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稳利:关于调整赎回费率的公告
2016-09-29
鑫元稳利债券
关于调整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型投资基金赎回费率的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赎回费率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以及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经 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 2016 年 10 月 10 日起, 调整旗下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0655)的赎回费率。具体 调整如下: 原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Y<365 天 0.3% Y≥365 天 0% 注: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未计入基 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调整后的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归入基金资产比例 Y<30 天 0.3% 25% 30≤Y<365 天 0.1% 75% 关于调整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型投资基金赎回费率的公告 Y≥365 天 0% -- 注: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未计入基 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重要提示 1、本公告构成对两只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章的补充,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一并更新以上内容。 2、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xy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 话(400-606-618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进行基金投资时应认真阅读 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 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