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安保沪深300ETF联接:2021年年度报告
2022-03-31
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21 年年度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 年 3 月 31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03 月 30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7
3.3 其他指标...... 9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9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1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2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2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13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3
§5 托管人报告...... 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3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3
§6 审计报告...... 13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13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13
§7 年度财务报表...... 15
7.1 资产负债表...... 15
7.2 利润表...... 17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18
7.4 报表附注...... 19
§8 投资组合报告...... 43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43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43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43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43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45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45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45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45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45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45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46
8.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46
8.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46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47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47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47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47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47
§11 重大事件揭示...... 47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47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47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48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48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8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48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48
11.8 其他重大事件...... 50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51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51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52
§13 备查文件目录...... 52
13.1 备查文件目录...... 52
13.2 存放地点...... 52
13.3 查阅方式...... 5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
基金主代码 00061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6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36,897,820.9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1.1 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51038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 月 19 日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8 年 2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策略,通过控制基金组合相对于标的
指数的偏离度和跟踪误差,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以为投资
者带来与指数收益相似的长期回报。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
争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
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策略,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构成及其权重
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
行相应调整。但因特殊情况(如市场流动性不足、成份股被限制投
资等)导致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其
他合理的投资方法构建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追求尽可能贴近目
标指数的表现。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
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
标的指数市场表现,是股票型基金中处于中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
2.2.1 目标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为完全被动式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成份股在
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来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
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
投资策略 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
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
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
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
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
风险收益特征 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
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
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申梦玉 秦一楠
信息披露 联系电话 010-50850744 010-66060069
负责人
电子邮箱 public@gsfunds.com.cn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58-258 95599
传真 010-50850776 010-68121816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306 号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院盈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泰商务中心 2 号楼 11 层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F9
邮政编码 100033 100031
法定代表人 王军辉 谷澍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gs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
(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注册登记机构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院盈泰商务中心 2
号楼 11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676,973,681.71 311,416,445.92 6,362,947.83
本期利润 -19,682,014.27 1,368,493,913.05 372,141,265.3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76 0.2961 0.0972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0.57% 25.66% 9.4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20% 27.48% 34.57%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703,654,147.57 1,378,257,117.92 518,198,663.80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3146 0.3442 0.106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940,551,968.4 5,382,955,513.32 5,377,064,747.16
