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25年中期报告
2025-08-30
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25 年中期报告
2025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5 年 8 月 30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5 年 08 月 29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5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06 月 30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9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2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2
§5 托管人报告 ...... 12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2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3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3
6.1 资产负债表 ...... 13
6.2 利润表 ...... 14
6.3 净资产变动表 ...... 16
6.4 报表附注 ...... 17
§7 投资组合报告 ...... 37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37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7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37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38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39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39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39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39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39
7.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 39
7.11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0
7.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0
7.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0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1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1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1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1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1
§10 重大事件揭示 ...... 42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2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2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2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2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2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2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3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44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4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 44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5
§12 备查文件目录 ...... 45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45
12.2 存放地点 ...... 45
12.3 查阅方式 ...... 45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
基金主代码 00061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6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82,913,718.15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 A 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613 02110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 1,097,987,696.68 份 284,926,021.47 份
总额
注:本基金于 2018 年 8 月 13 日转型为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基金。
本基金自 2024 年 4 月 3 日起增设 C 类基金份额,根据投资者交易情况,C 类基金份额实际计
算起始日为 2024 年 4 月 9 日。
2.1.1 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51038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 月 19 日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8 年 2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通过主要投资于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紧
密跟踪标的指数即沪深 300 指数的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
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方便特定的客户群通过本基金投资目标
ETF。本基金不参与目标 ETF 的投资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跟踪沪深 300
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
似。本基金属于被动式投资的股票指数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
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高预期风险、高
预期收益的开放式基金。
2.2.1 目标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为完全被动式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成份股在标的
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来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
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
投资策略 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
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
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
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
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
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韩占锋 任航
信息披露 联系电话 010-50850744 010-66060069
负责人
电子邮箱 public@gsfunds.com.cn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58-258 95599
传真 010-50850776 010-68121816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306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院盈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
泰商务中心 2 号楼 11 层 晨世贸中心东座 F9
邮政编码 100033 100031
法定代表人 于泳 谷澍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gsfunds.com.cn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
盈泰商务中心 2 号楼 11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25 年 1 月 1 日 - 2025 年 6 月 30 日)
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 A 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 C
本期已实现收益 10,031,303.23 1,624,540.05
本期利润 14,423,308.03 4,444,250.0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17 0.0217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09% 1.9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23% 1.1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25 年 6 月 30 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10,181,933.69 42,466,308.50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003 0.149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208,169,630.37 327,392,329.9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003 1.1490
