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通利混合: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4-03-15
天弘通利混合
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3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天弘通利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057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3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4】206号 基金募集期间 2014年3月10日至2014年3月12日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4年3月14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881户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184,712,843.96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53,445.93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184,712,843.96 利息结转的份额 53,445.93 合计 1,184,766,289.89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4年3月14日 注: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t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71099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三月十五日