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3146 1.3442 1.1067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32.85% 138.09% 86.77%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投资人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值增长 增长率标 准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率① 准差② ④
过去三个月 1.58% 0.74% 1.46% 0.75% 0.12% -0.01%
过去六个月 -3.78% 0.95% -5.13% 0.97% 1.35% -0.02%
过去一年 -2.20% 1.09% -4.85% 1.11% 2.65% -0.02%
过去三年 67.77% 1.20% 60.63% 1.22% 7.14% -0.02%
过去五年 55.52% 1.11% 47.04% 1.14% 8.48% -0.0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132.85% 1.38% 125.01% 1.39% 7.84% -0.01%
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4 年 06 月 05 日,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本基金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图示日期为 2014 年 06 月 0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 10 份基金份额分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红数 额
2021 年 - - - --
2020 年 0.6000 266,850,483.34 191,161.81 267,041,645.15-
2019 年 - - - --
合计 0.6000 266,850,483.34 191,161.81 267,041,645.15-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08 号文核准,于
2013 年 10 月 29 日设立,公司注册资本 12.88 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为中国人寿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 85.03%,AMP CAPITAL INVESTORS LIMITED(澳大利亚安保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 14.97%。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管理 87 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和部分私募资产管
理计划,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为 3404.72 亿元,其中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为
2594.03 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李康先生,博士研究生。2009 年 10 月至
2012 年 12 月就职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
司,任职量化分析经理;2012 年 12 月至
2013 年 11 月就职于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任职量化研究员;2013 年 11 月加入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助
理,现任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寿安保中
2015 年 3 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李康 基金经理 月 20 日 - 12 年 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
国证创业板中盘精选 88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国证创业板中
盘精选 88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国寿安保稳丰 6 个月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寿安保中证沪港
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以及其配套实施细则。公司以科
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通过完善集中交易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加强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公司通过监察稽核、盘中监控、事后分析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于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本报告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且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本基金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紧密追踪标的指数。本基金为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 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
本基金跟踪误差主要源自日常申赎以及目标ETF相对指数的偏离。成分股停复牌、公司行为和市场波动等因素,也带来一定的跟踪误差。本基金管理人采用量化分析手段,通过适当的策略尽量克服对跟踪误差不利因素的影响。并且,逐日跟踪实际组合与标的指数表现的偏离,定期分析优化跟踪偏离度管理方案。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3146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2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8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1 年 A 股市场主要指数整体大多有一定幅度上涨,春节前后有较明显的风格切
换,全年呈结构化行情,整体小盘风格占优,双碳半导体等科技类公司受到市场青睐。展望 2022 年,中国经济进入短周期下行的后半段,稳增长力度逐步加大,社融增速正在触底回升,同时金融市场流动性相对充裕,稳增长相关的赛道具有较好的投资机会。中长期行情仍看好技术产业升级主线,科技类成长股基本面并未出现大的变化,待前期偏高的估值修复后,高景气成长板块有望迎来配置价值。整体上,在宏观政策
支持和上市公司业绩向好的背景下,A 股权益资产具有较好的投资价值,需要关注结构化行情演绎下的风格再平衡。
本基金将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力争将对标的指数的跟踪误差降低到最小程度。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监管要求的发展变化以及公司业务的开展情况,不断推进相关业务制度及流程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针对投资交易业务,建立了事前、事中、事后三层监控体系,保障基金投资交易合法合规;对基金产品的宣传推介、销售协议、营销活动等市场营销方面展开各项合规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风险,规避违规行为的发生。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秉承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以风险控制为核心,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负责人由主管运营工作的公司领导担任,委员由运营管理部负责人、合规管理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采取定期或临时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评估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运营管理部及时提请估值委员会召开会议修订估值方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其持续适用。相关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可列席会议,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意见或建议,但不参与具体的估值流程。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数据,以及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
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 20907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全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以下简称“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审计意见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
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
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基金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经营
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
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
括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
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
其他信息 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
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
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
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
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