3.1.3 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2025 年 6 月 30 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01.74% 14.90%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投资人的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 A
份额净值增 份额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长率① 率标准差② 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④
过去一个月 3.09% 0.55% 2.37% 0.55% 0.72% 0.00%
过去三个月 2.18% 1.03% 1.21% 1.04% 0.97% -0.01%
过去六个月 1.23% 0.95% 0.07% 0.97% 1.16% -0.02%
过去一年 16.29% 1.30% 13.12% 1.32% 3.17% -0.02%
过去三年 -5.73% 1.03% -11.43% 1.05% 5.70% -0.02%
自基金合同生 101.74% 1.29% 81.91% 1.31% 19.83% -0.02%
效起至今
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 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份额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率标准差② 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④
过去一个月 3.09% 0.55% 2.37% 0.55% 0.72% 0.00%
过去三个月 2.16% 1.03% 1.21% 1.04% 0.95% -0.01%
过去六个月 1.18% 0.95% 0.07% 0.97% 1.11% -0.02%
过去一年 16.18% 1.30% 13.12% 1.32% 3.06% -0.02%
自基金合同生 14.90% 1.21% 10.86% 1.22% 4.04% -0.01%
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4 年 06 月 05 日,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A 类基金份额图示日期为 2014 年 06
月 05 日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C 类基金份额图示日期为 2024 年 04 月 09 日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
本基金自 2024 年 4 月 3 日起增设 C 类基金份额,根据投资者交易情况,C 类基金份额实际计
算起始日为 2024 年 4 月 9 日。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08 号文核准,于
2013 年 10 月 29 日设立,公司注册资本 12.88 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为中国人寿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 85.03%,National Mutual Funds Management Ltd.(国
家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 14.97%。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管理 105 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和部分私募资产管
理计划,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为 4121.48 亿元,其中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为3406.36 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证券从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博士研究生,曾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量化投资研究员、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金融工程研究员。2013 年 11 月加入国寿
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助
2015 年 3 理、基金经理,现任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
李康 基金经理 月 20 日 - 16 年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国证创业
板中盘精选 88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 30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国寿安保中证
沪港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和国寿安保稳泽两年持有期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采用了日内、3 日内、5 日内的时间窗口,假设不同组合间价差为零,进行了 T分布检验。经分析,本报告期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间有同向交易价差异常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且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本基金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紧密追踪标的指数。本基金为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 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
本基金跟踪误差主要源自日常申赎以及目标 ETF 相对指数的偏离。成分股停复牌和调整、公司行为和市场波动等因素,也带来一定的跟踪误差。本基金管理人采用量化分析手段,通过适当的策略尽量克服对跟踪误差不利因素的影响。并且,逐日跟踪实际组合与标的指数表现的偏离,定期分析优化跟踪偏离度管理方案。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 A 基金份额净值为 1.1003 元,本报告
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23%;截至本报告期末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 C 基金份
额净值为 1.1490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1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国内宏观经济稳中向好,2025 年上半年 GDP 增长 5.3%,政策聚焦全方位扩大内
需以旧换新对消费形成有力支撑,抢出口等因素下贸易顺差同比大幅增长。一季度DeepSeek 带动 AI 和机器人等科技板块上行,虽然二季度初关税冲击市场大幅下跌,但随后贸易谈判中美阶段性缓和,经济逐渐修复,低利率环境和增量资金入市提振市
场。整体看上半年股票市场呈震荡上行态势,沪深 300 指数上涨 0.03%,中证 500 上
涨 3.31%,中证 1000 上涨 6.69%,港股表现亮眼,恒生指数和恒生科技分别上涨 20%
和 18.68%。市场结构分化明显,小盘成长整体占优,行业层面有色、银行等表现较好,煤炭、食品饮料跌幅居前。
展望下半年,国内经济韧性较强,全年增长目标完成难度不大。地产行业下行速率放缓,反内卷治理优化供给结构,有望与扩大内需协同从供需两端缓解结构性矛盾,使得内需渐进修复,技术创新、智能化和绿色低碳等行业预计在十五五规划持续获得产业政策支持,看好科技产业投资价值。宏观层面流动性预计保持宽松,稳增长政策效能持续释放。外部美联储处于降息通道,年初以来人民币汇率显著修复,资金回流将利好股市尤其是港股。低利率环境下权益资产性价比高,随着企业盈利改善叠加股市赚钱效应,有望带动增量资金入市提升估值水平,中长期看权益市场配置价值较为明显。
本基金将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力争将对标的指数的跟踪误差降低到最小程度。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负责人由主管运营工作的公司领
导担任,委员由运营管理部负责人、合规管理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以及各投资部门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采取定期或临时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评估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运营管理部及时提请估值委员会召开会议修订估值方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其持续适用。相关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可列席会议,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意见或建议,但不参与具体的估值流程。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分别签署服务协议,其中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固定收益品种信用减值数据和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数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
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中期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5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6.4.7.1 85,533,901.09 89,190,842.37
结算备付金 - 9,093.80
存出保证金 28,943.29 52,726.20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1,450,588,300.00 1,525,280,047.34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1,450,588,300.00 1,523,961,680.00
债券投资 - 1,318,367.3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
债权投资 6.4.7.5 - -
其中: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6.4.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4.7.7 - -
