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原基金裕隆)基金份额“确权”登记的提示性公告
2014-06-12
博时裕隆混合
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基金裕隆)基金份额“确权”登记的提示性公告 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52)由原裕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4692)转型而成,由于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是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因此原裕隆证券投资基金退市时,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基金份额,在实施封闭式基金转型时将统一登记在基金管理人开立的“临时账户”下,投资者需要对其持有的裕隆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在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后,方可进行基金的赎回及其他交易,此过程称之为“确权”。本公司已就确权事宜发布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以下简称“确权指引”),为使基金份额持有人更好地了解相关事宜,现就确权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确权对象: 截至2014年5月30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全体裕隆基金份额持有人。 二、 确权时间: 2014年6月16日起,每个工作日9:30-11:30、13:00-15:00,15:00以后提交的确权申请按下一工作日的申请处理。 三、 确权受理机构: 确权业务相关咨询,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一)本公司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二)代理销售机构 1、通过确权系统受理确权业务的代理销售机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尚无确权系统,通过传真方式受理确权业务的代理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提示: (1)为了确保投资者确权业务受理的时效性,请投资者尽量前往有确权系统的销售机构办理确权业务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办理确权业务的具体网点以其安排和通知为准,建议投资者前往办理之前进行电话咨询。 四、 确权流程: 为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不受损害,确权遵从谨慎原则,如果投资者身份通过确权指引规定的方式仍不能核实的,则不予确认。 (一)投资者向受理机构提交确权申请资料: 1、个人投资者: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证券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3)确权申请表(个人) 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以及经委托人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机构投资者: 1)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以下合称“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2)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复印件 3)被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4)印鉴卡原件 5)证券账户原件以及复印件 6)确权申请表(机构)。 注册登记机构(本公司)保留要求申请人追加有关证明材料或说明文件的权利。 (二)投资者办理确权前,须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且在确权受理机构开立交易账户。每个投资者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开立基金账户 如未开立,投资者可在确权受理机构开户,直接办理确权业务即可。如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不是本基金的确权受理机构,则投资者需要在确权受理机构网点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办理确权业务。 如投资者选择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确权业务,且尚未开立直销交易账户,可选择在本公司直销网站开户或前往柜台开户。选择柜台开户的投资者,除身份证件外,还须携带本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作为预留银行账户,用于接收赎回、分红等资金划款。 (三)确权受理机构在对投资者确权申请资料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后,有确权系统的销售机构将投资者的确权申请电子数据发送至本公司注册登记中心,尚无确权系统的其他机构将确权申请相关资料传真(传真号码:010-65187080)至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销售机构应妥善保管投资者确权申请资料原件,留档备查。 (四)本公司根据受理机构提交的确权申请电子数据或确权申请传真资料,对投资者提供的确权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将其持有的原裕隆基金份额重新登记确认为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五)销售机构对确权申请的受理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接受了确权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销售机构以电子数据方式发送的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确权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对于销售机构以传真方式提交的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确权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于T+3日内受理并在受理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六)通过销售机构确权系统办理确权业务的投资者可于T+2工作日以后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户服务中心进行确权确认情况查询 通过销售机构传真方式办理确权业务的的投资者可于T+5工作日以后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户服务中心进行确权确认情况查询。投资者经确权登记的基金份额可通过其办理确权业务登记的相关销售机构办理赎回和其他相关业务申请。确权失败的申请,持有人需重新办理确权申请。 (七)未确权投资者的收益分配方式为本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即现金分红。存在未领取现金红利(确权前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放的现金红利)的投资者,在本公司成功办理确权业务后,本公司系统会根据投资者份额登记的销售渠道自动下发分红业务,并将现金红利划付对应的销售渠道,由该销售渠道将现金红利款发放到投资者银行账户中,投资者可自确权确认成功后第二个工作起查询现金红利的到账情况。若因投资者基金账户或交易账户状态异常、或提供的银行账户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原因导致的红利发放失败,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办理确权业务前先办理了原封闭式基金份额非交易过户业务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不在自动发放的服务范围内,投资者可在确权成功后向本公司咨询具体的领取事宜。 五、 其他 若因投资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提示性公告和确权指引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请登录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下载确权相关申请表,如有疑问请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