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
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报表的责任 联接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
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基金的财务报
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
审计的责任 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
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
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
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
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
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
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
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
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
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
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
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基金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
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
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
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
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联接
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
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
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
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张勇 周祎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 号前滩中心 43 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2 年 3 月 30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67,654,412.72 300,764,121.88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7,848.37 225,861.85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2,773,173,709.02 5,080,613,921.07
其中:股票投资 - 119,314,918.77
基金投资 2,773,173,709.02 4,961,299,002.30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349,273.09
应收利息 7.4.7.5 36,880.96 68,731.2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41,169.54 89,746.6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2,940,914,020.61 5,384,111,655.7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86,499.95 191,311.84
应付管理人报酬 71,140.44 178,034.51
应付托管费 14,228.07 35,606.9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 560,496.48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190,183.68 190,692.73
负债合计 362,052.14 1,156,142.4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2,236,897,820.90 4,004,698,395.40
未分配利润 7.4.7.10 703,654,147.57 1,378,257,117.92
所有者权益合计 2,940,551,968.47 5,382,955,513.3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940,914,020.61 5,384,111,655.78
注: 报告 截止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1.3146 元, 基金 份额 总 额
2,236,897,820.90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12 月 31 日 月 31 日
一、收入 -15,464,531.56 1,372,670,603.65
1.利息收入 1,559,313.77 2,273,449.8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559,305.89 2,191,168.29
债券利息收入 7.88 82,281.5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收入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678,886,869.73 312,726,774.97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26,026,425.28 14,682,409.89
基金投资收益 7.4.7.13 652,809,082.57 295,759,991.26
债券投资收益 7.4.7.14 10,772.94 -24,873.5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7.14.3 - -
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5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6 - -
股利收益 7.4.7.17 40,588.94 2,309,247.32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7.4.7.18 -696,655,695.98 1,057,077,467.13
失以“-”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 7.4.7.19 744,980.92 592,911.75
号填列)
减:二、费用 4,217,482.71 4,176,690.60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1,125,557.29 2,034,866.35
2.托管费 7.4.10.2.2 225,111.37 406,973.25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 -
4.交易费用 7.4.7.20 2,669,342.08 1,539,596.56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 -
支出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7.4.7.21 197,471.97 195,254.4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19,682,014.27 1,368,493,913.05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9,682,014.27 1,368,493,913.05
号填列)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4,004,698,395.40 1,378,257,117.92 5,382,955,513.32
权益(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 -19,682,014.27 -19,682,014.27
值变动数(本期
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1,767,800,574.50 -654,920,956.08 -2,422,721,530.58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44,622,700.10 14,197,657.25 58,820,357.35
购款
2.基金赎 -1,812,423,274.60 -669,118,613.33 -2,481,541,887.93
回款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 - -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五、期末所有者 2,236,897,820.90 703,654,147.57 2,940,551,968.47
权益(基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4,858,866,083.36 518,198,663.80 5,377,064,747.16
权益(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 - 1,368,493,913.05 1,368,493,913.05
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
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854,167,687.96 -241,393,813.78 -1,095,561,501.74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46,607,084.09 7,034,534.96 53,641,619.05
购款
2.基金赎 -900,774,772.05 -248,428,348.74 -1,149,203,120.79
回款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 -267,041,645.15 -267,041,645.15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五、期末所有者 4,004,698,395.40 1,378,257,117.92 5,382,955,513.32
权益(基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左季庆 王文英 韩占锋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4]376 号《关于核准国寿安保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5,130,087,968.40元,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2014)验字第 61090605_02号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06 月 05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