应收清算款 -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5,412.32 10,140.3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8 - -
资产总计 1,536,166,556.70 1,614,542,850.03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411,126.37 78,440.61
应付管理人报酬 35,158.92 40,051.44
应付托管费 7,031.77 8,010.29
应付销售服务费 26,405.91 10,197.49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2,623.96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9 124,873.39 196,945.30
负债合计 604,596.36 336,269.09
净资产:
实收基金 6.4.7.10 1,382,913,718.15 1,480,398,439.71
其他综合收益 6.4.7.11 - -
未分配利润 6.4.7.12 152,648,242.19 133,808,141.23
净资产合计 1,535,561,960.34 1,614,206,580.94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536,166,556.70 1,614,542,850.03
注: 报告截止日 2025 年 06 月 30 日,基金份额总额 1,382,913,718.15 份,其中国寿安保沪
深 300ETF 联接 A 基金份额总额 1,097,987,696.68 份,基金份额净值 1.1003 元;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 C 基金份额总额 284,926,021.47 份,基金份额净值 1.1490 元。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年 6 月 30 日 6 月 30 日
一、营业总收入 19,328,984.89 15,710,499.28
1.利息收入 227,546.03 330,051.2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3 227,546.03 330,051.29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11,788,153.71 -6,931,563.38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4 -143,679.69 -102,944.80
基金投资收益 6.4.7.15 11,930,159.63 -6,845,193.78
债券投资收益 6.4.7.16 1,673.77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6.4.7.17 - -
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8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9 - -
股利收益 6.4.7.20 - 16,575.2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 -
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6.4.7.21 7,211,714.83 22,201,154.72
以“-”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 6.4.7.22 101,570.32 110,856.65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461,426.78 379,504.45
1.管理人报酬 6.4.10.2.1 218,301.74 222,924.30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
2.托管费 6.4.10.2.2 43,660.35 44,584.86
3.销售服务费 6.4.10.2.3 112,258.68 55.13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 -
出
6.信用减值损失 6.4.7.23 - -
7.税金及附加 163.03 -
8.其他费用 6.4.7.24 87,042.98 111,940.1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8,867,558.11 15,330,994.83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8,867,558.11 15,330,994.83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 -
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8,867,558.11 15,330,994.83
6.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合收益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1,480,398,439.71 - 133,808,141.23 1,614,206,580.94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1,480,398,439.71 - 133,808,141.23 1,614,206,580.94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 -97,484,721.56 - 18,840,100.96 -78,644,620.60
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18,867,558.11 18,867,558.11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净资产变动数(净资 -97,484,721.56 - -27,457.15 -97,512,178.71
产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95,779,518.80 - 24,701,959.67 220,481,478.47
2.基金赎回款 -293,264,240.36 - -24,729,416.82 -317,993,657.18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净资 - - - -
产变动(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 - - -
留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1,382,913,718.15 - 152,648,242.19 1,535,561,960.34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合收益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1,430,567,409.06 - -98,836,700.03 1,331,730,709.03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1,430,567,409.06 - -98,836,700.03 1,331,730,709.03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 160,965,353.64 - 13,149,970.03 174,115,323.67
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15,330,994.83 15,330,994.83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160,965,353.64 - -2,181,024.80 158,784,328.84
产生的净资产变动数(净资
产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36,291,459.73 - -14,886,430.88 321,405,028.85
2.基金赎回款 -175,326,106.09 - 12,705,406.08 -162,620,700.01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净资 - - - -
产变动(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 - - -
留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1,591,532,762.70 - -85,686,730.00 1,505,846,032.7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鄂华 王文英 干晓树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原名国寿安保沪深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376 号《关于核准国寿安保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注册,由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寿安保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5,129,780,457.43 元,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2014)验字第 61090605_02 号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寿安保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06 月 05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
基金份额总额为 5,130,087,968.40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307,510.9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安保”),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 2018 年 8 月 10 日发布的《关于将国寿安保沪深 300 指数型证
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并修改
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自 2018 年 8 月 13 日起,将本基金变更为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并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有关
规定,对原基金合同的部分章节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补充,《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合同》于同日生效。
