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新增D类份额、
调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
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及《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2同0》22”)年的1约2月定1,9经日与起基,金在托本管基人金中现国有光基大金银份行额股的份基有础限上公增司设协D商类一基致金并份履额行,同相时关调程整序鑫,决元定恒自鑫
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鑫元恒鑫收益增强”)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
率,让利于投资者。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1、、本增基设金DA类类基、C金类份和额D的类情基况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
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D类基金份额在新
增份额当日的初始基金A类份基额金净份值额与当日A类基金C份类基额金的份基额金份额净值一致D。类基金份额
基金简称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A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C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D
基2金、新代增码D类基金份额00费05率78结构: 000579 017583
(1)申购费率: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具体费率结构如下:
申购费
特定投资者
申M<购1金00额万(M元) 0费.07率%
100万M元≥≤50M0<万5元00万元 按笔收取0.0,41%000元/笔
非特定投资者
申M<购1金00额万(M元) 0费.7率%
100万M元≥≤50M0<万5元00万元 按笔收取0.,41%000元/笔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
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7天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