额总额为 5,130,087,968.40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307,510.97 份基金
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安保”),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
本基金为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目标
ETF”)的联接基金。目标 ETF 是采用完全复制法实现对沪深 300 指数紧密跟踪的被动指数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 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力争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 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目标 ETF 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国债、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
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
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
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
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
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或票面利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
(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
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
会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本基金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本基金在编制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时已采用该准则,该准则的采
用未对本基金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
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
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
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167,654,412.72 300,764,121.88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 - -
内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167,654,412.72 300,764,121.88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债 银行间市场 - - -
券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2,078,506,606.04 2,773,173,709.02 694,667,102.98
其他 - - -
合计 2,078,506,606.04 2,773,173,709.02 694,667,102.98
上年度末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94,717,537.40 119,314,918.77 24,597,381.37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债 银行间市场 - - -
券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3,594,573,584.71 4,961,299,002.30 1,366,725,417.59
其他 - - -
合计 3,689,291,122.11 5,080,613,921.07 1,391,322,798.96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36,877.11 68,619.38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 -
应收债券利息 - -
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应收出借证券利息 - -
其他 3.85 111.87
合计 36,880.96 68,731.25
7.4.7.6 其他资产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其他资产。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560,496.48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
合计 - 560,496.48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183.68 692.73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预提费用 190,000.00 190,000.00
合计 190,183.68 190,692.73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4,004,698,395.40 4,004,698,395.40
本期申购 44,622,700.10 44,622,700.10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812,423,274.60 -1,812,423,274.60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2,236,897,820.90 2,236,897,820.90
注:本期申购包含基金转入的份额及金额;本期赎回包含基金转出的份额及金额。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2,853,390,491.52 -1,475,133,373.60 1,378,257,117.92
本期利润 676,973,681.71 -696,655,695.98 -19,682,014.27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1,421,088,635.61 766,167,679.53 -654,920,956.08
产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38,483,670.87 -24,286,013.62 14,197,657.25
基金赎回款 -1,459,572,306.48 790,453,693.15 -669,118,613.33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2,109,275,537.62 -1,405,621,390.05 703,654,147.57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552,529.09 2,189,599.42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032.42 54.13
其他 5,744.38 1,514.74
合计 1,559,305.89 2,191,168.29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7.4.7.12.1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年1月1日至2021 2020年1月1日至2020
年12月31日 年12月31日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26,546,764.67 14,682,409.89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520,339.39 -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 -
合计 26,026,425.28 14,682,409.89
7.4.7.12.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12 月 31 日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1,501,880,916.18 885,319,045.42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1,475,334,151.51 870,636,635.53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26,546,764.67 14,682,409.89
7.4.7.12.3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7.4.7.12.4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
31日 月31日
申购基金份额总额 82,286,898.80 -
减:现金支付申购款总额 33,565,117.16 -
减:申购股票成本总额 49,242,121.03 -
申购差价收入 -520,339.39 -
7.4.7.13 基金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31 日
卖出/赎回基金成交总额 2,252,227,736.35 1,365,509,319.77
减:卖出/赎回基金成本总额 1,599,418,653.78 1,069,749,328.51
基金投资收益 652,809,082.57 295,759,991.26
7.4.7.14 债券投资收益
7.4.7.14.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
月31日 月31日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 10,772.94 -24,873.50
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
合计 10,772.94 -24,873.50
7.4.7.14.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
12月31日 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 71,280.82 12,418,771.18
付)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 60,500.00 12,024,888.90
期兑付)成本总额
减:应收利息总额 7.88 418,755.78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10,772.94 -24,873.50
