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招金宝: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第二号)
2015-07-31
招商招金宝货币A
招商招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二零一五年第二号) 重要提示 招商招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5 月12日《关于核准招商招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71号文)注册 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6月18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 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 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 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 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 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是货币市场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 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投资人 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六个月的最后一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6月18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 为2015年3月31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8 楼 设立日期:2002 年 12 月 27 日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8 楼 电话:(0755)83196351 传真:(0755)83076974 联系人:曾倩 注册资本:人民币 2.1 亿元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12 月 27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 号文批 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的注册资本 金已经由人民币一亿元(RMB100,000,000 元)增加为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RMB210, 000,000 元)。 2007 年 5 月,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 让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公司 10%、10%、10%及 3.4%的股权;公司外资股东 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受让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3.3%的股权。上述股 权转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全部股权的 33.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3%,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3%。 2013 年 8 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074 号文批复同 意,荷兰投资公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将其持有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6%股 权转让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7%股权转让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 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 的 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 45%。 公司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7 年 4 月 8 日,总行设在深圳,业务以 中国市场为主。招商银行于 2002 年 4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36)。 2006 年 9 月 22 日,招商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396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旗下金融企业,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为拥有证 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2009 年 11 月,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 600999)。 公司本着“长期、稳健、优良、专业”的经营理念,力争成为客户推崇、股东满意、员 工热爱,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的资产管理公司。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邓晓力,女,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1 年加入招商证券, 期间于 2004 年 1 月至 2005 年 9 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工作,参与南方 证券的清算;在加入招商证券前,曾在美国纽约花旗银行从事风险管理工作。现任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分管风险管理、公司财务、清算及培训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与 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金旭,女,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1993 年 7 月至 2001 年 11 月在中国证监会工作。2001 年 11 月至 2004 年 7 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1 月在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6 年 1 月至 2007 年 5 月在梅隆全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 代表处任首席代表。2007 年 6 月至 2014 年 12 月担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1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代理董事长。 李俊江,男,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德国不 莱梅大学客座教授、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经济系高级访问学者。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金融学院院长、社会科学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美国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副 秘书长、中国美国经济学会副秘书长、教育部经济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共吉林省 委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吉林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莉,女,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 军区三局战士、助理研究员;国务院科技干部局二处干部;中信公司财务部国际金融处干部、 银行部资金处副处长;中信银行(原中信实业银行) 资本市场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 等职。现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常务干事兼基金部总经理; 联办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蔡廷基,男,毕业于香港理工学院(现为香港理工大学)会计系。历任香港毕马威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部副经理、经理,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办事处执行合伙人,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上海首席合伙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华东华西区首席合伙人。现为香港会 计师公会资深会员、上海市静安区政协委员、上海市静安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名誉副主席。兼 任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香港上市公司的非执行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 孙谦,男,新加坡籍,经济学博士。1980 年至 1991 年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 William Paterson College 和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并获得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和经济学博 士学位。曾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厦门大学任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院长及 特聘教授、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访问金融专家。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和财务金融 系主任。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导师, 科技部复旦科技园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型融资平台项目负责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卫华,女,1981 年 07 月――1988 年 8 月,曾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汽车运输公司财务部 门任职;1983 年 11 月――1988 年 08 月,任中国银行连云港分行外汇会计部主任;1988 年 08 月――1994 年 11 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国际部、会计部主任、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 1994 年 11 月――2006 年 02 月,历任招银证券、国通证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 理兼稽核审计部总经理; 2006 年 03 月――2009 年 04 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 察总审计师;2009 年 04 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松,男,武汉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1997 年 2 月加入招商银行,1997 年 2 月至 2006 年 6 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6 年 6 月 至 2007 年 7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招商银 行武汉分行副行长。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 工作)。