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基金: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201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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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 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 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在与客 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 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要求客户进行更新。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 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基金管理公司认为必要时,应限制客户交易活动。 现就以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提醒广大客户: 一、个人客户 本公司将持续开展个人客户身份信息核实工作,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 证明文件即将过期、已经过期或已失效,请持当前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文件,及时在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办理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更新手续;如 您的身份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 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或有效期限)发生变化或不完整, 请及时在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信息,以免影响交易。 二、机构客户 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客户如已办理或换领新版营业执照,应持新版营业执照办 理业务并及时在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未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应 当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到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并持新版营业执照 及时在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机构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 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控股股东 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 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相关受益所有人信息和资料。如上述 信息变化,请及时在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客户开户时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并在所提供信息发生变化时及 时告知本公司更新。本公司将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按反洗钱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身份识别义务。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700-8880(免长途通话费)或登 录本公司网站 www.hsfund.com 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