7.4.7.14.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4.7.15 贵金属投资收益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贵金属。
7.4.7.16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衍生工具产生的收益/损失。
7.4.7.17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31 日 月 31 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40,588.94 2,309,247.32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偿收入 - -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
合计 40,588.94 2,309,247.32
7.4.7.1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696,655,695.98 1,057,077,467.13
股票投资 -24,597,381.37 14,662,571.77
债券投资 - -8,7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672,058,314.61 1,042,423,595.36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 - -
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696,655,695.98 1,057,077,467.13
7.4.7.19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1 日 12 月 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665,915.40 590,230.74
基金转换费收入 79,065.52 2,681.01
合计 744,980.92 592,911.75
7.4.7.20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2,647,950.79 1,524,390.41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 -
交易基金产生的费用 21,391.29 15,206.15
其中:申购费 764.09 -
赎回费 20,592.19 14,725.47
交易费 35.01 480.68
其他费用 - -
合计 2,669,342.08 1,539,596.56
7.4.7.21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31 日
审计费用 70,000.00 70,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银行费用 7,471.97 5,254.44
合计 197,471.97 195,254.44
7.4.7.22 分部报告
无。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重大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寿安保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直销机构
农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寿资产”)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安保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安保资本”)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简称"集团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最终控制人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寿") 与基金管理人同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公司、销
售机构
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寿财富”)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银行”) 基金管理人股东之股东的联营企业、销售机
构
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基金(简称“目标基金”)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125,557.29 2,034,866.35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63,413.10 55,451.71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部分基金资产净值后的净额(金额为负时以零计)的 0.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R/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部分基金资产净值后的净额
R 为基金管理费年费率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25,111.37 406,973.25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部分基金资产净值后的净额(金额为负时以零计)的 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R/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部分基金资产净值后的净额
R 为基金托管费年费率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 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 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例(%) (%)
中国人寿 2,076,143,460.44 92.81 3,841,143,460.44 95.92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农业银行 167,654,412.72 1,552,529.09 300,764,121.88 2,189,599.42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农业银行保管,按银行活期利率/银行同业利率/约定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 2,085,249,800.00 份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基金份额,占其总份额的比例为 94.79%。(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 3,638,
649,800.00 份国寿安保沪深 300ETF 基金份额,占其总份额的比例为 99.07%。)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间未进行利润分配。
7.4.12 期末(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因新发/增发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的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财务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以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由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经营管理层及各具体业务部门组成的三道风险监控防线;并在后两道监控防线中,由独立于公司管理层和其他业务部门的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公司合规风险状况及
各部门风险控制措施进行检查、监督及报告。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托管人和其他拥有相关资质的银行,与该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授权的证券结算机构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或通过有资格的经纪商进行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
于本报告期末,除附注 7.4.12.3 中列示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将在一个月以内到期且计息(该利息金额不重大)外,本基金所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约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因此除附注 7.4.12 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以合理价格适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
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67,654,412.72 - - - 167,654,412.72
存出保证金 7,848.37 - - - 7,848.37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2,773,173,709.02 2,773,173,709.02
应收利息 - - - 36,880.96 36,880.96
应收申购款 - - - 41,169.54 41,169.54
资产总计 167,662,261.09 - -2,773,251,759.52 2,940,914,020.61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86,499.95 86,499.95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71,140.44 71,140.44
应付托管费 - - - 14,228.07 14,228.07
其他负债 - - - 190,183.68 190,183.68
负债总计 - - - 362,052.14 362,052.14
利率敏感度缺口 167,662,261.09 - -2,772,889,707.38 2,940,551,968.47
上年度末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300,764,121.88 - - - 300,764,121.88
存出保证金 225,861.85 - - - 225,861.85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5,080,613,921.07 5,080,613,921.07
应收利息 - - - 68,731.25 68,731.25
应收申购款 - - - 89,746.64 89,746.64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2,349,273.09 2,349,273.09
资产总计 300,989,983.73 - -5,083,121,672.05 5,384,111,655.78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191,311.84 191,311.84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178,034.51 178,034.51