2010 年 6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2 年 9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4 年 6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 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2014 年 12 月起任招商银行总行同业 金融总部总裁兼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罗琳,女,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1996 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先 后担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业务董事;2002 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 成立后先后担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产品研发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产品运营 官兼市场推广部总监、公司监事。 鲁丹,女,中山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2001 年加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 Oracle ERP 系统实施顾问;2005 年 5 月至 2006 年 12 月于韬睿惠悦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顾问;2006 年 12 月至 2011 年 2 月于怡安翰威特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总监;2011 年 2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 倍智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公司 监事,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扬,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2002 年加入招商基金,历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 副总监、总监,现任产品一部总监、公司监事。 钟文岳,男,厦门大学货币银行学硕士。1992 年 7 月至 1997 年 4 月于中国农村发展信 托投资公司任福建(集团)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1997 年 4 月至 2000 年 1 月于申银万国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任九江营业部总经理;2000 年 1 月至 2001 年 1 月任厦门海发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总经理;2001 年 1 月至 2004 年 1 月任深圳二十一世纪风险投资公司副总经理;2004 年 1 月至 2008 年 11 月任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 年 11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5 年 6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副 总经理。 欧志明,男,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投资经济硕士;2002 年加入广发证 券深圳业务总部任机构客户经理;2003 年 4 月至 2004 年 7 月于广发证券总部任风险控制岗 从事风险管理工作;2004 年 7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 副总监、总监、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代理督察长,兼任招商财富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本基金基金经理介绍 向霈,女,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2006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曾任 职于市场部、股票投资部、交易部,2011 年起任固定收益投资部研究员,现任招商理财 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时间:2013 年 12 月 27 日至今)、招商招钱宝货币市场基金(管 理时间:2014 年 3 月 25 日至今)、招商招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4 年 6 月 18 日至今)、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4 年 12 月 13 日至 今)、招商招利 1 个月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时间:2015 年 4 月 8 日至今)及招 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时间:2015 年 6 月 9 日至今)。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如下成员组成:总经理金旭、总经理助理兼全球量化投资部负 责人吴武泽、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二部负责人杨渺、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四部负责人王 忠波、交易部总监路明。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客服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2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 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 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 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 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 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328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303 只, QDII 基金 25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 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 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 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工作程序设计与制度建设,风险检视, 工作程序与制度的执行,工作程序与制度执行情况的内部监督、稽核以及风险控制工作的后 评价。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 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 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3 年,中国银行同时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 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 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 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交易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195018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李涛 招商基金华东机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1601 室 电话:(021)58796636 联系人: 王雷 招商基金华南机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3 楼 电话:(0755)83190452 联系人:刘刚 招商基金养老金及华北机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B 座 2 层西侧 207-219 单元 电话:(010)66290540 联系人:刘超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3 层招商基金市场部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贺军莉 2、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853 联系人:张建伟 3、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4、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电话:95599 传真:(010)85109219 联系人:唐文勇 5、代销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电话:95558 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廉赵峰 6、代销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7、代销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高天 8、代销机构: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 6 号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电话:0472-5189051 传真:0472-5189057 联系人:张建鑫 9、代销机构: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 号 205 室 法人代表:汪静波 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方成 10、代销机构: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法人代表:其实 电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调 整销售机构,并及时另行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8 楼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电话:(0755)83196445 传真:(0755)83076436 联系人:宋宇彬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联系人: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法定代表人:姚建华 电话:(0755)2547 1000 传真:(0755)8266 8930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黄小熠 联系人: 蔡正轩 四、基金名称:招商招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兼顾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 报。 七、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短期 融资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债 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 票据,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它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基金的,且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货币市场 基金的,在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本基金可参与其他货 币市场基金的投资,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严谨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采用稳健的投资组合策略,通过对短期金融工具 的组合操作,在保持本金的安全性与资产流动性的同时,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根据宏观经济指标、货币政策的研究,确定组合平均剩余到期期限; 根据各期限各品种的流动性、收益性以及信用水平来确定组合资产配置; 根据市场资金供给情况对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以及投资品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在保证组合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现代金融分析方法和工具,寻找价值被低估的投 资品种和无风险套利机会。 合理有效分配基金的现金流,保持本基金的流动性。 