本基金为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目标ETF”)的联接基金。目标 ETF 是采用完全复制法实现对沪深 300 指数紧密跟踪的被动指数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 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力争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 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目标 ETF 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国债、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根据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于 2024 年 4 月 3 日发布的《关于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法律文件公告》,本基金
自 2024 年 4 月 3 日起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增设基金份额后,原基金份额为 A 类基金
份额。本基金根据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
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A 类基金份额
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39 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
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
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
印花税。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5 年 6 月 30 日
活期存款 85,533,901.09
等于:本金 85,525,485.80
加:应计利息 8,415.29
减:坏账准备 -
定期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合计 85,533,901.09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5 年 6 月 30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 - - - -
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1,264,363,182.84 - 1,450,588,300.00 186,225,117.16
其他 - - - -
合计 1,264,363,182.84 - 1,450,588,300.00 186,225,117.16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6.4.7.5 债权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权投资。
6.4.7.6 其他债权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债权投资。
6.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4.7.8 其他资产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6.4.7.9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5 年 6 月 30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895.69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应付交易费用 39,278.75
其中:交易所市场 39,278.75
银行间市场 -
应付利息 -
预提费用 84,698.95
合计 124,873.39
6.4.7.10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 A
本期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374,812,597.98 1,374,812,597.98
本期申购 16,351,720.76 16,351,720.76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93,176,622.06 -293,176,622.06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1,097,987,696.68 1,097,987,696.68
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 C
项目 本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05,585,841.73 105,585,841.73
本期申购 179,427,798.04 179,427,798.04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87,618.30 -87,618.30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284,926,021.47 284,926,021.47
注:本期申购包含基金红利再投资、转入的份额及金额;本期赎回包含基金转出的份额及金额。
6.4.7.11 其他综合收益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无其他综合收益。
6.4.7.12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 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1,435,855,427.32 -1,316,360,640.69 119,494,786.63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本期期初 1,435,855,427.32 -1,316,360,640.69 119,494,786.63
本期利润 10,031,303.23 4,392,004.80 14,423,308.03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290,148,230.73 266,412,069.76 -23,736,160.97
其中:基金申购款 17,108,436.13 -16,125,494.26 982,941.87
基金赎回款 -307,256,666.86 282,537,564.02 -24,719,102.84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155,738,499.82 -1,045,556,566.13 110,181,933.69
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 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120,000,492.23 -105,687,137.63 14,313,354.60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本期期初 120,000,492.23 -105,687,137.63 14,313,354.60
本期利润 1,624,540.05 2,819,710.03 4,444,250.08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204,488,769.03 -180,780,065.21 23,708,703.82
其中:基金申购款 204,588,911.90 -180,869,894.10 23,719,017.80
基金赎回款 -100,142.87 89,828.89 -10,313.98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326,113,801.31 -283,647,492.81 42,466,308.50
6.4.7.13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222,631.95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38.80
其他 4,875.28
合计 227,546.03
6.4.7.14 股票投资收益
6.4.7.14.1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173,413.89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29,734.20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
合计 -143,679.69
6.4.7.14.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63,472,255.84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63,596,327.00
减:交易费用 49,342.73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173,413.89
6.4.7.14.3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申购基金份额总额 6,544,800.00
减:现金支付申购款总额 2,319,406.46
减:申购股票成本总额 4,195,659.34
减:交易费用 -
申购差价收入 29,734.20
6.4.7.15 基金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卖出/赎回基金成交总额 99,147,007.39
减:卖出/赎回基金成本总额 87,214,330.95
减:买卖基金差价收入应缴纳增值税额 1,358.62
减:交易费用 1,158.19
基金投资收益 11,930,159.63
6.4.7.16 债券投资收益
6.4.7.16.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5,352.66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 -3,678.89
兑付)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合计 1,673.77
6.4.7.16.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1,321,780.00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本总额 1,303,678.89
减:应计利息总额 21,780.00
减:交易费用 -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3,678.89
6.4.7.1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产生的收益/损失。
6.4.7.18 贵金属投资收益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无贵金属投资产生的收益/损失。
6.4.7.19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无衍生工具产生的收益/损失。
6.4.7.20 股利收益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无股利收益。
