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裕隆混合:《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2018-03-24
《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章节
内容 内容
第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前言 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
法律法规。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
第二 无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部分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释义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
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
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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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的债券等
第六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部分 无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基金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
份额 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
的申 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
购与 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
赎回 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纳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纳
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 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
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
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
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或对存量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
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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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 发生上述第 1、2、3、5、6、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
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 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
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
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无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
金赎回申请。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
第六 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
部分 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延期办理(被延
基金 期赎回的赎回申请,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
份额 回,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
的申 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
购与 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对
赎回 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份额中未超过上一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根据前段
“(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
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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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
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第七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部分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基金 法定代表人:杨鶤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合同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当事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人及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权利
义务
第十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二部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等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为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等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为基
分基
金资产的 3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金资产的 3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金的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期
投资
期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权证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
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3%。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3%。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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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2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
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
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
(2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
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
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
资产的投资;
(2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
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 除上述第(2)、(12)、(22)、(23)项外,因
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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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的,应当暂停估值;
4、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
它情形。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
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 ……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
第十 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
八部 分析等。
分基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金的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信息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
披露 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
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六)临时报告 (六)临时报告
无 25、发生涉及本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
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第二 基金合同摘要部分内容修订与正文保持一致。
十四
部分
6
基金
合同
内容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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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裕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章节
内容 内容
一、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 法定代表人:杨鶤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托管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协议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当事
人
二、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基金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托管 下简称“《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下简称“法 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协议 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
的依 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下简称“法律法规”)、
据、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目的
和原
则
三、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基金 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托管 本基金的配置比例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为 本基金的配置比例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为
人对 基金资产的 3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基金资产的 3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基金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
管理 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权 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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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 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3%。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业务 款等;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3%。
监督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和核 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融券比例进行监督。 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融券比例进行监督。
查 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2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
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
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
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23、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
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
资产的投资;
2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
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
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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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 除上述第 2、12、23、24 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
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八、 (四)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四)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基金 (3)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
资产 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净值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计算 一致的,应当暂停估值;
和会 (4)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
计核 其他情形。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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