应付托管费 - - - 35,606.90 35,606.90
应付交易费用 - - - 560,496.48 560,496.48
其他负债 - - - 190,692.73 190,692.73
负债总计 - - - 1,156,142.46 1,156,142.46
利率敏感度缺口 300,989,983.73 - -5,081,965,529.59 5,382,955,513.32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
孰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2020 年
12 月 31 日:同),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2020 年 12
月 31 日:同)。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基金管理人通过对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的深入分析,采用主动的投资管理策略,把握不同时期各金融市场的收益水平,在约定的投资比例下,合理配置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各类资产,在严格控制下行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包括 VaR(Value at Risk)指标等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例(%) 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19,314,918.77 2.22
-股票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2,773,173,709.02 94.31 4,961,299,002.30 92.17
-基金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贵金属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权证投资 - - - -
其他 - - - -
合计 2,773,173,709.02 94.31 5,080,613,921.07 94.38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变化 5%,其他变量不变;
用期末时点比较基准浮动 5%基金资产净值相应变化来估测组合市场价格风险;
假设
Beta 系数是根据组合的净值数据和基准指数数据回归得出,反映了基金和基准的
相关性。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动 上年度末 ( 2020 年 12 月
本期末(2021 年12 月31 日)
31 日 )
+5% 136,735,666.53 264,385,090.93
分析
-5% -136,735,666.53 -264,385,090.93
7.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2,773,173,709.02 元,无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
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20 年 12 月 31 日:第一层次 5,080,598,041.02 元,第二层
次 15,880.05 元,无第三层次)。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债券和基金的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尚在限售期间的股票进行估值所用的流动性折扣采用了平均价格亚式期权模型估值技术,不可观察输入值为该流通受限股票在剩余限售期内的股价的预期年化波动率,与公允价值为负相关关系。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无第三层次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于 2021 年度,
本基金无第三层次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无第三层次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于 2020 年度,本基金无第三层次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2020 年 12 月 31 日:同)。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衔接规定,以及
财政部、银保监会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
关会计准则的通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应当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
则。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已完成了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财务报表潜在
影响的评估。鉴于本基金业务的性质,新金融工具准则预期不会对本基金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基金将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追溯执行相关新规定,并采用准则允许的实务简
便方法,调整期初所有者权益,2021 年的比较数据将不作重述。
(3) 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除公允价值和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外,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2,773,173,709.02 94.30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7,654,412.72 5.70
8 其他各项资产 85,898.87 0.00
9 合计 2,940,914,020.61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港股通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519 贵州茅台 3,870,678.00 0.07
2 601318 中国平安 3,522,587.88 0.07
3 600036 招商银行 2,760,364.00 0.05
4 601166 兴业银行 1,390,534.00 0.03
5 600276 恒瑞医药 1,342,355.00 0.02
6 601888 中国中免 1,200,173.00 0.02
7 601012 隆基股份 1,019,897.00 0.02
8 600887 伊利股份 990,998.91 0.02
9 600030 中信证券 866,054.00 0.02
10 600031 三一重工 856,877.00 0.02
11 600900 长江电力 806,794.00 0.01
12 601398 工商银行 778,184.00 0.01
13 603259 药明康德 757,029.00 0.01
14 600309 万华化学 656,865.00 0.01
15 600809 山西汾酒 610,707.00 0.01
16 601899 紫金矿业 606,707.00 0.01
17 603288 海天味业 584,384.00 0.01
18 600436 片仔癀 544,007.00 0.01
19 600000 浦发银行 527,887.00 0.01
20 601328 交通银行 525,952.00 0.01
注:本项的“买入金额”均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519 贵州茅台 119,479,120.36 2.22
2 601318 中国平安 100,516,696.85 1.87
3 600036 招商银行 78,079,349.70 1.45
4 600276 恒瑞医药 43,469,321.32 0.81
5 601166 兴业银行 39,251,870.64 0.73
6 601012 隆基股份 35,086,869.97 0.65
7 601888 中国中免 34,918,430.66 0.65
8 600887 伊利股份 31,657,117.59 0.59
9 600030 中信证券 27,869,559.50 0.52
10 603259 药明康德 27,566,913.13 0.51
11 600031 三一重工 25,096,174.58 0.47
12 600809 山西汾酒 22,782,058.70 0.42
13 603288 海天味业 22,432,358.06 0.42
14 601398 工商银行 21,052,293.00 0.39
15 600900 长江电力 20,977,895.08 0.39
16 600309 万华化学 19,286,189.59 0.36
17 600436 片仔癀 18,536,123.62 0.34
18 601899 紫金矿业 17,137,912.50 0.32
19 603501 韦尔股份 15,575,190.60 0.29
20 601328 交通银行 15,217,784.00 0.28
注:本项的“卖出金额”均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48,539,608.14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501,880,916.18
注:本项的“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组合。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净值比例
(%)
国寿安保 国寿安保
1 沪深 300 股票型 交易型开 基金管理 2,773,173,709.02 94.31
交易型开 放式(ETF) 有限公司
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3.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3.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8.13.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7,848.3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6,880.96
5 应收申购款 41,169.5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5,898.87
8.13.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3.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13.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额比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例(%) 持有份额 (%)