6.4.7.2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7,211,714.83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 1,738.8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基金投资 7,209,975.94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
合计 7,211,714.83
6.4.7.22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77,178.44
基金转换费收入 24,391.88
合计 101,570.32
6.4.7.23 信用减值损失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无信用减值损失。
6.4.7.24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审计费用 25,191.58
信息披露费 59,507.37
证券出借违约金 -
银行费用 2,344.03
合计 87,042.98
6.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6.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重大或有事项。
6.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6.4.9 关联方关系
6.4.9.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9.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寿安保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直销机构
农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寿资产”)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家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家共同基金”)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简称“集团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最终控制人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寿”) 与基金管理人同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公
司、销售机构
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寿财富”)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 本基金是该基金的联接基金
称“目标 ETF”)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银行”) 基金管理人股东之股东的联营企业、销
售机构
注:1、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广发银行为本基金管理人间接控股股东及基金份额重要持有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6.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10.2 关联方报酬
6.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18,301.74 222,924.30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44,191.44 30,148.37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174,110.30 192,775.93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部分基金资产净值后的净额(金额为负时以零计)的 0.5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R/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部分基金资产净值后的净额
R 为基金管理费年费率
6.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43,660.35 44,584.86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部分基金资产净值后的净额(金额为负时以零计)的 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R/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部分基金资产净值后的净额
R 为基金托管费年费率
6.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 本期
的各关联方名称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 A 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 C 合计
广发银行 - 1.70 1.70
国寿安保 - 112,243.86 112,243.86
合计 - 112,245.56 112,245.56
上年度可比期间
获得销售服务费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的各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 A 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 C 合计
国寿安保 - 55.13 55.13
合计 - 55.13 55.13
注: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
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6.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6.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
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6.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的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6.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6.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 A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关联方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年12月31日
名称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 (%)
中国人寿 766,495,697.89 69.81 951,508,648.86 69.21
份额单位:份
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 C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关联方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年12月31日
名称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 (%)
中国人寿 179,296,944.00 62.93 - -
6.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农业银行 85,533,901.09 222,631.95 106,692,939.66 325,337.45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农业银行保管,按银行约定利率计息。
6.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于 2025 年 06 月 30 日,本基金持有 1,267,000,000.00 份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基金份额,占其总份额的比例为 89.24%。( 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
1,348,400,000.00 份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基金份额,占其总份额的比例为 84.29%。)
6.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间未进行利润分配。
6.4.12 期末(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暂时停牌等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6.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6.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董事会领导下的架构清晰、控制有效、系统全面、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体系。董事会负责公司整体风险的预防和控制,确定公司风险战略,审核、监督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对有效的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业务运作的风险控制及合法合规性进行审议、监督和检查。管理层对有效的风险管理承担直接责任,保证风险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转,使公司风险管理的战略和政策要求及其各方面的具体工作落到实处。公司设督察长一名,负责牵头开展风险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参与各项决策的风险评估及审批。公司设立合规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两个独立的风险管理
职能部门,由督察长领导,对督察长负责,并向督察长汇报工作。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6.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托管人和其他拥有相关资质的银行,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6.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
于本报告期末,除附注 6.4.12.3 中列示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将在一个月以内到期且计息(该利息金额不重大)外,本基金所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净资产)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约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6.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
