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E类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3-07-07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A
关于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E类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及《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20》23”)年的7约月定7,日经起与,基在金本托基管金人现中有国基光金大份银额行的股基份础有上限增公设司E协类商基一金致份并额履。行现相将关相程关序事,宜决公定自告 如下: 1一、、本增基设金EA类类基、金C类份、额D的类情和况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 值。E类基金份额在新增份额当日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一致。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D类基金份额 E类基金份额 基金简称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A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C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D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E 2基、金新代码增E类基金份0额00578费率结构:000579 017583 018849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 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1)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H计=算E方×0法.4如0%下÷:当年天数 HE为为EE类类基基金金份份额额前每一日日应基计金提资的产销净售值服务费 (2)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天 1.50% Y≥7天 0% 投资者在赎回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时,赎回费用由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E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 计入基3、金申购财和产赎。回的数量限制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赎回(含转换)数量限制以及赎回后份 额余额4、限本制基与金现E类有基A金类份、C额类不、D收类取基申金购份费额,保管持理一费致、托。管费等费用与现有A类、C类、D类份额 保持一5、新致增。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址:http://bank.ecitic.com/ 6基、金本管基理金人E类可份根额据转情换况业变务更及或定调期整定本额基投金资的业销务售规机则构设,并置在与基A金类管、C理类人、网D类站公份示额。保持一 致。具7、体本请基以金不本同公司基金网站份公额类示信别息之为间不准得。互相转换。 1二、、本其公他司需将要相提应示修的订事《项基金合同》、《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并将按规定更新《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文件。根据上述变 更修2订、后上的述《修基订金对合基同金》、份《额托持管有协人议》利自益2无02实3年质7性月不7利日影起响生,效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188)3、咨投询资相者关可事以宜。通过本公司的网站(www.xyam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6-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