7,618 293,633.21 2,213,941,625.81 98.97 22,956,195.09 1.03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57,818.95 0.0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0~10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 年 6 月 5 日)基金份额总额 5,130,087,968.4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004,698,395.4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44,622,700.10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812,423,274.6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36,897,820.90
注:报告期内基金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1 年 3 月 3 日发布公告,岳海先生自 2021 年 3 月 3 日起任
公司总经理助理;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1 年 9 月 2 日发布公告,石伟先生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离任公司资产配置总监。
2021 年 5 月,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决定谭敦宇任托管业务部总裁。
2021 年 8 月,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决定王霄勇任托管业务部副总裁。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
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自 2021 年 10 月 20 日起,改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单 占当期佣
券商名称 元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 佣金 金 备注
交总额的比例 总量的比
例
国盛证券 1 539,995,431.17 34.84% 340,904.12 33.79% -
西藏东方财
1 388,013,616.41 25.04% 244,953.94 24.28% -
富
安信证券 1 371,559,251.97 23.97% 234,567.48 23.25% -
申万宏源 3 197,984,628.53 12.77% 144,783.44 14.35% -
海通证券 2 35,528,622.78 2.29% 33,088.44 3.28% -
国信证券 1 16,744,461.29 1.08% 10,571.39 1.05% -
长城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1 - - - - -
太平洋证券 1 - - - - -
兴业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1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中金公司 1 - - - - -
中信证券 1 - - - - -
中银国际 1 - - - - -
方正证券 1 - - - - -
中投证券 1 - - - - -
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2007]48 号)的有关规定要求,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多家券商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综合实力较强、市场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健;
(3)经营行为规范,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4)研究实力较强,并能够第一时间提供丰富的高质量研究咨询报告,并能根据特定要求提供定制研究报告;能够积极同我公司进行业务交流,定期来我公司进行观点交流和路演;
(5)具有丰富的投行资源和大宗交易信息,愿意积极为我公司提供相关投资机会,能够对公司业务发展形成支持;
(6)具有费率优势,具备支持交易的安全、稳定、便捷、高效的通讯条件和交易环境,能提供全面的交易信息服务;
(7)从制度上和技术上保证我公司租用交易单元的交易信息严格保密。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公司根据上述标准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公司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占当期 占当期债 占当期 占当期基
券商名称 债券 券回购 权证 金
成交金额 成交总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 成交金额 成交总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
额的比 的比例 额的比 的比例
例 例
长城证券 - -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 -
太平洋证券 - -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 -
中银国际 - - - - - - - -
国盛证券 - - - - - - - -
西藏东方财 - - - - - - - -
富
安信证券 - - - - - - - -
申万宏源 13,680.00 19.19% - - - - 778,198.90 100.00%
海通证券 - - - - - - - -
国信证券 57,600.82 80.81%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 -
中投证券 - - - - - - - -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上证报、证监会指定网
1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20年第4季 站及公司网站 2021 年 1 月 22 日
度报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上证报、证监会指定网
2 基金参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 站及公司网站 2021 年 3 月 10 日
赢通平台)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 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上证报、证监会指定网 2021 年 3 月 31 日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20 年年度 站及公司网站
报告
关于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根据《公 上证报、证监会指定网
4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站及公司网站 2021 年 4 月 2 日
号——指数基金指引》修改基金合同
部分条款的公告
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上证报、证监会指定网
5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站及公司网站 2021 年 4 月 2 日
概要更新
6 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上证报、证监会指定网 2021 年 4 月 2 日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站及公司网站
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上证报、证监会指定网
7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 站及公司网站 2021 年 4 月 2 日
书(2021 年第 1 号)
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上证报、证监会指定网
8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21年第1季 站及公司网站 2021 年 4 月 22 日
度报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上证报、证监会指定网
9 部分基金参加中证金牛(北京)投资 站及公司网站 2021 年 4 月 28 日
咨询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上证报、证监会指定网
10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21年第2季 站及公司网站 2021 年 7 月 21 日
度报告
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上证报、证监会指定网
11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21 年中期 站及公司网站 2021 年 8 月 31 日
报告
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上证报、证监会指定网
12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21年第3季 站及公司网站 2021 年 10 月 27 日
度报告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
况
投资 持有基金份
者类 序 额比例达到 期初 申购 赎回 份额
别 号 或者超过 份额 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占比
20%的时间 (%)
区间
机构 1 20210101~202 3,841,143,46 - 1,765,000,00 2,076,143,460. 92.81
11231 0.44 0.00 44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形,可能存在大额赎回
的风险,并导致基金净值波动。此外,机构投资者赎回后,可能导致基金规模大幅减小,不利 于基金的正常运作。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将采取有效措施保 证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3.1.1 中国证监会批准国寿安保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13.1.2 《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13.1.3 《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13.1.4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13.1.5 报告期内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在
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13.1.6 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13.2 存放地点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院盈泰商务中心2 号楼 11 层
13.3 查阅方式
13.3.1 营业时间内到本公司免费查阅
13.3.2 登录本公司网站查阅基金产品相关信息:www.gsfunds.com.cn
13.3.3 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垂询:4009-258-258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