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因此除附注 6.4.12 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以合理价格适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6.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6.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
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6.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5 年 6 月 30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85,533,901.09 - - - 85,533,901.09
存出保证金 28,943.29 - - - 28,943.29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450,588,300.00 1,450,588,300.00
应收申购款 - - - 15,412.32 15,412.32
资产总计 85,562,844.38 - - 1,450,603,712.32 1,536,166,556.70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411,126.37 411,126.37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35,158.92 35,158.92
应付托管费 - - - 7,031.77 7,031.7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26,405.91 26,405.91
其他负债 - - - 124,873.39 124,873.39
负债总计 - - - 604,596.36 604,596.36
利率敏感度缺口 85,562,844.38 - - 1,449,999,115.96 1,535,561,960.34
上年度末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89,190,842.37 - - - 89,190,842.37
结算备付金 9,093.80 - - - 9,093.80
存出保证金 52,726.20 - - - 52,726.2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18,367.34 - - 1,523,961,680.00 1,525,280,047.34
应收申购款 - - - 10,140.32 10,140.32
资产总计 90,571,029.71 - - 1,523,971,820.32 1,614,542,850.03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78,440.61 78,440.61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40,051.44 40,051.44
应付托管费 - - - 8,010.29 8,010.2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10,197.49 10,197.49
应交税费 - - - 2,623.96 2,623.96
其他负债 - - - 196,945.30 196,945.30
负债总计 - - - 336,269.09 336,269.09
利率敏感度缺口 90,571,029.71 - - 1,523,635,551.23 1,614,206,580.94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6.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2025年0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的交易性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2024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08%),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2024年 12 月 31 日:同)。
6.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6.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备选成分股,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6.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年12月31日
项目 占基金资 占基金资
公允价值 产净值比 公允价值 产净值比
例(%) 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1,450,588,300.00 94.47 1,523,961,680.00 94.41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 - 1,318,367.34 0.08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 - - - -
资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 -
其他 - - - -
合计 1,450,588,300.00 94.47 1,525,280,047.34 94.49
6.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 假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变化 5%,其他变量不变;
设 用期末时点比较基准浮动 5%基金资产净值相应变化来估测组合市场价格风险;
Beta 系数是根据组合的净值数据和基准指数数据回归得出,反映了基金和基准的相关性。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动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分 本期末 (2025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析 +5% 75,970,416.03 79,450,724.89
-5% -75,970,416.03 -79,450,724.89
6.4.14 公允价值
6.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6.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6.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1,450,588,300.00 1,523,961,680.00
第二层次 - 1,318,367.34
第三层次 - -
合计 1,450,588,300.00 1,525,280,047.34
6.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债券和基金的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6.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于 2025 年 06 月 30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24
年 12 月 31 日:同)。
6.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6.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1,450,588,300.00 94.43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5,533,901.09 5.57
8 其他各项资产 44,355.61 0.00
9 合计 1,536,166,556.70 100.00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港股通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519 贵州茅台 288,605.00 0.02
2 601318 中国平安 179,598.00 0.01
3 600036 招商银行 155,596.00 0.01
4 600900 长江电力 114,568.00 0.01
5 601166 兴业银行 93,077.00 0.01
6 600030 中信证券 86,061.00 0.01
7 601899 紫金矿业 85,817.00 0.01
8 601398 工商银行 76,850.00 0.00
9 600276 恒瑞医药 61,742.00 0.00
10 600887 伊利股份 57,710.00 0.00
11 601328 交通银行 57,486.00 0.00
12 601816 京沪高铁 57,428.00 0.00
13 688041 海光信息 56,406.00 0.00
14 601288 农业银行 54,749.00 0.00
15 688981 中芯国际 51,826.00 0.00
16 600919 江苏银行 46,248.00 0.00
17 600309 万华化学 41,622.00 0.00
18 603259 药明康德 41,387.00 0.00
19 600436 片仔癀 41,255.00 0.00
20 601088 中国神华 40,999.00 0.00
注:本项的“买入金额”均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519 贵州茅台 4,428,985.00 0.27
2 601318 中国平安 2,761,599.00 0.17
3 600036 招商银行 2,552,163.00 0.16
4 600900 长江电力 1,650,986.00 0.10
5 601166 兴业银行 1,563,946.00 0.10
6 601899 紫金矿业 1,407,152.00 0.09
7 600030 中信证券 1,265,286.00 0.08
8 601398 工商银行 1,175,078.00 0.07
9 600276 恒瑞医药 988,422.00 0.06
10 601328 交通银行 861,518.00 0.05
11 600887 伊利股份 837,424.00 0.05
12 688041 海光信息 829,045.14 0.05
13 601211 国泰海通 824,791.00 0.05
14 601288 农业银行 809,263.00 0.05
15 688981 中芯国际 800,947.74 0.05
16 601816 京沪高铁 789,830.00 0.05
17 603259 药明康德 764,245.00 0.05
18 600919 江苏银行 701,431.00 0.04
19 600000 浦发银行 612,763.00 0.04
20 600436 片仔癀 591,487.00 0.04
注:本项的“卖出金额”均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4,195,659.34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63,472,255.84