1、本基金主要投资策略的制定将依据以下投资方法和技术 (1)收益率曲线研究 短期资金市场同债券市场紧密相关,连接两个市场的分析工具是收益率曲线。本基金将 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以及隐含的短期收益率和远期利率提供的价值判断基础,为各种投 资策略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 (2)短期资金市场的资金供给与需求研究 短期利率是短期资金成本的反映。短期货币资金供应与需求决定了短期利率水平。 (3)企业信用分析 直接融资的发展是一个长期趋势,企业债、企业短期融资券因此也将成为货币市场基金 重要的投资对象。为了保障基金资产的安全,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规仅投资于具有满足信用 等级要求的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与此同时,本基金还将深入分析发行人的财务稳健性, 判断发行人违约的可能性,严格控制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的违约风险。 (4)市场结构研究 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在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结构上均存在差异,利率水平因此有所 不同。不同类型市场工具由于存在税负、流动性、信用风险上的差异,其收益率水平也略有 不同。资金供给者、需求者结构的变化也会引起利率水平的变化。积极利用这些利率差异、 利率变化就可能在保证流动性、安全性的基础上为基金资产带来更高的收益率。 2、本基金具体操作策略 (1)滚动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具体投资品种的市场特性采用持续投资的方法,既能提高基金资产变现能 力的稳定性,又能保证基金资产收益率与市场利率的基本一致。 (2)久期控制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货币市场利率趋势的判断来配置基金资产的久期。在预期利率上升时, 缩短基金资产的久期,以规避资本损失或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延长 基金资产的久期,以获取资本利得或锁定较高的收益率。 (3)套利策略 套利策略包括跨市场套利和跨品种套利。跨市场套利是利用同一金融工具在各个子市场 的不同表现进行套利。跨品种套利是利用不同金融工具的收益率差别,在满足基金自身流动 性、安全性需要的基础上寻求更高的收益率。 (4)时机选择策略 股票、债券发行以及年末效应等因素可能会使市场资金供求情况发生暂时失衡,从而推 高市场利率。充分利用这种失衡就能提高基金资产的收益率。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 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招商招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来源于《招商招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第 1 季度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139,970,143.35 23.09 其中:债券 139,970,143.35 23.09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50,000,905.00 24.7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08,443,515.79 50.88 4 其他资产 7,847,543.92 1.29 5 合计 606,262,108.06 100.00 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1.15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99,969,210.04 19.78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 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 20%。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9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01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3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120 天”,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净值的比例(%) 净值的比例(%) 1 30 天以内 39.27 19.78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 - 天的浮动利率债 2 30 天(含)-60 天 23.7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 - 天的浮动利率债 3 60 天(含)-90 天 27.71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 - 天的浮动利率债 4 90 天(含)-180 天 9.8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 - 天的浮动利率债 5 180 天(含)-397 天(含) 5.93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 - 天的浮动利率债 合计 106.54 19.78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0,003,964.21 5.9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0,003,964.21 5.94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09,966,179.14 21.76 6 中期票据 - - 7 其他 - - 8 合计 139,970,143.35 27.70 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 9 - - 的浮动利率债券 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债券数量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摊余成本(元) (张) 值比例(%) 1 041452033 14 正泰 CP001 300,000 30,031,770.72 5.94 2 041559007 15 安钢集 CP001 300,000 29,988,565.74 5.93 3 140207 14 国开 07 200,000 20,001,211.21 3.96 4 041460090 14 山煤 CP002 200,000 19,987,959.56 3.96 5 011474005 14 陕煤化 SCP005 200,000 19,957,667.20 3.95 6 140213 14 国开 13 100,000 10,002,753.00 1.98 7 041454059 14 昆山经开 CP002 100,000 10,000,215.92 1.98 注:本报告期末,因基金净值波动,本基金持有“14 中铝业 SCP005(代码 011415005)”的 市值被动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基金管理人已在 10 个工作日内调整完毕。 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含)-0.5%间的次数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986%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218%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678%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 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基金份额净 值维持在 1.0000 元。 8.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持有剩余期限小于 397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 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情况。 8.3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4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6,462,436.86 4 应收申购款 1,385,107.06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7,847,543.92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 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 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招商招金宝货币 A: 业绩比 业绩比较 净值增 净值增 较基准 基准收益 阶段 长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收益率 率标准差 准差② ③ ④ 2014.06.18-2014.12.31 2.1705% 0.0033% 0.1915% 0.0000% 1.9790% 0.0033% 2015.01.01-2015.03.31 1.0904% 0.0021% 0.0875% 0.0000% 1.0029% 0.0021% 基金成立起至 2015.03.31 3.2846% 0.0030% 0.2790% 0.0000% 3.0056% 0.0030% 招商招金宝货币 B: 业绩比 业绩比较 净值增 净值增 较基准 基准收益 阶段 长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收益率 率标准差 准差② ③ ④ 2014.06.18-2014.12.31 2.3027% 0.0033% 0.1915% 0.0000% 2.1112% 0.0033% 2015.01.01-2015.03.31 1.1505% 0.0021% 0.0875% 0.0000% 1.0630% 0.0021% 基金成立起至 2015.03.31 3.4796% 0.0030% 0.2790% 0.0000% 3.2006% 0.0030%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4 年 6 月 18 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 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 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对于由 B 类通过互相转换为 A 类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互相转换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 A 类基金份额的费 率。B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01%,对于由 A 类通过互相转换为 B 类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转换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 B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两类基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 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 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 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 管费率、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份 额的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 费率或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 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 1 月 30 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 基金管理人在前次的招募说明书刊登后本基金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数据更新。 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二)主要人员情况”。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4、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5、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 6、更新了“二十一、其它应披露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