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通利混合:调整申购限制金额的公告
2015-04-04
天弘通利混合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天弘通利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0573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法律法规及《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规定。 暂停申购业务的起始日、恢复申购业务的日期及原因说明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2015年4月7日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100,000,000.00 恢复大额申购日 2015年4月8日 暂停及恢复大额申购的原因说明 为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兼顾基金资产的有效运作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将于2015年4月7日开放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直销柜台的申购(不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申请)业务,本基金当日累计申购规模上限为21亿元。在本基金的开放当日,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申购时间优先(以本基金管理人确认为准)的原则对本基金的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并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可导致本基金超过当日累计申购规模上限的申购申请。 (2)在上述交易日,对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方式或通过代销渠道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应继续遵照本公司于2015年3月5日发布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中的限购规则进行交易。 (3)在上述交易日,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转换转入业务应继续遵照2015年3月5日发布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中的业务规则执行;同时,本基金作为转出方的转换转出业务、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 (4)自2015年4月8日起,对本基金所有销售渠道的限购业务规则继续遵照2015年3月5日发布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执行。 (5)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10-9999(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四日 【关闭】【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