注:本项的“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基金名称 基金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号 类型 值比例(%)
1 国寿安保沪 股票 交易型开放 国寿安保基金 1,450,588,300.00 94.47
深 300ETF 型 式(ETF) 管理有限公司
7.11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3.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3.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13.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8,943.29
2 应收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15,412.3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4,355.61
7.13.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3.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13.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户数 户均持有的基 占总 占总
(户) 金份额 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比例 持有份额 比例
(%) (%)
国寿安保沪深 5,077 216,267.03 1,061,976,481.64 96.72 36,011,215.04 3.28
300ETF 联接 A
国寿安保沪深 17 16,760,354.20 284,609,412.36 99.89 316,609.11 0.11
300ETF 联接 C
合计 5,094 271,478.94 1,346,585,894.00 97.37 36,327,824.15 2.63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份) (%)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 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 A 361,699.41 0.03
人员持有本基金 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 C 271,702.08 0.10
合计 633,401.49 0.05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
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 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 A 10~50
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 C 10~50
合计 10~5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 A 0
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 C 0~10
合计 0~1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 A 国寿安保沪深300ETF联接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 年 6 月 5 5,130,087,968.40 -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374,812,597.98 105,585,841.73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6,351,720.76 179,427,798.04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93,176,622.06 87,618.3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97,987,696.68 284,926,021.47
注:报告期内基金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2025 年 2 月,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决定陈振华任托管业务部副总裁。
2025 年 3 月,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决定常佳任托管业务部副总裁。
2025 年 4 月,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决定李亚红任托管业务部高级专家。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单
券商名称 占当期股票成交 占当期佣金 备注
元数量 成交金额 佣金
总额的比例(%) 总量的比例(%)
申万宏源 2 67,667,915.18 100.00 13,257.09 100.00 -
长城证券 2 - - - - -
东方财富 1 - - - - -
国盛证券 1 - - - - -
国泰海通 4 - - - - -
国投证券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太平洋证券 1 - - - - -
兴业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2 - - - - -
招商证券 2 - - - - -
中金公司 1 - - - - -
中信证券 2 - - - - -
中银国际 2 - - - - -
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4〕3 号)相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具体如下:
1、关于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1)综合实力较强,市场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健;
(3)经营行为规范,合规风险控制能力较强,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相关业务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完善隔离墙制度,确保研究服务客观公正;
(4)研究实力较强,拥有独立的研究部门,研究范围覆盖宏观经济、金融市场和相关行业研究。并能够第一时间提供丰富的高质量研究咨询报告,并能根据特定要求提供制定研究报告;能够积极同我公司进行业务交流,定期来我公司进行观点交流和路演;
(5)交易能力较强,具有费率优势,具备支持交易的安全、稳定、便捷、高效的通讯条件和交易环境,能够提供全面的交易信息服务;
(6)从制度上和技术上保证我公司租用交易单元的交易信息严格保密。
2、关于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
(1)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提出新增交易单元的需求,研究部根据公司《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管理
办法》的选择标准提出备选证券公司名单;
(2)备选的证券公司名单确定后,研究部会同投资相关部门组织证券公司就研究服务和佣金费率等展开评估,并对证券公司进行打分,最终按照综合分数排名情况确定入选的证券公司名单,合规管理部对谈判、打分及选择的过程进行合规性监督;
(3)入选证券公司名单确定后,研究部将全部协议内容以书面方式确定为合同文本,交由合规管理部审核后,与证券公司签署专用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和综合服务协议,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服务内容、收取交易佣金的价格标准与计算方式。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权证 占当期基金
券商名称 成交 成交 回购成交总 成交
成交总额的 成交总额的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金额 金额 额的比例 金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
申万宏源 - - - - - - 445,800.00 100.00
长城证券 - - - - - - - -
东方财富 - - - - - - - -
国盛证券 - - - - - - - -
国泰海通 - - - - - - - -
国投证券 - -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 -
太平洋证券 - -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 -
中银国际 - - - - - - - -
10.8 其他重大事件
无。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资 况
者 序 持有基金份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额 份额
类 号 额比例达到 份额 份额 份额 占比
别 或者超过 20% (%)
的时间区间
机 20250101~ 945,792,641
1 951,508,648.86 179,296,944.00 185,012,950.97 68.39
构 20250630 .89
个
- - - - - - -
人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形,可能存在大额赎回的风险,并导致基金净值波动。此外,机构投资者赎回后,可能导致基金规模大幅减小,不利于基金的正常运作。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2 备查文件目录
12.1 备查文件目录
12.1.1 中国证监会批准国寿安保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12.1.2 《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12.1.3 《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12.1.4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12.1.5 报告期内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在
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12.1.6 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12.2 存放地点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院盈泰商务中心2 号楼 11 层
12.3 查阅方式
12.3.1 营业时间内到本公司免费查阅
12.3.2 登录本公司网站查阅基金产品相关信息:www.gsfunds.com.cn
12.3.3 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垂询:4009-258-258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