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新活力: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19-04-08
关于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新活力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059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4 月 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华安新活力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
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9 年 3 月 31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1.330
(单位:元)
截止收益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 67,366,526.73
分配基准
利润(单位:元)
日的相关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 6,736,652.67
指标
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
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单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0.650
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9 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9 年 4 月 10 日
除息日 2019 年 4 月 10 日
现金红利发 2019 年 4 月 11 日
放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
持有人
1)红利再投资日:2019 年 4 月 11 日;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4 月 15 日起可查
红利再投资 询、赎回;
相关事项的 3)红利再投资按红利划出日(2019 年 4 月 11 日)的基金
说明 份额净值转换基金份额,不足 0.01 份基金份额的,四舍五入;
4)权益登记日之前(截至 2019 年 4 月 10 日)被冻结或托
管转出尚未转入的基金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再投资
方式处理。
税收相关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
项的说明 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
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项的说明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
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
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询和修改分
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
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将按照
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 2019 年 4 月 9 日之前(含该日)办理
变更手续。
4)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
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