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与记录工作机制。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三季度,宏观经济方面,经济供需两端格局都有所变化。需求端出口保持较强韧性,内需中的投资和消费增速持续下行,供给端在反内卷政策陆续实施后也有所收缩。政策和事件方面,7月中下旬,中央宣布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开工,开启权益市场加速上涨走势,带动市场风险 偏好变化;8 月 1 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8 月 8 日起恢复征收新发行的政府债、金融债的 利息增值税,引发债券市场新老券博弈;9 月 5 日,证监会发布基金销售新规征求意见稿,拟合理调降公募基金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率水平,鼓励长期持有,其中赎回费条款引起市场对负债稳定性的担忧。 债券市场走势层面,虽然基本面表现平缓,但受三季度多重因素和事件冲击,债券收益率上行,影响因素包括股票市场持续上涨引发资金分流、反内卷政策带动价格水平抬升、季末机构集中卖出、基金销售新规等冲击。后续干扰因素的冲击预计将有所减弱,一是股债比价持续回落,债券的配置价值上升使得资金分流现象缓解;二是机构卖出行为放缓,基金费改影响逐步消化,对债市冲击减弱。但反内卷政策无法短期证伪,持续性的政策,也让原本低位的价格水平容易抬升、政府债券持续的超额供给都会让债券下行受到阻滞。展望四季度,总结来看,总需求复苏偏缓对债市利好,反内卷价格上行形成利空,但目前通胀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利空程度有限,预计债券收益率震荡区间下移,但下行空间有限。 报告期内,本基金根据市场情况,稳健获取票息,灵活调整杠杆和久期,精选个券增厚收益,波段交易政策性金融债和国债等,降低组合净值回撤。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63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1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2%。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需要对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进行说明的情况。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664,283,666.58 99.64 其中:债券 664,283,666.58 99.6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398,040.52 0.36 8 其他资产 8,394.95 0.00 9 合计 666,690,102.05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574,492,498.64 114.6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78,861,876.71 35.71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49,110,390.96 9.80 6 中期票据 40,680,776.98 8.12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664,283,666.58 132.62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80210 18 国开 10 500,000 53,571,479.45 10.70 2 012581857 25 浪潮电子 490,000 49,110,390.96 9.80 SCP005 3 240210 24 国开 10 400,000 41,457,150.68 8.28 4 092200006 22 泉州银行二 400,000 41,352,131.51 8.26 级资本债 01 5 2320039 23 长安银行小 400,000 40,406,895.34 8.07 微债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对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 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对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 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于 2025 年 9 月 22日对国家开发银行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 分局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对国家开发银行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北京监管局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对国家开发银行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 福建省分行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对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 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 陕西省分行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对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 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 陕西省分行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对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 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 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金融监督 管理总局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 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8,394.95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8,394.95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74,242,379.14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506,557.78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567,411.32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74,181,525.60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资 持有基金 者 份额比例 期初 申购 赎回 份额占比 类 序号 达到或者 份额 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 别 超过 20%的 时间区间 机 1 20250701- 468,295,401.33 - -468,295,401.33 98.7587 构 20250930 个 - - - - - - - 人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已有单一投资者所持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 20%,中小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时可能面临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集中导致的巨额赎回风险、净值大幅波动风险,以及因 单一投资者大量赎回可能造成基金规模持续低于必需水平而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复、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复、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处。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