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基金:关于新增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及参与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的公告
2014-07-16
宝盈新价值混合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及参与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的公告 根据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签署的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即日起,广州证券将代销本公司旗下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3001)、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3002)、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3003)、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213006,C类代码:000241)、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213007,后端代码:213907,C类代码:213917)、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213008,后端代码:213908)、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213009,B类代码:213909)、宝盈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3010)、宝盈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74)、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39),投资者可在广州证券办理基金开户业务及上述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 同时,投资者通过广州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仅限前端模式),其购买手续费享有优惠,原手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 原手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指本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注:如无另行公告,广州证券所代销我司旗下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的网上交易,也将推行上述优惠措施。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 客户咨询电话:400-8888-300 2、广州证券 公司网站:www.gz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61303 投资者在广州证券办理上述业务应遵循广州证券的具体规定。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留对该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