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货币市场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1-12-22
中邮货币A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低中邮货币市场基金 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邮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2月22日起调低中邮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将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0.33%/年调整至0.2%/年,将托管费率由0.1%/年调整至0.08%/年,并修改本基金《基金合同》。具体调整及修订情况如下: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十五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部分 支付方式 和支付方式 基金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用与税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收 值的0.3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 算方法如下: 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 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 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 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 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 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 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 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 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 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消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个工作 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净值的0.0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 算方法如下: 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 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 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 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 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 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 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 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3个工 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 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 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 个工作日内支付。 形消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二、上述相关内容在本基金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中一并修改。 以上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的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上述修订自2021年12月22日起生效,届时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post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法律文 件,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0-1618)了解相关事宜。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