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1-08-27
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A
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8月25日 送出日期:2021年8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 基金代码 000628 下属基金简称 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0628 基金管理人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2月3日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15年7月29日 基金经理 刘旭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1年2月18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 其他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 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进行表决。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相关上市公司,通过精选个股和风险控制,力求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内 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的股票(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 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 投资范围 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 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港股通 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股票资产的5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合同界定的高 新技术产业股票、存托凭证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比例遵 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一)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根据对宏观经济、市场面、政策 面等因素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 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 (二)股票投资策略 1、高新技术产业的界定: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自身的研究、券商研究机构的研究等,本基金将28个申银万国一级 行业中的计算机、电子、传媒、通信、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国防军工、汽车和化工 归为高新技术产业。本基金将沪深两市中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的上市公司定义为高新技 术产业上市公司,具体包括以下两类公司:(1)主营业务属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公司(2) 当前非主营业务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隶属于高新技术产业,且未来这些产品或服务有望 成为主要利润来源的公司。 主要投资策略 未来,由于科学技术发展、产业结构升级等因素,高新技术产业的外延将会逐渐扩大 或发生变化,本基金将视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对高新技术产业相关股票的识别及认定。 如因基金管理人界定高新技术产业的方法调整或者原高新技术产业类上市公司经营发 生变化不再属于高新技术产业,本基金将在三十个工作日之内进行调整。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依靠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个股选择。 3、港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所投资香港市场股票标的除适用上述股票投资策略外,还关注: 1)香港股票市场制度与内地股票市场存在的差异对股票投资价值的影响,比如行业分 布、交易制度、市场流动性、投资者结构、市场波动性、涨跌停限制、估值与盈利回 报等方面; 2)人民币与港币之间的汇兑比率变化情况。 (三)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四)国债期货投资策略(五)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六) 融资买入股票策略(七)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700指数收益率×80%+恒生指数收益率×1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10%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及 风险收益特征 混合型基金。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则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如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M<50万元 1.5% 申购费 50万元≤M<200万元 1.2% (前收费) 200万元≤M<500万元 0.6% 500万元≤M<1000万元 0.3% M≥1000万元 1,000元/笔 N<7天 1.5% 赎回费 7天≤N<30天 0.75% 30天≤N<1年 0.5% 1年≤N<2年 0.25% N≥2年 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 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 其他费用 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和公证费);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 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 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交易。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备自身特有的风险点。投资期货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具体为: 1)市场风险是指由于期货价格变动而给投资人带来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期货投资中最主要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期货合约无法及时变现所带来的风险。 3)基差风险是指期货合约价格和标的指数价格之间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的风险,以及不同期货合约价格之间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的期限价差风险。 4)保证金风险是指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维持期货合约头寸所要求的保证金而带来的风险。 5)信用风险是指期货经纪公司违约而产生损失的风险。 6)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流程的不完善,业务人员出现差错或者疏漏,或者系统出现故障等原因造成损失的风险 (2)单一投资者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由于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行为可能导致本基金的单一投资者持有的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较高,该单一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行为可能影响本基金的投资运作,从而对基金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基金管理人将控制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低于50%,并防止投资者以其他方式变相规避50%集中度限制的情形发生(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标的除外)。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基金管理人认为可能存在变相规避50%集中度限制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单一投资者的全部或部分的认/申购申请或确认失败。 (3)境外投资风险 1)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 A 股市场规则,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a.香港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即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b.只有内地与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包括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c.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出现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本基金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d.本基金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相关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e.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算对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f.基金投资范围包含港股通股票仅表明本基金可以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基金资产对港股标的投资比例会根据市场情况、投资策略等发生较大的调整,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险。 (4)本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本公司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包括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导致的基金净值波动、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在内的各项风险。 2、本基金还面临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共有的风险,如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科创板股票投资相关风险、存托凭证投资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其他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4年3月11日证监许可【2014】267号文核准募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85558] 1. 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